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31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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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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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一般建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凤舞村4组

    四川利森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省优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原厂新增1座原料堆棚,建筑面积约1500m。利用现有混合材料的破碎机,在原料投加时掺入矸石、废砖头等一般固废,经过破碎后,作为水泥生产线原料。建成后,预计煤矸石、废砖头等废弃资源利用量18万吨/年。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用,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选用环保型设备,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的标准限值。

    3.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材料可回收部分外售于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外运至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用,不外排。               

    2.废气:营运期封闭生产,密闭运输,安装集尘、降尘装置,场内道路硬化,满足《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中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营运期优化布局,加强管理,安装减震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四防”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212-511702-04-01-360615]FGQB-0142号),取得达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70277582083X2001P),以及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77582083X2)。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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