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达市财监督〔2023〕19号)文件要求,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示。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
二、检查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
三、检查对象
根据区财政局安排部署,确定通川区农业农村局、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通川区北山镇人民政府、通川区金石镇学校、达州市通融九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此次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要求,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同时,关注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重点企业。主要检查企业财经纪律及财税政策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方面。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达州市通川区财政监督局 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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