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何大清、刘小东2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 来源:区府办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3-03-09
  • 点击数:人次

  • 通区府人发〔202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经开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单位)

    经达州市通川区十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何大清同志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刘小东同志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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