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 “扶残助困一件事”宣传手册
  • 来源:通川区民政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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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办理事项 扶残助困一件事。残疾人证办理(新办、换领、迁移、挂失 补办、注销、类别/等级变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 人护理补贴、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二、启用时间 20221220

        三、申报材料 1.“扶残助困一件事”申请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表》 4.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居民户口簿(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居民社保卡复印件 7.三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 8.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四、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 申请人为持有残疾人证且为达州市通川区户籍低保对象的, 可通过登录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知悉办理“扶残助困一件 事”所需办理流程和材料清单,并前往户籍地县级残联或乡镇 (街道)残联窗口提出联办申请及残疾人证办理所需资料,残联 部门将办理结果及联办申请表推送到“扶残助困一件事”综合受 理窗口。综合窗口依据残联部门办理的结果,进行业务分发并推 送联办信息。申请人持有残疾人证且符合办理“扶残助困一件 事”涉及的部分事项,可前往户籍地“扶残助困一件事”综合受 理窗口提出联办申请,综合窗口进行业务分发并推送联办信息。 (二)线上办理 申请人持有残疾人证且为达州市通川区户籍低保对象的,可 通过登录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专区办理。  

         五、受理条件 (一)残疾人证办理 1.残疾人证新办。首次申请残疾人证办理的申请人,可同 时提出联办申请,如实填写《“扶残助困一件事”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 表》,并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保卡》和 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 2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由指定机 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并由乡镇(街道)对残疾评定结果予 以公示(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公示无异议 且符合办证条件的,由区残联核发残疾人证。 2.残疾人证换领。 1)到期换证:残疾人证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九年后 残疾人可申请换领新的残疾人证,区级残联受理、审核通过后发 放新的残疾人证,其有效期起始日期以区残联核发日期为准。凡 2018年以前通过目测评定核发的残疾人证,到期换发须重新进行 残疾评定。残疾人证到期换发时,残联认为持证残疾人残疾状况 发生明显变化、残疾类别/等级与残疾人证不符的,可要求申请人 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按要求对评定结论进行公 示,区残联根据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注销残疾人 证或换发新的残疾人证。 2)残损换新:残疾人证残损影响使用,可申请办理残损 换新,区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其有效期起 始日期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3)资料更新换证:残疾人证有关内容(除残疾类别、残 疾等级外)发生变化,需要更新的,持证残疾人可提出换证申 请,区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 3.残疾人证迁移。持证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3疾人证迁移手续。申请人可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新 的户口簿提出残疾人证迁移申请,经迁入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 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 4.残疾人证挂失补办。持证残疾人残疾人证丢失,声明作 废后可申请挂失补办。 5.残疾人证注销。 1)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人 标准或死亡的,按区残联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应证明材料,可 申请注销残疾人证,区残联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标注残疾人证 注销。 2)注销部分残疾类别/等级:持证残疾人残疾状况发生变 化,提交残疾评定机构作出的评定结论,可申请注销部分残疾类 别/等级,区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 6.残疾人证类别/等级变更。持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发生 变化,可提出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申请,由指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 残疾评定,按要求对评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符合办证 条件的,由区残联核发新的残疾人证。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 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达州市通川区户籍低 保对象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达州市通川区户籍残疾人可 4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残疾类别为智力或精神残疾 的达州市户通川区籍残疾人可申请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 理补贴资格认定。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 体,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代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补贴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可申 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六、服务热线 通川区政务服务中心:0818-210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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