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来源: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作者: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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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1

    何国宽诊所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大写:叁仟元整)

    2023年5月22日

    达州市通川区
    卫生健康局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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