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制定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 来源:通川区发改局
  • 作者:李飞
  • 发布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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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制定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

    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制定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

    听证会召开时间:2023626-710日;召开地点:碑庙镇、青宁镇、江陵镇、北山镇、金石镇、双龙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二、听证项目
          制定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管辖北部乡镇七座水厂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听证。

          三、制定通川区北部乡镇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方案

    (一)拟制定通川区北部乡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按照有关规定,以供水定价监审成本为依据,综合考虑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供水经营实际和居民承受能力,参考毗邻县区供水价格水平,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2/m3-4/m3,调整到2.5/m3-4/m3

    (二)拟制定价格主要内容、适用条件

    1.居民用水主要指: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乡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2.实施范围:达州金地水务有限公司供水管网供水已实行一户一表的乡镇居民家庭用户生活用水。居民家庭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确定,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户口,无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3.计量缴费周期:按月抄表计费。

    (三)拟制定价格的理由和依据

    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饮水需求,提升饮水质量,区委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全面改造升级乡镇供水源及设施设备,组建金地水务公司对北部场镇17家自来水厂进行整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金地水务公司为加强统一经营管理,对北部乡镇供水区域进行重新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需制定金地水务有限公司北部乡镇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碑庙水厂包含:碑庙镇、梓桐镇听证会参加人名单(35)

    1.消费者代表(13):王建、张盛红、李萍、梅全、何长建、伍先福、李国菊、张正翠、梅雪川、杜美明、杨希川、王娟、向丽。

    2.经营者代表(3):刘景蕻、李学兵、李涛。

    3.政府、群团部门代表(12名):胡小青(碑庙镇人民政府)、朱永川(梓桐镇人民政府)、魏应燕(区水务局)、廖圆博(区住建局)、王邦忠(区党代表)、向宏砚(区政协委员)、杨登朝(镇人大代表)、徐修建(消委会代表)、张永武(卫生院代表)、黄兴(学校代表)、何洪林(卫生院代表)、王波(学校代表)。

    4.旁听人员名单(2):李跃川、杜俊生。

    5.听证人名单(4):王强(区发展和改革局)、林孟述(区发展和改革局)、李飞(区发展和改革局)、郑林柯(区发展和改革局)。

    6.通川播报(1名)

    (二)青宁镇水厂包含:青宁镇、青宁岩门社区、安云乡听证会参加人名单(36)

    1.消费者代表(13):周思坤、吴帮林、张玉秋、王保峰、赵静、牟必有、王志、郝启勇、魏刚、王非、魏心荣、鲁仕飞、魏中全。

    2.经营者代表(3):刘景蕻、李学兵、李涛。

    3.政府、群团部门代表(13名):李军(青宁镇人民政府)、向夏(安云乡人民政府)、魏应燕(区水务局)、廖圆博(区住建局)、向宏砚(区政协委员)、李兴林(政协委员)、龚正飞(人大代表)、王梓屹(镇人大代表)、徐修建(消委会代表)、王超(学校代表)、魏了了(学校代表)、刘仙(卫生院代表)、张尚俊(卫生院代表)。

    4.旁听人员名单(2名):陆淑珍、魏灿。

    5.听证人名单(4):王强(区发展和改革局)、林孟述(区发展和改革局)、李飞(区发展和改革局)、郑林柯(区发展和改革局)。

    6.通川播报(1名)

    (三)江陵镇水厂包含:江陵镇、江陵镇新溪社区听证会参加人名单(36)

    1.消费者代表(14):李在成、王发道、张怀道、侯文德、陈艳、王德铭、李英、靳寿江、杨家祥、杜善章、蒲正平、张艺、杜善敏、杜银华。

    2.经营者代表(3):刘景蕻、李学兵、李涛。

    3.政府、群团部门代表(12名):贾云龙(江陵镇人民政府)、魏应燕(区水务局)、廖圆博(区住建局)、向宏砚(区政协委员)、赵朝孝(镇人大代表)、向子云(镇人大代表)、廖政(镇人大代表)、马翠武(镇人大代表)、徐修建(消委会代表)、杜立新(卫生院代表)、潘广德(卫生院代表)、朱先仕(学校代表)。

    4.旁听人员名单(2名)周兵、张 涛。

    5.听证人名单(4):王强(区发展和改革局)、林孟述(区发展和改革局)、李飞(区发展和改革局)、郑林柯(区发展和改革局)。

    6.通川播报(1名)

    (四)北山镇水厂:北山镇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7)

    1.消费者代表(9):张书、王军、刘佳、梁琼、张伟、何兰、杜未良、杜浪、牟光和。

    2.经营者代表(3):刘景蕻、李学兵、李涛。

    3.政府、群团部门代表(8名):向晓东(北山镇人民政府)、魏应燕(区水务局)、廖圆博(区住建局)、向宏砚(区政协委员)、张前永(人大代表)、徐修建(消委会代表)、王绍云(学校代表)、李茂林(卫生院代表)。

    4.旁听人员名单(2名):张言、何多平。

    5.听证人名单(4):王强(区发展和改革局)、林孟述(区发展和改革局)、李飞(区发展和改革局)、郑林柯(区发展和改革局)。

    6.通川播报(1名)

    (五)金石镇水厂包含:金石镇、龙滩、破石听证会参加人名单(44)

    1.消费者代表(19):王明奎、朱化鳌、李长忠、李永福、鲁仲礼、周卫东、熊万平、郭伦、李其兵、汤辉兵、但礼道、陈明义、吕友全、杨中昌、魏心楷、冷国兰、何才忠、张中华、吕正平。

    2.经营者代表(3):刘景蕻、李学兵、李涛。

    3.政府、群团部门代表(15名):张灯(金石镇人民政府)、吴泽川(双龙镇人民政府)、魏应燕(区水务局)、廖圆博(区住建局)、张碧(区党代表)、郑川(政协委员)、蒲以群(区人大代表)、张兵(人大代表)、徐修建(消委会代表)、曹小参(水务站)、韦明(学校代表)、胡冲(学校代表)、肖乐(医院代表)、覃才兵(医院代表)、熊朝兵(医院代表)。

    4.旁听人员名单(2名):段荣伟、牟浩。

    5.听证人名单(4):王强(区发展和改革局)、林孟述(区发展和改革局)、李飞(区发展和改革局)、郑林柯(区发展和改革局)。

    6.通川播报(1名)

    (六)檬双水厂:双龙镇檬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5)

    1.消费者代表(7):程芳、蒲善成、孙占芳、王青、程才训、王玉芳、李云政。

    2.经营者代表(3):刘景蕻、李学兵、李涛。

    3.政府、群团部门代表(9名):吴泽川(双龙镇人民政府)、魏应燕(区水务局)、廖圆博(区住建局)、张碧(区党代表)、蒲以群(区人大代表)、向宏砚(区政协委员)、徐修建(消委会代表)、张相胜(学校代表)、程雄(卫生院代表)。

    4.旁听人员名单(1名):谢茂玉。

    5.听证人名单(4):王强(区发展和改革局)、林孟述(区发展和改革局)、李飞(区发展和改革局)、郑林柯(区发展和改革局)。

    6.通川播报(1名)

    (七)新村水厂:双龙镇新村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5)

    1.消费者代表(7):李露、曾兵、王中福、李仕模、郝胜、李代川、李代海。

    2.经营者代表(3):刘景蕻、李学兵、李涛。

    3.政府、群团部门代表(9名):吴泽川(双龙镇人民政府)、魏应燕(区水务局)、廖圆博(区住建局)、向宏砚(区政协委员)、蒲以群(区人大代表)、张碧(区党代表)、徐修建(消委会代表)、魏宗轩(卫生院代表)、曹鹏(学校代表)。

    4.旁听人员名单(1名):郝仁波。

    5.听证人名单(4):王强(区发展和改革局)、林孟述(区发展和改革局)、李飞(区发展和改革局)、郑林柯(区发展和改革局)。

    6.通川播报(1名)

    五、领取听证会资料

    请上述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旁听人员、听证人于2023615日至16日到达州市通川区发改局906室领取听证会相关资料。

     

     

    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612

    联系人:李飞   电话:590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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