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5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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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汽车用陶瓷纤维衬垫/隔热材料制品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魏兴社区魏复路1号

    四川通纤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众瑞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建设,总建筑面积约5500m。购置不锈钢立式碎浆及浆池搅拌器、成型脱水机、施胶及烘干机等设备,建设汽车用陶瓷纤维衬垫及隔热材料生产线,年产1500吨衬垫及隔热材料制品。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租用现有已建厂房及车间,设备安装到位,现场基本无施工期遗留的环境问题,不做施工期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拉运至魏兴场镇污水处理厂(待哈创园区管网建成后由市政管网排入魏兴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放。

    2.废气:营运期配套安装引风收集系统、真空负压系统、排风通风设施、废气处理装置等,确保生产废气达标排放。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 3、表5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营运期优化布局,密闭生产,选用环保型设备,进行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进出车辆管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营运期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外售至废品站;不可回收部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加强防渗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经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209-511702-04-01-586950】FGQB-0099号);取得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7EPR5476)。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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