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5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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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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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州中达能源有限公司新建莲湖加油站

    达州市通川区达州绕城公路北侧莲花湖西片区

    达州中达能源有限公司

    四川诺菲斯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 4902m2,油罐区设置4座地埋卧式双层储油罐:0#柴油储罐1座,容积为30m392#汽油储罐1座,容积为30m395#汽油储罐1座,容积为20m398#汽油储罐1座,容积为20m3 。油罐区总容积为100m3 ,总储存能力为85m3 (柴油折半计);储气罐区设 60m3LNG 储罐1座,油品与LNG总容积为 145m3(柴油折半计) ,项目建成投运后,年售汽油4653t,柴油1551.25t ,年售液化天然气6205t 。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定期抽运。

    2.废气:施工期采取围挡、湿法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密闭运输,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等,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GB51/2682-2020)要求;装修阶段选用环保型材料,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3.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禁鸣,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待周围市政污水管网系统敷设完成后接入市政管网。

    2.废气:营运期设置通气立管,采用双层复合埋地输油管道,配套安装密闭油气回收系统、智能油气处理装置等,满足《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5-2021)要求。

    3.噪声:营运期加强管理,优化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预处理池及隔油池污泥定期清掏,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防渗、防漏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 【2212-511702-04-01-818566】FGQB-0157号),取得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确认函(达市经信函〔2022〕304号),取得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0MAC2HJF6X7)。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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