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16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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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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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州中油顺科能源有限公司产业大道加油加气站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双丰社区4组

    达州中油顺科能源有限公司

    四川鑫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筑面积1032.12平方米;框架结构站房393.76平方米(两层);型钢罩棚 1216平方米;设置430立方米双层防渗承重油罐(其中柴油油罐2个,92#汽油油罐1个、95#汽油油罐1个),4台共16枪加油机;设160立方米LNG卧式储罐,单枪LNG加气枪4台。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2.废气:施工期采取围挡、湿法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密闭运输,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GB51/2682-2020)要求。

    3.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农用,不外排,待市政污水管网敷设完成后接入市政管网。

    2.废气:营运期采用双层复合埋地输油管道,配套安装密闭油气回收系统、智能油气处理装置等,满足《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5-2021)要求。         

    3.噪声:营运期加强管理,优化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防渗、防漏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208-511702-04-01-344783】FGQB-0092号),取得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建设规划确认函(达市经信函〔2022〕229号),取得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1700202200010),以及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0MA7LDL5T6P)。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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