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0日至11月5日,市县第四联动巡察组对通川区涉粮单位党组织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2022年1月7日,市县第四联动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阶段整改性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照单认领,迅速传达部署
(一)认真对照剖析。市县第四联动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反馈后,我区主动认领问题,并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进行传达通报。区委常委班子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粮储中心、区国资中心等各相关涉粮单位党组织也先后召开了粮食购销领域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认真反思,剖析根源,列出整改措施。
(二)明晰整改措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关于落实市县第四联动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由区发改局牵头负责整改工作,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并列出了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做到了整改任务下达零遗漏、全覆盖。
(三)压紧压实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对问题逐一明确了挂包区级领导,要求亲自研究、定期调度。各涉粮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整改工作做到具体负责、深入谋划。区委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先后组织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国资中心、区粮储中心等单位专题调研座谈,督促区发改局、区粮储中心等单位加快拟定通川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通过相关协调会、专题会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二、紧扣问题,全面推进整改
截至目前,我区需整改的5个方面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其余6个问题正按整改时限有序推进。
(一)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浮光掠影”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区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理论学习突出位置,印发了《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决定》,要求各级各部门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二是区委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二课堂”作用,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2021年10月份以来通川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累计开展集中学习9次。三是各涉粮单位党组织主动把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政治任务,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涉粮政策法规学习基础上,结合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研讨粮食系统管理机制体制、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等方面问题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四是各涉粮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定期判研分析形势,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民主评议。
2.关于“决策部署粗枝大叶”问题
(1)“未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川区委、区政府定期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精神、《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规定》等内容列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和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及时研究贯彻措施。二是各涉粮党组织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精神及各类涉粮政策法规学习,开展多种形式学习讨论活动,做到理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未深刻理解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在粮食储备、资产管理、干部选配、队伍建设等方面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方案明确后,区发改局党组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迅速充实了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人员力量,落实了办公场地,明确了分管领导及3名工作人员,有序推动粮储行政管理工作。二是区发改局党组及时统筹局内部行政执法人员,明确了两名有资质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区发改局、区粮储中心2022年2月对全区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粮库进行了摸排,并进行了登记造册。今后对确已无维修价值需报废的仓储设施,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按程序向省市发改部门申报报废处置。四是为进一步规范区级储备粮油管理,确保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规范、高效开展,通川区政府印发了《达州市通川区区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五是为切实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风险隐患的预警防范,区发改局督促区属各国有粮食企业按照“一企一单”原则,梳理制定了《重点部位和环节风险隐患点与防范措施清单》,各企业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决策、财务管理、资产租赁、库内维修、粮食出入库等风险点位明确了防范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六是区发改、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粮储中心、市农发行等六部门联动制定了通川区“粮库”巡查专员制度,印发了《通川区“粮库”巡查专员制度工作方案》.各粮食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联合开展“粮库”巡查,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实现监督检查信息互通。3月份以来,区发改局已牵头组织联动巡查3次。七是区粮储中心2022年2月修订了《制度汇编》,完善了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粮油出入库流程、粮油情入库检查等方面制度。八是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区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区委编办出文明确将区粮储中心、区粮食流通执法大队调整为区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了通川粮食系统管理机制体制。5月20日区发改局党组会议研究明确了粮储工作任务分工,涉改机构、人员已调整到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粮储中心党组没能带头做到‘讲政治、顾大局、抓重点、出亮点,争主动、真落实’,没有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头雁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涉粮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整治责任,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第一时间建立巡察整改组织构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事项按照时限要求逐一对账销号。二是各单位党组织都及时召开粮食购销领域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认真反思,剖析根源。三是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都始终坚持直接部署、一线督导,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充分发挥党组织“头雁效应”,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行业主管责任、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
1.关于“监管履职有名无实”问题
(1)“落实粮食购销监管责任不力。区发改局执行监管制度仅停留在纸面上,对粮食购销环节缺乏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充实粮食工作队伍,区发改局党组于2月21日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迅速充实了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人员力量,落实了办公场地,明确了分管领导及3名工作人员,粮储行政管理工作有序开展。5月20日,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粮食系统管理体制最新部署,区发改局党组会议研究明确了粮储工作任务分工,目前涉改机构、人员已全部调整到位。二是依托“纪委书记盯粮库”专项工作,区发改局牵头制定了区发改、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粮储中心、市农发行等六部门联动的通川区“粮库”巡查专员制度,各粮食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联合开展“粮库”巡查,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实现监督检查信息互通。3月份以来,区发改局已牵头组织联动巡查3次。三是区发改局党组按照上级粮储部门统一部署,印发了《达州市通川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开展通川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活动。为强化粮食系统警示教育,目前,梳理本系统涉粮典型案件1例,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了粮食系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谈心谈话会。四是为切实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上级“护安2022”专项行动要求,区发改局会同区粮储中心及时制定了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护安2022”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人员力量以“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方式到企业督导。五是为加强对库存粮油安全管理,区发改局制定了《通川区2022年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方案》,对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油安全进行了普查,督促企业切实健全并严格落实粮油检查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储备粮油轮换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区发改局与各粮食企业、企业与储粮保防人员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到仓。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推进国有企业转型改革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落实区委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走深做实,区国资中心制定了《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定编定岗定责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分步按期实现“三定”规范建设。二是2月24日区国资中心牵头组织区发改局、区粮储中心召开了落实市县第四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就协调推进区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形成了初步意见。同时,区国资中心结合区属国有粮食企业的现状,从“改革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验”三方面积极提出改制意见建议。三是区国资中心主动配合区发改局、区粮储中心按照“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原则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改革方案在2022年4月份分别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区国资中心正督促指导区发改局及时落实相关企业改革事项,力争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通川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暂定名)和通川区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注册,在年内完成通川区原有国有粮食企业的重组合并。四是区发改局组织粮储中心、粮食企业通过企业自查、专班核查等方式,对我区国有粮食企业资产、仓储现状及企业所辖库点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逐一明确了管理主体。对超使用年限已无修复价值、确需报废的仓储设施,要求企业严格按相关程序和流程进行申报,切实做到帐、物一致,防止资产流失。同时,国有粮食企业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利用闲置土地和仓房可用条件,引入社会资本合作,产生经济效益,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整改进度:整改时限内(2022年12月)仍在整改中。
(3)“对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亮剑执法,强化粮食购销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通过集中力量重点摸排,摸清了辖区粮食企业情况,建立完善了相关企业台账,并强化台账动态调整,真正做到监管有的放矢、靶向精准。二是对全区6家大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按照《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春雷行动2022年食品安全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开展食品专项抽检任务涉及米、面、食用油脂、豆制品、中老年食品等15大类,共计31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7批次。三是为确保粮食购销领域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制发了《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粮食市场秩序整治目标、整治任务和整治工作要求。向辖区各粮食生产经营单位发放《关于规范通川区粮食市场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春耕农资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函》共计1270份。四是有针对性、有侧重点地对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站、粮库的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易出现扰乱市场秩序进行违法交易的行为开展了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33人次,监督检查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基层粮库、粮食经营单位168家次,其中:检查价格违法行为63家次;反垄断摸排21家次;检查计量违法行为63家次;其他违法行为检查19家次,立案查处2起。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对资金的使用监督乏力,缺乏跟动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资金足额保障、及时拨付。区财政局目前已按要求及时预拨2022年一至三季度市、区两级储备粮油保管费用及利息补贴资金151.13万元。二是加强绩效评价、强化监管。区财政局2022年已将涉粮企业资金使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并经党组会研究明确,由区财政监督局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每半年开展一次粮食补助资金专项检查,2021年下半年、2022年上半年分别已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涉粮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根据《通川区“粮库”巡察专员制度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3月份以来,区财政局每月会同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了“粮库”联动巡查,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粮食系统债台高筑”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时限内(2022年9月)仍在整改中。一是对于野茅溪省库存在的拖欠粮食搬运费、员工工资等部分债务问题,区政府已按程序解决部分资金,同时对野茅溪省库支部书记刘杰作了停职处理,停止了野茅溪省库非政策性经营业务。二是区粮储中心财务挂账4478万元系我区国有粮食企业1998年至2004年改制前的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并经审计确认后从企业账户剥离,转入粮食管理部门账户,属政府性债务。粮食管理部门与农发行每年签订一次贷款展期协议,财政部门每年及时支付利息。三是区发改局结合国有粮食企业改革,7月底前督促企业制定拖欠职工费用补缴计划和资金筹措方案,9月底前支付完成。
整改进度:整改时限内(2022年9月)仍在整改中。
(三)粮食购销领域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业方面
1.关于“八项规定视为儿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区粮储中心已责成野茅溪省库、区粮油储运公司、区粮油三公司相关人员及时退回违规领取的津补贴等费用共计11.5817万元。二是区发改局、区粮储中心结合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活动和通川区“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强化粮食系统警示教育,再次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相关纪律规定,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深刻剖析。三是区发改局督促区属各国有粮食企业按照“一企一单”原则,梳理制定了“重点部位和环节风险隐患点与防范措施清单”,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关于“财务管理杂乱无章”问题
(1)“违反会计法规,租金未记入营业外收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粮油一公司立行立改,按标准会计科目要求,对巡察后发生的四笔租金收入共计17.25万元,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确保账务规范到位。二是区粮油一公司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机制,明确了财务岗位职责、风险点,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企业会计准则》等业务学习,提高应用水平,务必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三是区粮储中心对区粮油一公司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同时,要求各企业引以为戒,认真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控建设。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粮储中心是区级财政预算制管理单位,所有经费均按编制人数核定并严格执行财经制,未新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区粮油三公司做了书面情况说明,2006年以来已就该笔应收欠款进行了司法诉讼,申请了多次强制执行。上述问题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7月份进行账务、财务分离时,按程序同步纳入遗留问题集中处理。
整改进度:整改时限内(2022年9月)仍在整改中。
(3)“违规拆借拆迁补偿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粮储中心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书面情况说明。该问题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7月份进行账务、财务分离时,按程序同步进行合账处理。
整改进度:整改时限内(2022年9月)仍在整改中。
(4)“未依规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粮储中心对区属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邀请税务人员对粮储系统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财会人员进行了税法知识和粮食收储企业税收政策培训,强化区属国有粮食企业依法纳税意识,依法依规甄别应纳税种,合规申报相关税费减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关于“仓储管理大而化之”问题
(1)“粮油储存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野茅溪省库原相关业务人员因存在其他问题,2020年7月区粮储中心党组已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8月野茅溪省库已解除与其劳工合同关系。区粮储中心已责成野茅溪省库对目前移库存到吴家沟仓库的储备粮指标,严格按照储粮技术规范标准实施管理,建立粮油保管明细账,并切实履行粮食行业日常监管职责,并要求仓库等相关负责股室按期入库检查登记,每月入库进仓检查次数不低于两次,发现问题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粮温、仓温。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出入库记录缺失,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粮储中心已责成区粮油一公司就指出的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并对公司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安全储粮制度、粮情检查制度、出入库(仓)制度等安全储粮管理机制;并要求各国有粮食企业严格按照储粮技术规范标准,提升仓储业务、财务人员能力和水平,严格财经纪律,扎实做好库存粮食保管明细账记账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4.关于“项目建设放任自流”问题
(1)“有的项目实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粮油一公司实施的放心粮工程建设项目(永久仓库改造建设),正在区财评中心结算评审,确保6月底前完成。
整改进度:整改时限内(2022年6月)仍在整改中。
(2)“有的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野茅溪省库“退城进郊”工作安排,已停止使用野茅溪省库,将其储备指标暂时存放在吴家沟粮仓,区粮储中心正按程序牵头推进野茅溪省库还建工作,正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二是区粮储中心对区储运公司进行约谈,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确保今后实施项目能按期按量按质推进。
整改进度:整改时限内(2022年12月)仍在整改中。
5.关于“干部任用有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粮储中心党组经专题研究,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启动后,严格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并统筹考虑粮食收储企业人员配备相关专业性要求,提出公司经营管理人员选配建议。同时,依托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在10月底前完成国有粮食企业干部队伍配备。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四)巡视巡察、财审计监督反馈和上级督察、自身自查发现的涉粮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小麦轮换旷日持久”的问题。
整改情况:野茅溪省库2020年区级储备小麦更换入库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入库完毕,并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粮储中心和市农发行相关人员进行了验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关于“巡察意见置若罔闻。对巡察整改工作政治站位不高,重视力度不够,没有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缺乏跟踪问效,部分意见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粮储中心党组持续推进解决区委第一巡察组2020年巡察反馈的6个未整改完成问题,关于“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不力”问题,按照“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原则新成立通川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和通川区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改革方式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制定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力争及早完成新公司注册;关于“区本级粮食储备规模不达标”问题,5000吨区级储备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轮换,同时区粮储中心积极向市粮储部门汇报争取,市上新增下达我区1万吨储备规模,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市农发行已按程序确定了承储分配计划;关于“经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区粮储中心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细化完善了财务报销制度并严格执行审签程序,按照规定落实下乡、加班等补助政策,对退休支部党费使用实行报账制;关于“对下属企业财务指导监督不力”问题,制定了《通川区国有粮食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办法》,提请审计部门对企业财务进行了审计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关于“国有资产闲置”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一是对企业资产开展清查,动态掌握仓储设施现状,做好清产核资工作,5月份在区发改局组织下建立了国有粮食企业现状资产明细帐,逐一明确了管理主体。今后对确已无维修价值需报废的仓储设施,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省市发改部门申报报废处置。二是积极盘活可用闲置资产。探索利用闲置土地资源和仓房可用条件,引入社会资本合作产生收益,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关于“审计问题熟视无睹”的问题。
整改情况:原区双龙粮油管理站兼职财务人员已作出情况说明,区粮储中心已对该人员批评教育,并督促双龙粮管站于2022年3月完成了账务调整,要求财务人员切实加强财务知识学习。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五)粮食购销领域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1.关于“库点布局‘越瘦吴肥’。对区级储备粮存储库点布局不科学、不合理,存在‘有仓无粮’或‘有粮无仓’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市农发行在充分考虑我区粮仓布局基础上,按程序确定区级1万吨新增储粮任务承储分配计划。同时,将库点进行了统筹调度,按仓容下达储粮计划,从根本上切实杜绝“有仓无粮”或“有粮无仓”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关于“部门监管各自为政。部门开展联动粮食执法检查少,粮食流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配合不够,粮食执法体系、信息共享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问题。
整改情况:区发改局依托“纪委书记盯粮库”专项相关要求,3月份牵头制定了区发改、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粮储中心、市农发行等6部门联动的通川区“粮库”巡查专员制度,于2022年3月9日印发了《通川区“粮库”巡查专员制度工作方案》(通区发改〔2022〕57号),各粮食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联合开展“粮库”巡查,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完善了粮食安全联合执法机制。3月份以来,区发改局已牵头组织联动巡查3次,推动实现部门监督检查信息互通共享,共担监管职责,确保全区粮食流通秩序规范有序。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下一步,我们将对标对表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持续推动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切实提升通川粮食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8-5909077;电子邮箱:154448266@qq.com;邮寄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196号通川区发改局。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