关于2023年7月17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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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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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州市莲花湖水厂一期二阶段及配套管网工程

    达州市通川区邱家店社区、新酢坊社区(现莲花湖水厂西侧)

    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扩建日供水能力7.5万m的净水厂一座,新建配水管道约38.56km,及配套加压站1座,设计规模          6万m3/d。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进行围挡作业,密闭运输,安装喷雾降尘装置等;装修阶段选用环保材料,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表1相关要求。

    3.噪声: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外售至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食堂废水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达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置。

    2.废气:营运期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选用环保型柴油发电机。

    3.噪声:营运期合理布局,进行基础减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压滤污泥经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填埋场处置;餐厨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取得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达市发改审〔2023〕55号)、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达市发改审〔2022〕75 号),以及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511700202200011号)。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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