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通知》(﹝2022﹞74号)的相关要求,我区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后,区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经开区管委会,废止、失效、修改、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由区司法局向社会公布。凡未纳入继续有效目录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达州市通川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经开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继续有效
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
达州市通川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经开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达州市通川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达州市通川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公告 | 通烟专〔202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