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1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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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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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川区魏兴场镇污水处理应急工程

    原魏兴镇中心社区四组

    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

    成都凯乐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有用地范围内扩建一套处理能力为3000m3/d的污水处理设备。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已建成投运,属未批先建,本次系补办环评,现场基本无施工期遗留的环境问题,不做施工期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废水采用“A2O MBBR 次氯酸钠、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营运期各池体密封加盖并定期消毒除臭,加强厂区绿化,及时清洗污泥池,以主要恶臭源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厂区恶臭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食堂配置油烟净化器。   

    3.噪声:营运期合理布局,选用环保型设备,加强器械维护保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栅渣、污泥经机械浓缩、脱水处理后委托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三防”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6BN63Q1X)。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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