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通川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
  • 来源:区林保中心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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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区气温快速回升,农事、生产、祭祀、旅游等用火行为明显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已进入关键时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四川省第2号总林长令》和《达州市第2号林长令》要求,坚决扛起森林防灭火政治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火灾,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树牢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森林防灭火工作始终,切实增强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做到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完善责任网格。紧紧围绕分片包保、横向联动、全域覆盖、无缝衔接,完善“区、乡、村、监管员、护林员”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各级林长为相应网格区域负责人,实现行政界限清晰,图表册可查询。建立“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着力打通乡、村、护林员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使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真正落地见效。

    三、落实巡林职责。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巡林工作制度,深入责任区域、特别是重点区域、基层一线,开展常态化巡林巡查,强化检查督导,聚焦五一、国庆、极端天气等重点时间节点和时段,加密巡林频次。要压紧压实乡、村、林业经营单位等责任主体,要督促各类护林员按照划分的巡护网格,履行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理、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情报告等职责。严格落实护林员选聘、待遇与履职挂钩,实行绩效考核和监督问责,确保巡山护林责任落实到位。

    四、系统整治隐患。加强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林区危化品仓储点、林区输配电设施、施工场地、坟场墓地、景区景点、森林公园、生产生活区等地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及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重点人群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五周五缘”(城镇周边、村落周边、单位周边、厂矿寺庙周边、重要设施周边,林缘、路缘、房缘、电缘、地缘)林下可燃物清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五、严管野外火源。严格按照火险预警等级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防火检查卡点、集中宣传点、护林员、瞭望哨等一线防控力量要全部上岗到位,在进山入林的重要关口严格值守,采取实名登记、扫防火码、宣教码、通行管控等措施,严防火种进山入林。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六、加强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理、从严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宣教结合,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森林防火的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五到”“开学第一课”、防火宣传月、干部群众会议等活动,广泛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片,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村村响”大喇叭、“红喇叭”、宣传车、宣讲队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安全游览、遵章用火,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严格落实公职人员森林防灭火五带头、五不准,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观念。

    七、加强基础建设。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分阶段推进生物隔离带、防灭火道路、蓄水池、瞭望塔、“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落实专业扑火队建设,加快半专业扑火队建设,备齐配强消防水车、水泵等以水灭火装备,强化防扑火技能训练,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八、强化应急处置。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健全组织指挥、会商研判、预警响应、应急处置等机制,确保指挥通信畅通。按照“以乡建队、以村布防、以林为家、带装巡护、有火灭火、无火防火”思路,推动乡、村、林业经营单位等落实“现场指挥官”制度,加强打防结合的火情早期处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快速响应的优势,一旦出现火情,采取“重兵投入、小火大打”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安全高效扑救火情火灾。

    九、落实督导机制。各级林长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深入责任区域,采取明察暗访、调研指导、现场办公等形式,加强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落实监管制度,通过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地、责任落实,确保责任体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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