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通川区双龙河复兴镇工业园区段防洪治理工程 |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州河右岸双龙河干流
| 达州市通川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成都艺博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堤防长 1.818km,河道清淤4. 182km。堤防河段左岸上游起于铁路桥下游60m处,下游止于魏复路与双龙河交汇处;清淤河段上游起于魏复路与双龙河交汇处,下游止于通商路跨双龙河桥梁上游约430m处。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经自建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2.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密闭施工,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底泥干化场及时除臭。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施工期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1)。 4.固体废物:施工期底泥自然干化后回填;沉淀池污泥 用于临时用地复垦;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外售至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及时运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该项目为防洪治理工程,运营期不涉及产污环节,不做营运期分析。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已取得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区发改审〔2021〕275号)。 |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