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磐石镇2023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磐石镇
发布日期: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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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磐石镇2023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

                                                                                  202347


磐石镇2023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达州市通川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2023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污防攻坚办〔20233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落实。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以加快综合利用为途径,注重政策引导、强化执法监管,全面落实禁烧责任,形成源头有效防治、主体责任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杜绝焚烧农作物秸秆,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保证良好的空气质量,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等交通通行和人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二、禁烧范围

(一)通川区磐石镇全域;

(二)禁烧区域全时段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并需特别加强重点时段(小春收割时段:4月初至6月底;大春收割时段7月下旬至10月底);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段(12月初至次年2月中旬)秸秆焚烧管控。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民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二)强化综合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撑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鼓励群众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制作有机肥料、食用菌生产基料、秸秆饲料、秸秆建材、生物质固体燃料、秸秆工业原工艺制品、秸秆沼气等无害化综合利用方式,大力拓宽秸秆综合利用空间。

(三)强化禁烧管控。严格落实辖区负责制,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是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工作网格,村(社区)要与各组、各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加强工作联动、区域联防联控、宣传引导、责任追究等秸秆禁烧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旅游景点、河道沟渠、高速公路及其他公路沿线的巡查力度;尤其是在大、小春收割,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值班值守。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实施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要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六定禁烧措施,把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和每家每户,村组干部要带头禁烧,责任人要深入田间地头,做好禁烧守门人,进一步织密联防联控工作网络。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驻村工作组。

(二)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倾斜,引导企业和广大农户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和应用工作。对秸秆综合利用效果好的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在项目申报、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三)依法查处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加强辖区内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指导和常态化巡查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派出所、镇环保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四)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管控不力的村(社区)和个人适时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镇纪委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五)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认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禁烧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级自治作用。要按照全镇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管控责任,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通过微信朋友圈、村民会议、张贴宣传标语、签订禁烧承诺书等形式,持续强化群众对焚烧秸秆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参与禁烧的自觉性。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为秸秆禁烧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镇纪委、环保办等部门要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消除焚烧隐患,并督查情况将作为村级年度环保考核扣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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