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侨界特别是川籍侨胞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四川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但同时也出现了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
面对境外疫情不断蔓延的态势,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结合四川实际,3月19日,四川省侨务办公室向广大海外川籍华侨华人发出温馨提示——
一、做好自身防护,减少人员流动。海外川籍社团侨领要主动掌握川籍侨胞的情况和动向,引导他们做好居家防护措施,停止前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确需外出办事,切勿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并佩戴好口罩,随时监控体温变化,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立即赴当地医院就诊。要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防疫管理规定,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联系当地政府、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以及侨团。
二、保持冷静理性,避免慌乱失措。保持心态平和淡定,是战胜疫情的基本前提。海外川籍侨团侨领应正面引导缓解广大川籍侨胞的紧张情绪,表明越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越要保持冷静理性,避免不必要的恐慌,不要轻信未经官方正式发布的疫情报道,不转发非正式渠道传播的信息。
三、宣传入境规定,防控境外输入。请海外川籍侨胞积极向海外侨界宣传四川省相关入境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劝导他们减少出行,降低接触感染风险,因特殊情况确需来川(蓉)的,请在入境时配合并遵守四川省、成都市入境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即:境外来川(蓉)人员应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对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以及虚报填报,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法承担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对所有入境来川(蓉)人员一律实施全流程健康监测和防控管理,集中到指定酒店,实施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对检测结果无异常、目的地为成都市且近14日有16个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日本、韩国、意大利、伊朗、法国、德国、美国、西班牙、瑞士、瑞典、英国、荷兰、挪威、比利时、奥地利、丹麦)旅居史的人员,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目的地为其他地区的入境人员,由目的地指挥部实行受控转运和14天医学观察。从非疫情严重国家(地区)入境人员,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医学观察。境外来川(蓉)人员在隔离期内发生的住宿费、餐费自理,检测和医疗费用实施分类处理。
抗疫期间,广大海外华侨华人特别是川籍侨胞积极响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资金物资捐赠采购的倡议,第一时间动员组织各方资源力量,为四川抗疫工作筹集了大量资金和急需的医疗物资,全力支持四川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在发出温馨提示之前,3月5日,四川省侨务办公室也曾向海外川籍华侨华人致信,向他们的大爱善举表达崇高敬意,提醒他们时刻关注着海外疫情态势、加强自身防护措施。
四川省侨务办公室呼吁:长期以来,广大海外川籍华侨华人为家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范围蔓延的关键时刻,让我们同舟共济,协力克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共同夺取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伟大胜利!(朱逊 记者 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