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渔业发展的战略、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对渔业经济进行分析的预测。
2.组织实施《渔业法》,省、市地方性渔业法规、负责全区资源保护及开利用和渔业环境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生野生植物保护,查处重大渔业纠纷案件和污染案件,维护渔民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统一管理全区船舶证、船员证、捕捞证、渔船检验及检验证的发放。
3.组织和管理全区渔业生产,调查和检查渔业生产情况;根据产业政策,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高速负责,对渔药生产、渔用饲料加工、水产品加工、苗种生产及引种、渔船、渔机、渔具等实行行业管理。
4.负责全区水产科技普及推广工作,组织试验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示范;组织水产专业培训,指导、管理全区水产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和渔病防治及网络建设;负责水产科技试验,推广项目的申请和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及申报工作。
5.负责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收集、发布水产品市场信息,指导水产品加工与市场流通,对水产品市场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区水产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渔业基本建设的规划、布局及更新发行和水产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8.按职责分工承担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9.组织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建立禁渔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区长江禁捕和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深入推进禁渔宣传,强力开展执法监管。全面推进春季禁渔专项行动、渔政亮剑行动、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交界水域及非法捕捞高发水域专项行动、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禁渔期(禁渔区)垂钓集中整治行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等。推动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纳入了河长制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和区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河(湖)长制考核。
(二)监督小水电站实施生态补偿措施。定期监测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情况,并监督指导5家电站业主开展增殖放流,共投放:鲢、鳙、鲤、鲫9.22万尾。
(三)圆满完成2021年天然河流人工增殖放流工作。今年,投入上级渔业增殖放流资金17.5万元,本级渔业增殖放流资金9.7万元。共向州河、巴河投放鲢、鲫鱼、白甲、华鲮、岩原鲤、中华倒刺鲃等鱼苗共计102.25万尾,促进渔业资源修复,改善水生态环境。
(四)开展禁捕效果评估。对巴河开展1次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为全面掌握长江十年禁渔效果提供理论依据。
(五)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技术人员的工作指导,扩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队伍人员。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预测预报、控制病害发生,及时发布水产养殖病害预测预报,提出预防措施。
(六)水产产业发展有突破。完善了“十四五”水产业发展规划,储备“鱼米之乡”省级水产项目。积极培育水产专业大户,改变传统“四大家鱼”养殖向“名特优”品种推广有所突破。一是积极改善养殖品种结构,推广发展加州鲈鱼专业养殖户3家,养殖面积增加150余亩。二是初步培育名特鱼类苗种场1家,新增苗种繁育能力500万尾。三是指导并发展了鱼菜共生、跑道养鱼、集约化等高效绿色环保循环种养模式。四是指导完成现代农业园区100亩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
(七)不断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强化检查,督促建立进销台账,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到各乡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渔饲料、渔药使用情况以及各项养殖记录完善情况。二是严格抽样检测。主要针对辖区水产品批发市场、养殖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等重要水产场所,重点监测“四条鱼”大口黑鲈、鲤鱼、鲫鱼、草鱼等鱼类,主要对样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四种)、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等进行药物残留检测。三是加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健全现有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完善基础信息,加强宣传,强化异地苗种异地引进和跨区销售的水产苗种检疫工作,从源头上把控质量关。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27.60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91.8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5.7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629.40万元,各减少301.8万元,下降47.95%。主要变动原因是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及长江禁捕等专项资金已投入使用,本年专项资金相对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9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84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27.60万元。基本支出155.28万元,占47.40%,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人员工资、三保一金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72.33万元,占52.60%,主要用于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十年禁渔宣传、护渔队员工资、增殖放流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7.6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9.40万元各减少301.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及长江禁捕等专项资金已投入使用,本年专项资金相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35万元减少227.75万元,下降41.01%。主要变动原因是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及长江禁捕等专项资金已投入使用,本年专项资金投入相对减少。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287.48万元占87.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4万元占6.00%;住房保障支出14.13万元占4.31%;卫生健康支出6.07万元占1.85%。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1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96.4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支出决算为9.7万元,主要用于增殖放流,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支出决算为40.37万元,主要用于渔政巡查监督等,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9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86.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统计。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7万元,占98.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占1.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万元,完成预算98.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渔政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完成预算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水产局指导检查工作。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4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通川区水产渔政局为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增殖放流鱼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渔政执法和水产品质量监测作业。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渔政执法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 实施单位 |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9.7 | 执行数: | 9.7 | ||
其中: 财政拨款 | 9.7 | 其中: 财政拨款 | 9.7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加增殖放流鱼苗种类和数量,恢复渔业生态环境。 | 在辖区天然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多方筹措资金,全年共投放40万尾鱼苗。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投放鱼苗 | 40万尾 | 40.25万尾 | ||
质量指标 |
|
|
| |||
时效指标 |
|
|
| |||
成本指标 | 投入资金 | 9.7万元 | 9.7万元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定性 | 较好 | 较好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 | 95% | 95% |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