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送审稿)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2-11-30
  • 点击数:人次
  • 通川区“十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送审稿)














    通川生态环境

    二〇二二十一
































    一、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通川区由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新时期,是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建好“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的机遇期,是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时期,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深入推进区委“一二七”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对于我们闯出一条以绿色生态为核心竞争力的绿色发展之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的战略地位。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同时,四川省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进一步明确了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等8个主攻方向。市委五届一次全会提出要“建设“五个中心”,实施“七大振兴行动”,实施环境美化行动,高水平建成美丽达州,高质量发展生态经济,高标准执行环保制度,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达州新篇章”。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总结“十三五”期间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和未来五年面临的环境形势的基础上,编制《达州市通川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环保工作重点领域、任务和工程,提出规划保障措施,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科学、务实为导向,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精准总结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问题和突出短板,明确“十四五”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构建导向鲜明、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引领。

    三、规划范围

    通川区全域。

    四、规划年限

    2021~2025年。

    五、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16日)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10月29日)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年11月26日

    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6.《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7.《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环办生态〔20194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

    9.《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5〕53号)

    10.《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92号)

    1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1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14.《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9月22日)

    15.《达州市通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6.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发〔2019〕5号)

    17.《达州市“十四五”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

    18.《达州市通川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19.《通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十四五”规划纲要》

    20.《达州市通川区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1.《通川区“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22.《达州市城区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3.《达州市通川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24.达州市环境质量监测数据(2016—2020

    25.市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20

    26.市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函〔2019〕120号)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十三五”回顾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以来,全区以河长制为抓手,主要河流水质稳中趋好。州河、巴河、明月江、长滩河、洞滩河、施家河、梓桐河、固家河、大堰河、莲花湖库区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州河出境断面(车家河)、入境断面(张鼓平断面)、巴河入境断面(螺狮湾断面)等城市控制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Ⅲ类水域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逐年改善,罗江电站库区取水点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7.3%。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327天,达标率为89.3%,较2015年的72.9%改善明显。主要污染物指标PM10、PM2.5逐年下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十三五”期间我区生态质量稳中趋好,绿化率不断提高,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二)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

    砖瓦行业、钢铁企业全部建成脱硫设施,水泥行业(粉磨站)全部完成环保技改。全面淘汰辖区燃煤小锅炉。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20个,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72万吨/日。截止2020年,我区化学需氧量削减290.97吨,氨氮削减77.53吨,完成二氧化硫减排45.67%,氮氧化物减排44.79%,全面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三)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扎实推进

    构建“从快”办案机制,严格“四步办案”法,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作用,注重部门协作配合,每个案件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合行业监管、环保监督、乡镇办委多方之力,案件迅速案件办结。构建“从实”整改机制,牵头领导组织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组织开展案情核实、环境监测、资料查验等工作,牵头责任部门第一时间制定方案并同步启动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健全不放过。构建“从严”追责机制,针对调查发现的环境问题,牵头责任部门对环保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同步介入实施问责追责。强化“责任制 清单制 销号制”,采取一案一册、责任倒逼、持续追踪、压茬推进等方式狠抓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共整改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81个。

    (四)水土气“三大战役”深入实施

    1.蓝天保卫战方面。全面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完成火电、钢铁、水泥3个重点行业4家企业的达标排放工作;严控时令性大气污染,强化巡查监管力度,重点管控好大小春焚烧秸秆、清明中元祭祀燃烧香蜡纸烛、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岁末年初熏制腊肉等时令性大气污染;抓好扬尘污染管控,在复兴、北外建设劝导点,实施脏车入城劝导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确保“六必须、六不准”落到实处;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督促辖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完善治污设施38家,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

    2.碧水保卫战方面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定期开展水质监测规范沿河排污口61处出台《关于全面开展通川区双龙河流域污染污染治理及湿地走廊建设的决定》,编制《达州市魏家河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9-2021年),深入实施魏家河、双龙河流域整治;完成罗江库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整治工作,拆迁房屋1.1万平方米,流转土地660亩;编制《通川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方案》,规范设置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标志标识和隔离防护设施,加强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查与监管;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184家,实施测土配方、化肥零增长、净化农田排水等防治措施,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实施双龙河、长滩河、明月江河塘清淤疏浚工作,共综合治理河道12.7km、新建堤岸15.82km、河道清淤5.11km。

    3.净土保卫战方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完成全区农用地详查单元的划定工作以及详查点位的核实工作强化污染地块管理,完成6个疑似污染地块的场地环境初调工作;加强重点企业监管,督促辖区13家企业(6家在产、7家关停)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五)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全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三年攻坚计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建成魏兴、磐石、江陵、北山等20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达15200吨/天全面加强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区共修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2座、垃圾中转房113间和垃圾处理户收集池2135个、处理池410个,设置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点32个、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84个垃圾清运量由450吨/月增至1900吨/月

    (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初见成效兴推进年”活动,“1 6 N”专项规划深入实施,磐石、青宁等“通川样板”乡镇高质量建设,成功创建为全省首批、川东北地区唯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村容村貌大幅提升,“五大行动”强力推进,完成户厕无害化改造1.2万余户,新建和改建农村公厕120座、垃圾分类收集点235处,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垃圾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2%、95%、80%。创新实施社会捐建公厕模式,新建场镇星级公厕21座。人居环境大为改观,全面开展“美丽庭院”整治行动,集中整治试点村41个,成功创建“美丽四川 f 宜居乡村”达标村157个,新村曾家沟、檬双松坪村、青宁长梯村入选第五批国家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农村基础条件持续改善,建成高标准农田2.8万亩,新改建农村公路120公里,整治病险水库10座、山坪塘300口,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18平方公里;建立冬水田蓄水机制,新增冬水田1万亩;创新推行“3224”机制治理撂荒地,复耕1.5万亩。

    (七)环境风险防控有效加强

    严格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危险固体废物生产经营企业申报登记、动态管理、联单转移制度,共规范转移、处置危险废物2006.79吨,全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核与辐射管理制度,对全区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全区4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管理档案,废源送贮率100%,涉源单位持证率100%。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了饮用水源、重污染天气等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辖区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排查,督促48家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修订等工作,“十三五”期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八)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圆满收官

    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完成了辖区491家工业源、124家入河排污口、54家农业源、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92家行政村和7家11台生活源锅炉数据的审核、录入和修订工作,编制了《达州市通川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达州市通川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分析报告》,为下步精准治污打好基础。

    (九)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大力实施人工造林、退耕还林、绿满通川行动,2020年全区森林蓄积量122.8万方,森林覆盖率达到38.32%,较2015年提高1.38个百分点。严格监管通川白鹭自然保护区,加大了对保护区内珍惜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加强了监督管理,未发生一起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事件。

    (十)环境监管能力逐步提升

    1.能力建设方面。按照国家要求完成了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建立了乡镇环保机构,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环保专兼职人员。建成全区重点污染源监控信息平台,5家国、省控企业落实联网监控。建成巴河、长滩河水质自动监测站2座(滚水坝站和排马梯站),建成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1座(达州中医学院站点),建设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微站21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累计投资280余万元,配备和更新了执法设备和监测仪器,每年组织监察、监测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2.环境准入方面。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严格遵守“环评”审批、验收有关规定,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38个(其中工业类36个,三产业类2个),排污许可

    3.执法监管方面:坚持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执行日常监管“双随机”制度,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确”的环境监察体系。“十三五”期间,共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30余次,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排查各类企业500余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82起,共处罚款670.50万余元。共处置环境信访投诉435件,处理率100%,全区未发生一起因环境信访件处置不当导致的群众性上访、集访事件。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标(单位)

    目标值

    完成

    情况

    环境

    质量

    1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

    100

    2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

    95

    3

    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劣于V类

    水体比例小于(%)

    5

    4

    国控断面劣于V类水体数量(个)

    0

    5

    主城区城市细颗粒物

    年均浓度下降(%)

    20

    6

    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90

    7

    主城区城市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

    25

    8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0

    9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

    总量

    控制

    1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百分比(%)

    9.49

    2

    氨氮排放量下降百分比(%)

    9.99

    3

    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百分比(%)

    23.44

    4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百分比(%)

    36.02

    污染

    治理

    1

    国控、省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率(%)

    ≥90%

    2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

    ≥90%

    3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4

    中心城区和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7、65

    5

    中心城区和建制镇污水处理率(%)

    90、50

    6

    污泥无害化处理率(%)

    ≥90

    环境

    风险

    1

    环境辐射水平和核设施周边环境辐射水平

    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2

    闲置、废放射源回收及收贮率(%)

    100%

    3

    五年突发环境事故数(起)

    0

    生态

    文明

    1

    森林覆盖率(%)

    ≥36.6

    2

    城市绿化覆盖率(%)

    ≥40

    3

    生态红线区面积比例(%)

    不低于划定的市级生态红线面积比例


    二、“十四五”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环境质量改善任重道远

    1.大气环境质量方面。虽然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指标呈上升趋势,其中SO2、CO年均浓度2015年有所上升,O3污染逐步凸显,主城区O3虽达标,但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比较大PM10和PM2.5年均浓度虽有明显下降,但达标压力较大,污染形势仍然严峻。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来看,通川区在川东北地区34个县(市、区)中排名常年靠后;从地理气候上看,通川区主城区地处峡谷地带,逆温静风频率高,大气污染物极易在城区近地层长时间累积,冬季灰霾污染严重;从时间分布上,受冬季不利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的影响,12月至次年1月,重污染天气较多,尤其是PM10和PM2.5浓度较高。目前,通川区以PM10和PM2.5为主导的复合型污染特征日趋明显,臭氧污染问题逐步凸显,工作压力较大。

    2.水环境质量方面。通川区主要河流水质总体较好,但魏家河、双龙河流域水质常年不达标,与“到十三五末期全流域均达到优良水质标准”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加之受地形影响,两条河河床较窄,流速较小,河水自净能力较差,环境容量较小,短期内改善达标难度较大。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仍存在风险隐患,金石、青宁、龙滩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多为水库型水源,水体流动性差,天然水量少、缺水问题较为突出,枯水期易出现水质不达标现象。

    (二)环境污染治理任务艰巨

    1.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城市布局和工业布局受地形限制,工业企业多集中在复兴、魏兴、东岳片区,“工业围城”现象较为突出,短期内难以改变。同时,辖区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居高不下,机动车辆逐年爆发式增长,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逐步加剧,城乡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屡禁不止,中元、清明祭祀、岁末年初熏制腌腊制品等时令性污染未有效根治,加之一些极端天气影响,给大气污染防治带来较大压力。

    2.水污染治理方面。工业企业废水超标排放时有发生,流域沿线“散乱污”企业点多面广,整治难度较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能力不足,畜禽散养、散杀造成废水直排的现象屡禁不止,农业化肥、农药、农膜不合理使用,形成持续污染。乡镇场镇、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较低,环保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形成,重建设、轻运维现象较为突出,加之运维资金短缺,导致部分设施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魏家河、双龙河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整治投入大、实施难,短期改善任务较为艰巨。

    3.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区开展了农用地土壤详查、重点行业土壤调查等工作,但监测区域非常有限,部分农用地、污染企业场地等未开展调查,代表性不足,辖区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水平仍未完全掌握,土壤污染治理和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缺乏基础。

    4.区域噪声污染治理方面。随着经济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施工噪声源明显增加,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投诉较多。机动车数量增速加快,交通噪声影响范围和强度逐年加大。商业活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商业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生态文明建设不平衡不充分

    1.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较大。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和健康水平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逐渐从“求温饱”转向“达小康”、从“谋生计”变为“要品质”,对环保的关注和要求越来越高。而通川区幅员面积小,人口密度大,森林资源总量少,人地矛盾突出,近年来对环保工作的信访投诉和改善环境质量的舆情舆论越来越多,环境问题极易演变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导火索”和公众抒发不满情绪的“出气筒”,生态环保工作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挑战。   

    2. 环境风险防范压力增大。我区工业企业数量较多,增加了环境风险和环境治理难度,一旦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易形成大规模事件,威胁周边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加之我区无专门达到环境应急机构和环境应急专员,环境应急队员均由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兼任,人才、编制匮乏,现有兼任人员缺乏系统培训,应急能力素养有限,同时,应急设备装备配置不健全,应急保障经费无预算,应急工作难以保障。因此,“十四五”我区环境预警预测、环境安全防控、环境应急响应、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仍面临严峻考验。

    3. 基础设施短板仍然突出。我区“人口多、底子薄、欠发达”的基本市情尚未彻底改变,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环境保护”现象,治理资金投入不足,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营不规范,危废处置能力不足,环境监测手段单一,环境监测装备落后,环境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较低,难以适应绿色发展的新要求。

    4. 总量减排空间减小。“十三五”期间,我区传统产业占比逐年降低,重点工业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不断提升,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污染治理基础不断夯实,可提供减排的支撑项目不断减少,结构减排与管理减排空间有限,总量减排后劲严重不足。

    (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任务繁重

    1.执法能力薄弱。目前全区乡镇环保监管队伍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生态环保系统执法人员仍然偏少,执法能力偏弱,年龄结构老化,执法队伍建设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同时,虽然我区环境监察硬件配置已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但是个人防护设备、暗管探测仪等高端监管设备缺乏,难以适应新时期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已进入环境问题凸显期,各类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环境信访投诉不断增多,环境监管能力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2.监测能力不足。通川生态环境监测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验收,但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形势仍有较大差距,高、尖、专人员缺乏,土壤、大气、饮用水源特定监测项目尚不具备监测能力。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大气污染预报预警能力、流域水环境自动监测能力有待加强,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尚不能满足智慧环保要求,亟须完善。

    3.管理能力欠缺。个别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环境管理存在死角和空挡;部门联动不力,协调不够,合力未形成,导致个别环保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发展、轻环保的思维定式没有完全打破,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仍然不足;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欠缺,环境违法行为仍较突出;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化建设还不能完全满足现阶段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五)公众生态文化水平有待提升

    通川区公众普遍具有一定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能够参与到与自身实际利益相关的节能环保行为中,但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仍不够高,在生态文明知识水平、生态价值观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目前辖区未设立专门的环境宣教机构,也未建立环境宣教成效评估和绩效考核的机制,环境宣教能力较弱,专门的环境教育资源较少,仅中小学生接受到了较为系统的生态文明教育,公众、党政干部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

    (六)“十四五”发展机遇

    1. 生态环保工作重视程度空前。从党中央层面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从省级层面看,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在各类重要会议中多次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从市级层面看,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发〔2019〕5号),为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指明了方向。从通川自身看,区委、区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 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已经明确。目前,国家层面通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断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实行总量控制制度,来推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加快构建和生态文明建设空间格局的不断优化。四川省修订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发起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进一步推动发展观念向生态优先转变,产品供给向优质环境保护转变,生产方式向节约高效转变,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达州市印发了《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函〔2019〕120号),明确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通川区委、区政府发起了生态环境保护九大行动,将生态环保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3. 绿色发展理念更加牢固。自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绿色发展理念以来,通过几年的努力,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不断得到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方向进一步明确。目前,全社会已逐步形成“只有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重,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才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才能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共识,为“十四五”期间切实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4. 环境污染治理形成共识。随着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扎实开展,“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全社会已形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共识。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各类企业不断加大污染治理投入,社会民众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初步构建起了由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主治、民众参与的多元共治的新格局。

    5.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建立。随着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河(湖)长制、环境网格化监管、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等制度的相继出台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基本压实,环保专项资金不断增加,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资本市场上环保企业比例明显增加,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为抓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主城担当”,围绕“川东首城、品质通川”的总目标,大力实施“一轴两翼七支点”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全面优化空间开发布局,调整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统筹保护和协同治理,完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品质通川”,聚力打造“有礼之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质量为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生态环境是否优良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大气、水污染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利益,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绿色发展,保护优先。坚持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控各类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活动,降低资源能源消费量、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防治结合,系统施治。坚持全过程预防、全行业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将污染防治要求体现在生活、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领域,贯穿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努力构建源头监管、生产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常规污染控制与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相结合的污染综合防治体系,不断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空间管控,分区分类。强化主体功能定位,落实“三线一单”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分区分类指导,分区域、流域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行业、污染物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建立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优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社会共治,责任落实。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以环境共治促环境保护。

    三、目标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治理效果显著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大气、水、土壤等污染得到有效整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明显提升,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更加和谐,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更加适应。

    (二)主要规划指标

    本着可监测、可核定、可统计、可检查、可评估的原则,结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与通川实际,本次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由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4个方面16个指标构成。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一)环境治理

    (1)细颗粒物(PM2.5浓度)

    39

    35

    约束性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9.3

    90

    约束性

    (3)地表水质量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5)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待省上下达

    约束性

    6)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

    53.8

    65

    约束性

    7)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少(%)

    44.97、-

    完成省考核目标

    约束性

    8)化学需氧量、氨氮减少(%

    13.48、12.12

    约束性

    (二)应对气候变化

    9)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9.5

    约束性

    (1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4.23

    完成省考核目标

    约束性

    1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10.2

    约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93

    约束性

    1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

    有效保障

    约束性

    (四)生态保护

    14)生态质量指数(新 EI

    -

    >70

    预期性

    15)森林覆盖率(%

    45.31

    46.3

    约束性

    16)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7.58

    专项规划确定

    约束性



















    第三章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推进高质量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空间管控,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把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与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结合,把重点开发与控制行业资源能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把优化开发与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引导绿色产业发展、推动绿色消费结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

    一、健全环境宏观调控机制

    (一)加强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的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强化生态空间保护,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构建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全链条无缝衔接预防体系;以全面提高环评有效性为主线,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深化和规范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管理,探索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

    (二)推动“多规合一”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使城市环境功能定位、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空间管控以及重点区域指引等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衔接,推动“多规合一”,使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在城市发展战略、宏观决策、区域开发、重大项目布局中得到充分体现。

    (三)持续优化区域生态空间

    厚植通川山清、水秀、林茂的生态本底,有机统筹地形地貌、山水空间和生态资源,围绕山体、水系构建城市“绿心”,建设生态廊道。开展山体生态修复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控,打造生态良性循环、景观环境优美的生态绿带。大力提升州河生态蓝廊功能,加强河流水环境治理,建立全流域的生态监控体系,打造多元活力的生态景观岸线。持续优化市域范围内多个水源涵养地品质,加强水源涵养地的管控措施,完善水源涵养地的保护监督管理体系,提升水源地周边的保护与修复,确保水质安全。推动城市生态公园建设,构建城市景观节点体系。

    (四)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相关精神,分层次推进《通川区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优化发展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用途管制落地,推动环境功能区与主体功能区融合,把禁止开发、限制开发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推进生态补偿结合起来,把重点开发与行业污染物总量控制结合起来,把优化开发与行业准入条件结合起来,建立国土空间管治制度,明确各区功能特点与重点任务,分区制定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政策,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规范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行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作为达州市主城区,加强自然山水的保护和积极利用,构建山、水、城、人融合的城市生态新环境,构建“山环水绕,绿色中心”城市的生态格局。“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5:33:62。大气、水质量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提升1—2个百分点。科学协调产业用地性质和规模,合理分区工业用地与生活组团。科学协调产业用地性质和规模,进一步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优化城乡发展结构,优化两个文明建设格局,加快形成统筹、平衡、融合、均衡发展新局面。

    二、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维系生态安全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随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均明确提出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全面启动并完成市级及区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以《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全国主体功能区》《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为依据,以《通川区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以保育自然生态安全、维护人居环境健康、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等为目标,将水、大气、土壤和生态环境系统敏感区、重要区和脆弱区等影响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依法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确保红线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主要集中在水源涵养重要区、土壤保持重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对构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同时还包括法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公益林、天然林、特殊物种栖息地、重要湿地和草原等区域。把生态红线作为维护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的警戒线、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敏感、脆弱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主要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划定市级和县级生态红线,为全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逐步形成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二)严守资源利用上线

    树立环境承载力底线思维,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国家监测评价、预警指标和技术方法体系,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明确各区域环境资源利用条件。实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对接近或达到警戒线的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加强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管控,强化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实施万元GDP水耗、能耗、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严保生态功能安全,确保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人居环境、农产品产地等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健全,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趋势。

    (三)严守环境质量底线

    健全党政同责考核机制,将水、土、气、声、光、渣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作为各区级部门、乡镇街委的环保责任红线,不断消除已有的劣质化环境,做好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推动钢铁、水泥、工业炉窑等行业企业统一执行国家特别排放限值,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两高”行业退出机制。以国家指导目录为依据,制定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的工艺、设备、产品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推动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精细化工等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实施传统产业升级工程,引导煤焦产业改造升级,不断延伸煤焦产业链条。

    (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建立结合环境质量目标、区域功能划分、容量总量核定的“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城乡建设、流域开发、产业园区等规划环评落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严禁核准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不发展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产业,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城市建成区、通川经开区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

    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与规模。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通川经开区为载体,着力提高园区的产业集中度和配套关联度。引导重污染产业退出或搬迁、企业分类退城入园,逐步打破近水靠城的历史工业布局。加大城市区域现有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微小企业“关、停、并、转”实施力度,清理建成区上风向重点涉气项目。饮用水取水口上游严格禁止、干流沿岸严格控制化工、医药、有色冶炼、纺织印染、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布局。

    三、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重点行业产能压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倒逼作用,综合运用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信贷投放等经济手段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主动退出市场。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质量、能耗等标准,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建材、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对化工、建材、轻工等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强化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

    四、强化资源环境调控

    (一)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降低碳排放强度,促进全区达到碳排放峰值。实施全区燃煤消费总量控制,燃煤消费向实现高效利用、具备污染深度处理能力的企业集中。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禁止高硫高灰煤销售使用,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积极引导煤焦产业改造升级,不断延伸煤焦产业链条。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天然气、页岩气、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供给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积极发展生物质、沼气等清洁能源,不断降低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全社会能源使用效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工业园区实现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推进建筑节能改造,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节能农业生产设备。到2025年,全区GDP能耗较 2020年降低10%。

    (二)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根据我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加强战略规划和项目建设水资源论证,将重点小流域最低生态需水量纳入水资源配置方案。执行市上下达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抓好工业节水,鼓励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对高耗水行业执行取用水定额标准,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5%、12%以上。加强城镇节水,推广节水器具,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在8%以内,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雨水,严控人造水景工程,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达到50%以上。发展农业节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鼓励中水灌溉。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

    (三)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区内山、水、林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用地等碎片化资源摸排整理和确权登记。试点开展林业、土地流转等自然资源资产“银行”建设,对碎片化资源进行集中收储和整合优化,提高资源集约利用程度,促进资源价值转化。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加城镇周边耕地、林地、草地、湿地保护。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区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

    (四)全面推进节能降耗

    推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行动,大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继续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深化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公共交通,优化运输方式。

    五、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

    (一)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以通川经开区为重点,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及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建设成为具有资源创新开发、循环经济和环境友好特色的新型产业园区。依托通川经开区关联布局,实行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共生补链项目,促进企业间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废水再生利用。建设生活垃圾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推进建筑废渣、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建立餐厨垃圾回收体系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处理。

    (二)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品制造、设备制造、技术咨询、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培育节能环保品牌企业,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出台绿色产业发展引导政策,发展以“低碳”为特征的新能源、互联网、生物、新材料、信息技术、低碳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稻鱼共生”“猪沼果”生态农业、林下经济,打造绿色食品基地。充分开发森林湿地自然景观、乡村景观、历史人文等资源,大力发展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核心价值的生态旅游业。

    (三)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

    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化工,打造绿色产业链,支持新型绿色建材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化绿色发展;制定绿色产业发展引导政策,培育壮大新材料、智能装备、清洁能源汽车、电子信息、高端工模具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突破性发展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产业体系及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增加绿色农产品供给。

    六、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一)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生态保护责任意识,优化考评机制。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社区街道、工厂企业、中小学、村委会等全面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通过主题宣传活动、展览展示、典型示范、岗位创建等形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价值观教育,加强环保法的教育宣传,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环保意识;将环保法教育纳入教学课堂,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二)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提高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作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各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转变,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推广绿色建筑,完善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制定低碳生活指南,推广低碳消费模式。推进柳家坝新区、明月江新区等新区建设绿色低碳示范社区。

    (三)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

    尊重自然格局,设置绿色限建区,合理布局城镇各类空间,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开发边界。强化城镇化过程中的节能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体系,提高城镇供排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打造双龙河湿地公园、柳家坝湿地公园、蒲家湿地公园、复兴山体公园、张家坝山体公园、碑庙山体公园、明月湖山体公园,大力打造城市生态斑块、河滨绿地,加快环城生态带建设。优化城市生态绿地布局,增加城市通风量。

    (四)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有度有序利用自然,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屏障格局。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共同抗击自然灾害、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共同建设基础设施、共同推进脱贫攻坚机制。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依托发展乡村旅游引导农民植树护绿。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农业面源,全面改善农村风貌,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

















    第四章  提升环境质量,巩固攻坚成果

    “十四五”期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环境质量管理,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等一系列攻坚战,为2035年达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远景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一、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核心,以PM10PM2.5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实施空气质量达标战略,包括: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深化火电超低排放、工业锅炉、建材行业整治,有效控制扬尘、机动车、秸秆焚烧的污染排放,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促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及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2025,通川区PM2.5年均浓度降到35g/m3以下PM10年均浓度降到59g/m3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比例大于90%。

    (一)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统筹环境资源

    1.科学优化产业发展格局。结合“一轴两翼七支点”战略和《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科学优化产业发展格局,突出中心城区区域地位和作用,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新规划区的设立和布局,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2.落实大气环境空间管控。统筹考虑区域环境承载力、人口承载力、基础设施承载力和大气环流特征,优化我主体功能区划,推动环境功能区与主体功能区融合。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提高准入门槛,规模以上工业项目应入驻工业园区或产业基地,提升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的环境管理水平。加强战略、规划、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落实战略和规划环评要求,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3.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严禁核准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负面清单管理”试点。

    4.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能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施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严格实施环评制度,将细颗粒物达标情况纳入规划环评和相关项目环评内容,加快制定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管理配套政策。

    (二)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化利用

    1.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供给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应用,探索发展“农业 光伏”、“互联网 能源”等新兴产业模式,有序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

    2.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进一步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逐步由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在禁燃区内禁止使用和销售高污染燃料,全部改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轻柴油、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3.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升级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强锅炉的年检制度,淘汰不达标的锅炉,从源头上保证燃煤锅炉效率和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4.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加大煤炭洗选力度,严禁高硫份、高灰分劣质煤进城,推进低硫、低灰分配煤中心建设,提高优质煤炭配送能力。推广水煤浆燃烧技术、型煤技术和流化床燃烧等煤的洁净燃烧技术,提高煤的利用率和效率,降低燃煤污染物的排放。

    5.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样板。鼓励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促进循环农业及农产品加工,全面推动垃圾分类,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加大企业环保改造力度,鼓励园区循环化改造,发展绿色建筑,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实现部分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全面推进农业、工业、居民生活节水,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进合同节水管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降低碳排放强度,推动部分行业率先实现碳达标。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制定低碳生活指南,推广绿色低碳消费模式。推进柳家坝新区、明月江新区等新区建设绿色低碳示范社区。

    (三)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1.深化钢铁行业达标治理。未纳入淘汰计划的烧结机全部实施烟气脱硫,不得设置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烧结机头、机尾、高炉出铁场、转炉烟气除尘等设施实施升级改造,露天原料场实施封闭改造,原料转运设施建设封闭皮带通廊,转运站和落料点配套抽风收尘装置,有效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确保各大气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2.深化建材行业达标治理。建材行业原料破碎、生产、运输、装卸等各环节严格落实抑尘措施,有效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开展区域烧结砖瓦企业污染现状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和档案,加强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各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3.强化工业“散乱污”企业整治进一步强化工业“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和整治,推动工业“散乱污”污染源环境整治长效化。在全范围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搬迁或关停;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但有升级改造价值的,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关停;对达标治理无望、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一律依法关停取缔。

    (四)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

    1.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建立和完善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以新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区域为重点,实施建设工地扬尘精细化管理。推进绿色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的要求。城市规划区内施工工地全面设置封闭式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车辆干净方可上路。施工现场严禁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对裸露土方遮盖,对施工现场主要临时道路采取硬化措施,其他便道采取泥结碎石或是级配碎石。对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重点环节,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排放。垃圾、渣土、沙石等要及时清运,并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健全施工工地扬尘监管信息公示及污染举报受理机制,完善建筑企业环保诚信评价制度和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纳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建设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在市区主要施工工地出口及出口200米内道路、起重机、料堆等位置安装监控监测设施,实现施工工地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并建立扬尘控制工作台账。

    2.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统筹安排道路建设工程,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开挖道路实施分段封闭施工,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对未硬化道路入口、未硬化停车场和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露地面。建立完善的渣土运输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对运输渣土的车辆登记注册,实行一车一证,确保使用达标车辆规范运输。

    3.加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制度,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联网监管,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

    (五)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

    按照国家、四川省的有关要求严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对于有VOCS污染的项目应把VOCS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新建VOCS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必须符合园区的相应规划要求。要求各类涉VOCS企业必须使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工艺。推广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使用,鼓励VOCS重点企业优先采用具有环境标志的原辅材料。

    (六)深化面源大气污染防控

    1. 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一是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加大“煤改气”、“煤改电”力度,削减居民生活用煤,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提高家用排油烟净化率。二是加强对餐饮服务业布局管理,杜绝餐饮服务业因选址不当、污染治理不符合要求造成大气污染和扰民问题。全面加强餐饮业污染治理,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的炉灶应全面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推进餐饮业油烟集约化管理,具备条件的餐饮业场所推行油烟集中处理及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三是加大露天烧烤整治力度,合理确定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的范围和时间,加强执法和管理,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露天烧烤行为,取缔非法露天烧烤。

    2. 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烟花爆竹源头管控,逐步减少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开展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政策法规、社会危害和安全知识,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 推进农业源大气污染防控一是推进大气氨排放治理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大气氨排放摸底调查,建立完善大气氨源排放清单,摸排氨排放特征,筛选重点排放源和控制区,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项目。二是推进种植业氨排放控制。调整氮肥结构,降低碳酸氢铵施用比例,扩大非铵态氮肥施用比例。大力推广缓控释肥料、水溶肥料等新型肥料的施用。改进施肥方式,提倡氮肥深施,提高机械施肥比例,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三是推进养殖业氨排放治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限制人口密集农村畜禽散养,推进畜禽粪便生物处理技术。开展“种养一体”试点,根据种植业规模和土壤环境容量确定养殖规模,实现养殖业废弃物就地处理利用,改良土壤结构,降低大气氨排放,促进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废物利用良性循环。

    4.实施秸秆禁烧常态化管控一是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乡社区三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区域联动,构建“天地一体”快速响应监测监控网络,监控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农作物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主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秸秆禁烧宣传,提高农民对焚烧秸秆危害性的认识,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价值,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和技术,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二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尽快出台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制订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力推广循环农业及农田秸秆腐熟剂、秸秆还田、秸秆代木、秸秆制生物质燃料、秸秆气化和秸秆生产有机肥、可降解农用膜等综合利用技术。

    二、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魏家河、双龙河等小流域作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强力控制和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污染为主攻方向,坚持标本兼治,兼顾控制其他水污染物统筹做好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风险防范。到2025年,排马梯、车家河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12条河(湖)长制河流稳定达到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加大取缔力度全面排查辖区内装备水平低、环境保护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对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的企业一律取缔。

    2.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严禁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和磷化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进入通川区。督促酿酒、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洗衣厂、农药化肥重点行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化改造,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和超标排放惩处力度,确保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对工业循环用水大户和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实施污染治理设施提档升级,强化工业循环用水监管和污染物排放控制

    3.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日常监管全面排查工业园区的污染治理情况,确保园区内已经建成的集中污染处理处置设施要正常稳定运行。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督促园区新入驻企业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进入园区资格。

    (二)保障饮用水安全

    1.整治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严格执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全面清理各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排污口、生活垃圾。优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落实态移民补偿资金,搬迁一、二级保护区内有散养行为的农户,沿途修建截污管道。对区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整治,清理保护区内种植、散养、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对沿河村落、农户、农家乐建设截污管道和简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全面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技术要求》对饮用水源地建立保护区界标、界碑和宣传牌,建设隔离防护设施和水源地警示标志,修建边坡、护坎等。对区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设置隔离防网,进行全封闭管理。建设视频监控点,禁止化学危险品运输车穿越水源地,加固桥梁栏杆,设置道路、桥面导流系统和废水应急处理蓄水池。

    3.加大水源地环境监管。调查整理服务人口千人以上的水源地清单,建立全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水源地每年进行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城镇集中式水源地开展年度评估,执行水源地水质公告制度。严格执行水源地巡视制度,严禁保护区内出现垂钓、洗衣等一切违法活动。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和有毒有害物质管控。

    4.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完成农村地区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供水人口小于1000人的饮用水水源,参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划定保护范围。结合《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落实,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满足农村饮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防范水源环境风险,排查农村饮用水水源周边环境隐患,建立风险源名录,强化监督管理,参照《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编制农村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全面推进生活污染治理

    1.全面提升污水收集率。对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配套管网查漏补缺建设,加大对污水管网的维护和修复,定期进行清淤。对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乡镇场镇均实行雨污分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改造现有污水管,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大幅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到2025年,通川辖区所有乡镇场镇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2.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移交工作,确保现有的20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实现规范运营。加强对污水处理站达标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行为。督促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严禁超标排放。

    3.推进污泥安全处置。污水厂产生的污泥全部运往有处置资质的三方公司进行稳定化、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4.推进农村污水革命。加快推进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微站建设,逐年提升建设数量,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对靠近场镇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优先纳入乡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经济条件较好或环境敏感度较高的村庄,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有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处理技术分散处理。

    (四)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1.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依据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巩固前期治理成果。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引导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网格化管理,建立三方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维全覆盖。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编制农村污染综合整治防治方案,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和农药减量控害行动,确保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到2025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2%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以上。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在建设目标、灌溉水质等方面细化环境保护的相关技术指标,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达到相关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五)重点实施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1.重点抓好魏家河流域整治。魏家河主要污染源为工业污染,目前水质为劣Ⅴ类。“十四五”期间,将切实开展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在2021年底达到Ⅳ类,2023年底稳定达到Ⅲ类。主要措施如下:一是抓好园区企业的整治。督促源美冷链物流园、孵化园等重点园区企业实施污水预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委托专业机构规范运维,安装出水在线监控设施,确保出水水质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工业源的执法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若超标排污且经过整改仍效果不佳的,坚决予以关停。二是做好区域定点屠宰场的规划和建设,严禁私屠滥宰,污水直排。三是抓好流域沿线涉水“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关停取缔非法排污企业。四是加强魏家河沿线破损管网的修复和管网的日常维护,确保场镇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加强沿线污水处理能力,利用魏兴污水处理厂现有场地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将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置能力扩展至10000吨/日。五是实施河道清淤。制定整治计划倒排时间表,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科学措施,在2021年前完成清淤工作,确保标本兼治,实现全线截污、水质明显改善的目标。六是加快推进魏家河流域水质净化厂项目建设,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力促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行。七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持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上报,有效切断各类污染源。

    2.全力抓好双龙河流域整治。双龙河主要污染为生活源,目前水质为劣Ⅴ类。“十四五”期间,将切实开展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在2021年底达到Ⅳ类,2023年底稳定达到Ⅲ类。远期规划主要措施如下:一是加强沿线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推进沿线乡镇生活污水主干管和支管网的建设,做到应接尽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二是深入开展双龙河沿线场镇生活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私屠滥宰、河道排污口、固体废弃物处置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沿线违法生产企业的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对沿线污水处理厂的检查指导,督促东岳、双龙污水处理厂安装进水流量计,加强运营管理,确保满负荷运行;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东岳、双龙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提高生活污水处置能力。

    三、分级分类防治土壤污染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抓手,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深入推进“净土”行动,按照保、控、治的思路,加强基础调查,强化制度建设,切断各类污染来源,实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分级分类管理,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一)推进基础调查和监测网建设

    按照国家总体部署,以农用地、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推进辖区土壤环境监测调查和评估。开展电子废弃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区域风险排查,建立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名录。设置覆盖全区的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位,在工矿企业及其周边、设施农业集中区、污罐区等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四川省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做好信息资源共享。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

    1.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重点监测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区域。加强对固体废弃物堆放区(填埋区)、作为或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曾作为工矿用地或者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区、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等周边农用地地块的监测工作。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耕地,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耕地,要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按照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实施管理。

    2.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保护好优先保护类耕地,将符合条件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关系,经监测评估,确需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威胁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要求进行补划。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涉重等行业企业。

    3.着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结合农产品协同采样监测结果,制定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结合主要农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

    4.全面落实耕地严格管控。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要因地制宜并以市场为导向,认真组织开展种植结构调整。耕地污染严重的区域要制定特定农产品(粮食)禁止生产区划定及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方案,落实有关措施。对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需要实施修复的耕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要制定修复方案并实施。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监测和调查评估。对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曾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等建设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推动多图合一管理。配合国家、省、市完善污染地块数据及信息平台,共享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的空间信息。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土地利用现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三线一单”的“一张图”管理。

    (四)着力加强未污染土地保护

    1.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对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法进行分类管理;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

    2.强化对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强化对土壤资源合理利用的监督管理。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场地、生活垃圾场地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3.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五)开展污染源综合整治

    1.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防控。推进排土场和渣场的污染防控,完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闭库污染治理措施。推进伴生放射性矿废渣安全处置、伴生放射性矿废渣安全处置示范工程的实施。完成对历史遗留和在产企业的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尾矿库的环境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做好尾矿库闭库风险防范和环境监管。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控制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重点污染物排放。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

    2.严格重点企业与园区土壤环境管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完善应急预案,增加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内容,落实地下储罐备案制度,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年度排放情况。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

    3.严格企业各类拆除活动污染防控。企业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拆除,应当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和环境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备案并实施。

    (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

    认真执行《达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全面整治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历史遗留尾矿库、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涉重金属企业等各类土壤污染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对农药、化肥、农膜、污罐、电子废品拆解、废旧塑料回收、涉重企业、尾矿库等土壤污染重点源排查监管和污染控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坚决切断各类土壤污染源。采用种植结构调整、生物治理、土地置换流转等多种修复治理方式和技术,在典型受污染农用地、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推进污染场地再利用。建立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申报入库,提高财政资金执行率,加快入库项目的实施。加强风险管控、修复工程施工管理,督促责任单位设立公告牌,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实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终身责任制。

    四、实施噪声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净噪”行动,加大交通噪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企业噪声防治力度,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开展治理工程示范,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声环境。

    (一)加强声环境质量管理

    根据最新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适时调整和修订全区环境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噪声达标区和不达标区,制定噪声不达标区的改善计划。

    (二)加强交通噪声控制

    加强新建道路建设规划管理,合理划定敏感建筑物与规划道路之间的噪声防护距离,加大对新建项目噪声影响评估审批力度。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通过道路改造同步改善路面质量、推广低噪声路面、采取微地形绿化和道路绿化复层结构降噪。加强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控制和交通组织管理。开展在用车辆噪声定期检测工作,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机动车特别是大、重型车辆的噪声排放水平。严格执行已划区域禁鸣喇叭的规定,逐步扩大城区机动车禁鸣范围,特别是夜间鸣喇叭。大型货车夜间入城要加强管理,控制其行驶速度,减少噪声污染。

    (三)推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娱乐、健身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空调器等设施的噪声污染。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四)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城市夜间施工的审批管理,对建筑施工噪声进行实时监测,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工艺。

    (五)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技术革新和工艺革新,合理规划和设计厂区厂房,消除与减少企业噪声。完成重点噪声污染源确定工作,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与资源化利用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准则,以固废、危废、生活垃圾环境监管为重点,以规范行政审批为抓手,着力强化固废污染防治,不断夯实固废管理基础,提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构建防范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的联防联控机制,引导全社会自觉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一)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1.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根据城镇化进程需要,对建成区、乡镇和景区生活垃圾产生量进行调研,及时购置垃圾桶、垃圾压缩车、三轮车、集装车等垃圾收运设施,强化环卫队伍建设,确保持续具有与需求相匹配的清运能力,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率维持在100%。根据实际情况,加快辖区乡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到2025年,农村垃圾清运处置率提高到100%。

    2.规范化管理垃圾清运、处置作业。制定科学的中转路线,做到垃圾及时收运,不暴桶、不暴箱,强化环卫队伍建设,提高垃圾清运过程中的密闭性和操作的机械化程度,推进城管数字化。加大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定期现场检查力度,纠正不规范的作业行为,检查自检报告中各项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填埋场管理机构加强自身日常监管,对进场生活垃圾称重、登记建档,对入场车辆进行引导、安排倾倒点位,进场垃圾必须推平压实,作业区域进行膜覆盖,定期灭菌、消杀蚊蝇。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二)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

    做好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处置指导,加强对盛装农药的容器、包装物、过期报废农药、不可降解农用薄膜的回收处理管理,加强对病死畜禽处理过程的动物生态环境监督。开展全区冶炼废渣、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对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和行业管理。做好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加强对废弃采矿洞口治理工程的监管,禁止使用有害及非法转运的固体废物进行填埋。加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监督检查对非法倾倒、转移、填埋、处置危险废物等犯罪行为进行侦查侦办。抓好煤渣、炉渣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副产物、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维持 90%以上。

    (三)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收集、分类贮存、处置、运输全过程中的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准入要求、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严格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妥善处置含重金属、废机油、废有机溶剂、电子废弃物、污泥等有毒有害废物,保持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督促涉危废单位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完善企业危废暂存场安全措施。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强化对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监管。

    (四)安全处置医疗废物

    落实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个人诊所、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等)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分类收集,集中运输、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保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处理和管理,建立全封闭的分类收集、安全暂存系统,并具备完整的转运台账和联单。















    第五章 推进专项治理,协同治污减排

    以污染源达标排放为底线,以骨干工程推进为抓手,执行国家最新总量控制制度,推动行业多污染物治污减排,加强城乡统筹治理,控增量削存量,提高污染治理绩效,落实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一、推动总量控制制度改革

    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建成与国家统一的污染源实时在线监控系统。逐步推动总量预算管理、排污权初始分配、有偿使用、排污交易、排污指标储备制度建设。落实企业自主减排管理制度,将减排工程、指标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总量、机动车保有量控制等密切结合,形成多部门协作、多措并举的控污机制。

    二、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

    (一)实施工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督促工业企业全面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向生态环境部门如实申报。采取现场抽查、污染源信息上传核对、自行监测台账核查、比对监测等方式对企业排污和自行监测进行监督。建立工业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和信息发布平台,完善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和实时公开。

    (二)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

    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环境执法监测、环境统计和信息传输能力建设,具备工业烟粉尘、VOCS、总磷统计监测能力,夯实总量减排基础。抓好治污减排工程、技术、政策等环节管理,着重提升小微排污企业治理水平。

    三、试点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

    力争在火电、水泥、钢铁等行业开展烟粉尘总量控制,实施基于新行业排放标准的治污减排措施。在石化、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开展VOCS总量控制,全区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对电厂、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综合治理,实现硫、氮、尘、重金属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广畜禽养殖总磷、总氮与化学需氧量、氨氮协同控制技术。

    四、强化生活源污染治理

    加大各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力度,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加大“煤改气”、“煤改电”力度,削减居民生活用煤,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取缔非法露天烧烤。

    五、强力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以“美丽四川 f 宜居乡村”建设为导向,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为主攻方向,统筹推进全区农村水环境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的实施,聚焦乡镇场镇和居民聚居点的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统筹考虑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户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有序推进一批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千村示范工程”和农村黑 臭水体试点工程建设。到2023年,重点流域和区域农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区农村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70%左右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完成一批农村黑臭水体试点示范工程。

    六、开展交通源污染防治

    严格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新车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 LNG、CNG 汽车。

    七、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全面开展通川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推进地下水 饮用水源和污染源地块的“双源”排查,基本掌握全区地下水污 染源,并建立污染清单;根据辖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及污染分布,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体系,确定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 控区及治理区,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协同地表水与地下水、 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推进一批重点流域和 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建设。2023年底前,完成全区地下水调查评估及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确定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完成全区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改造工程项目。

    八、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稳步推进二氧化碳减排,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达州方案,明确通川区达峰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分领域分区域确定分解目标和重点任务。以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一厂一策”达峰方案制定。组织编制区本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完善碳排放统计和核算体系,摸清排放底数。强化减污与降碳协同,探索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新路径,鼓励渠江铸管、利森建材、旭阳水泥、国电等重点耗能企业在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同时加强二氧化碳减排。加强农业生产、交通、建筑以及居民生活等其他领域节能管理,分解减排目标及减排任务,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积极探索碳排放交易机制,逐步构建碳排放有偿使用制度。









    第六章  强化应急管控,防范环境风险

    一、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

    (一)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

    开展全区风险企业排查评估,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建立全区环境风险物质名单,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限期整改。统筹考虑各类风险源危害性和敏感目标脆弱性,通过严格行业准入、调整产业布局从源头降低突发和累积性环境风险。试点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排查通川经开区、企业安全防护距离内的敏感点,积极推动搬迁工作。

    (二)加强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在水源地、通川经开区下游等建设水质自动站,建立与气象局会商机制,健全预警监测预测制度、技术和工程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核安全等风险预警,开展生物毒性监测预警试点。推动环境应急预案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案一体化管理,加强涉重、涉危化品、涉放射源企业应急预案管理。

    (三)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落实《达州市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达州市处置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达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实施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推动专业化、信息化应急队伍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实施环境应急分级响应,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跨区域、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制度。

    二、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一)推进重金属重点行业综合防控

    从严控制涉重行业环境准入条件,新建项目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指标等量替换,实现全区重金属污染排放量“零增长”、“负增长”。新建涉重企业集中入园,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防控距离,对重点防控行业实施重金属排污强度管理。建立全区涉重企业管理档案,强化对涉重企业执法监督检查,督促涉重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完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确保重金属污染物达标排放。

    明确区内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责任,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建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机制。在涉重企业遗留场地,针对土壤重金属含量较高的问题,开展植物—微生物体系修复技术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种植结构调整、生物治理、土地置换流转等多种修复治理方式。

    (二)推行重金属全生命周期控制

    加强原料开采、生产制造、消费使用和废物处理流通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强化汽油、有机砷饲料添加剂、含镉磷肥等消费品中重金属物质含量控制,加强废弃荧光灯管、废弃电池、废弃电子产品等涉重固体废物的处置。

    三、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一)夯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基础能力

    开展全区现有化学物质危害筛查、使用情况调查,建立高风险重点管制化学物质名录。严格落实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督促危化品使用、生产企业建立其特征化学物质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定期向通川生态环境局报告。涉及企业每年对外公布重点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名称、采购—运输—贮存—管理—使用—处置的全过程信息、特征污染物释放与转移信息及监测结果。

    (二)严控重点管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

    禁止轻芳烃(包含苯、甲苯、二甲苯)在农药行业使用。禁止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在农药、印染、皮革行业使用。2019年起全面禁止硫丹、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消防领域除外)生产、使用。2020年起全面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的生产、使用。严格限制其他高风险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并逐步淘汰替代。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全区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对饮用水源地、农产品产地及水产养殖集中区开展激素类化学物质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

    (三)落实企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督促全区危险化学品防控重点企业,加强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末端安全处置,由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危化品收集、存放、检查、处置和台账记录,严禁偷排。重点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实行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生追究制度。环境敏感区现有高风险化学品项目逐步搬迁入园或关停。

    四、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一)提高核实施安全利用水平

    严格执行核设备使用许可证制度。强化核设备安全检查、维护,加强对自然灾害等外部事件的防御能力。严格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准入。完成涉核实施机构环境现状评价,加强职业照射剂量监管,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二)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

    完善全区电磁辐射污染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射线装置使用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涉源单位和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辐射环境监测和安全监督检查。推进早期核设施退役及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治理,废旧放射源做到100%安全收贮。开展伴生性放射矿现状调查。

    (三)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

    建设全区核与辐射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健全日常监管制度,配合市局推进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结合例行监测、监督性监测和预防排查,准确掌握全区放射源、射线装置的运行状态,及时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杜绝放射源丢失、失控等事件隐患。完善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平台。

    五、协同控制有毒有害物质

    严格落实淘汰消耗ODS和HFCs有关制度及方案,严厉打击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非法生产、非法贸易活动。建立ODS和 HFCs监测网,健全氢氟碳化物监测和数据核查机制,组织开展监测和评估工作。开展铅、汞、锡、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调查监测,炼钢生产、废弃物焚烧和遗体火化等重点行业实施二噁英减排示范工程,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定期开展二噁英监督性监测。禁止露天焚烧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















    第七章 加强保护修复,夯实绿色本底

    一、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一)加强森林保护与建设

    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长防三期工程。加大天然林保护与坡地退耕还林工程的力度,实施人工造林,扩大国家公益林面积,对原有森林进行管护,逐步提高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封山育林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通过抚育、补植等手段,并加强管护,优化树种组成,培育目的树种,提高林分的生长状况和质量,扩大森林面积,有效增加森林碳汇。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景观、社会、经济效益,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9.1%,年增0.5%。到2025年,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

    (二)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对受损湿地生态系统进行修复与重建,加强湿地封育、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恢复湿地植被,扩大湿地面积,改善湿地水质。推进湿地保护网络建设,加强湿地恢复和综合整治。“十三五”期间,新建双龙河湿地公园、柳家坝湿地公园。

    二、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护

    (一)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十四五”期间,加强通川白鹭自然保护区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布局,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护设施和设备,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到达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协调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偷猎、乱采行为。

    (二)加大森林公园建设力度

    进一步完善区内犀牛山、千口岭省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将森林公园建设作为国有林场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森林景观保护培育,打造生态文化品牌,积极开展森林公园建设。

    (三)加大地质公园建设力度

    加大地质公园建设力度,完善龙千口岭设施,申报通川区千口岭省级地质公园。

    (四)加强江河流域源头生态保护

    江河源头地区是以水源涵养为特征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并被赋予生态保护的重任。加强江河流域源头生态保护工作,实行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实施退耕还林、长防林三期、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为重点,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遗传交流廊道,强化生物就地(原位)、近地、迁地(异位)保护和放归自然设。开展本底资源调查,建立通川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数据库,加强重点保护物种的监测。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向“质量型”、功能性”的转变。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与典型生态系统,保护生物物种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加大生物引进后期的监管和入侵有害生物的治理力度,逐步建立转基因物种和外来入侵物种危害防范工作体系、监控网络和预警机制,防止境外有害生物的入侵,确保生物安全。

    四、加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修复

    (一)开展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

    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在规划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有限量的开发,防止破坏性的盲目开发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积极推进矿山复绿和生态环境治理,尤其对已停止采矿或关闭的矿山及坑口,必须及时做好闭矿复绿。对开发矿产造成流域、区域环境污染且无法有效治理的要予以停采,防止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的环境治理和恢复,建立矿山开采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制度,推动矿山开采的生态修复。

    (二)开展重大线性工程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

    “十四五”期间加强域内铁路、公路、输气管线等重大线性工程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对铁路公路沿线开展水土保持、防护林、绿化带建设。在主要交通廊道两侧各设置100米范围的生态保护带,以加强对交通廊道的保护。弃渣场生态修复及沿线隔声屏防护工程。

    (三)重要河流廊道生态修复

    划定河流生态缓冲带:有计划有步骤将这些河流两侧一定范围划定为生态缓冲带。按照“控源、截污、清淤、增容、拓岸、筑绿、造景、营栖”生态修复模式的要求,逐步实现河流水生态系统的修复、建设。

    拓宽河岸管理区宽度,确保廊道疏通,减少洪涝灾害:有计划、有步骤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城区河道周围不宜建设高大建筑物或构筑物。侵占河道必须腾退。加强堤防建设,提高大堤的防洪标准;加强本区域水量调蓄能力建设。

    连通结点,构建保护性景观格局:水体廊道应与湖泊、山体、公园、大型绿地等物理连通性。形成稳定、有序的景观格局。河道建设要注意保存河漫滩结构的完整性,促进浅滩与边滩的发育。

    加强沿河流域的拦污与绿化造林:实施沿河的绿化和美化护坡工程,河湖堤的沿岸带植物覆盖率达80%以上。搬迁沿河污染严重企业。拦截进入河道的各类排污口,对城区河道进行彻底清淤和疏浚。

    (四)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全面推动水土保持科技发展,防止新的水土流失,有效减缓现有水土流失强度,减少水土流失面积,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实施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集中整片综合整治。结合河道治理、乡村公路建设和村镇建设,加固和修建基本农田防护坝,提高其防洪标准和抗冲能力。把水土流失治理与重点工程造林相结合,对于已建水保工程应一步加强维护管理,充分发挥其效能。在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宣传,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实现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进一步趋向好转。重点在碑庙、金石、梓桐、北山、青宁、江陵、双龙、安云等8个乡镇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有所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立汛期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落实巡排查和监测制度,及早发现灾害隐患,及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重点加强人口集中区和重要场所的预警预报;抓好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响应制度。

    五、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一)巩固现有生态文明创建成果

    巩固生态村、生态家园等已有创建成果,坚持各项指标“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相应确定开发建设规模、布局、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确保生态文明水平不降低。通川区犀牛山建设成省级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

    (二)继续推进生态细胞创建

    新建成一批省级、市级生态文明乡镇,继续推进生态村、生态小区、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创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农村环境,打造田园风貌,提升通川形象。












    第八章  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提升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一)继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

    以环境应急监测、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补充配置监测仪器设备,强化监测技术支撑。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监测规范和分析方法,开展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预警监测、应急监测,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保管理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严厉打击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提高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增设、调整、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代表性强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城区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开展土壤中持久性有机物、生物富集性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加强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适当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改革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方式,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为环境执法监测。

    二、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一)继续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根据新形势下环境检查执法工作需求,继续武装环境监察大队,全面更新交通、取证和信息化等执法装备配置,建设移动执法系统,全面提升工作能力。优化配置监管力量,实现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推动监管服务向人口集中区、通川经开区倾斜,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有序整合不同部门监管力量,提高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绩效。维护“12369”“12345”环境热线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继续推进乡镇环保机构建设,企业集中乡镇落实环保专员,促进基层环保执法监管。

    (二)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大气环保执法检查及日常督查工作,全面落实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和执法队伍的“双随机”制度,对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的现场抽查督查要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高压态势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推动形成环保守法新常态。逐步建立环境监察机构的基础数据库,建设与国家统一的污染源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定期开展全区集中整治违法排污单位专项行动,对无相关证照的依法取缔,对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环保设施不完善或不运行的勒令限期整改,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建立环境监理制度,避免因开发建设不当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三、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

    调整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将环境影响较小的登记表项目审批改为备案,将由其他部门负责的或通过市场能有效调节的内容予以剥离,实现环评减负瘦身。将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推动建立联网审批系统。全面建立环境监理制度,避免因开发建设不当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四、提高生态环保信息化水平

    (一)加强环境统计能力

    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性、可靠性,将小微企业纳入环境统计范畴,健全完善全区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

    (二)大力发展智慧环保

    利用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增加污染物在线监测种类、扩大监测范围,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感知体系。建立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环境管理现代化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大数据平台,实现生态环境质量、资源环境承载力、污染排放、风险源、环境执法、环评管理、专家库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

    (三)实施“互联网 ”绿色生态行动计划

    完善国土、环境、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间数据、文献等共享机制,建立资源环境动态监测预警、生态环境数据库信息共享平台,实施生态安全网格化监管。开展企业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并纳入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四、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好干部标准,统筹使用机关和部署单位干部,调整充实水、气、土科室和督查办领导班子,重点选好配强主要负责人,推动干部跨部门、跨单位交流。大力充实一线监测队伍、执法队伍,完善环境监测人员、监管人员选拔、培训、考核制度,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推动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和环保局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环境科技人才的引进。到2025年基本实现环境监管人员专业化、年轻化。

    五、加强环保科技能力支撑

    积极发展清洁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汽车尾气治理技术、高浓度难降解高毒性工业有机废水处理、电子废弃物拆分与回收利用等环保技术、产业。

    推动再生水利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重金属污染物减量回收、场地土壤污染治理等重点技术的引进与应用。强化工业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引入绿色循环、高效节能、清洁生产、深度治理、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等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大力推进环保工程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等环保服务业发展。








    第九章  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为有效推进通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区域生态文明水平,从技术可行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迫切需求及有效性、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等角度,筛选出重点工程项目,在规划实施评估时,将重大环境项目实施纳入评估范畴,并强化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监管,推进建立企业为主、社会积极参与、政府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达标攻坚、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治理、臭氧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项目。

    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以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河湖水域生态修复、湿地工程、入河排污口整治、流域环境风险及应急管控等为重点,实施州河、巴河水质巩固提升项目、魏家河和双龙河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

    三、农村污染防治工程

    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面源污染治理、水源涵养及生态带建设为重点,实施一批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农村饮水风险管控能力提升项目。

    四、污染治理工程

    建设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

    五、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工程

    环境应急物资管理中心建设、辖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

    六、生态环保能力提升工程

    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化工程、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工程、科研创新及环保智库(平台)建设工程、智慧环保工程。
















    第十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环境保护责任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并纳入重大事项督察范围,牵头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考核奖惩制度、问责制度、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离任生态环境审计制度。全面推进“河长制”,深入推进全区河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和保护体制机制。与此同时,各乡镇街委要根据“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资源有效利用的政策措施,从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建设等方面,加大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各区级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境保护、抓发展必须抓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限量排放。要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共同构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各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二、加强机制创新,实现共治共享
    (一)创新区域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并推动区域性、流域性环境污染治理协作机制,深化达州各县区及川东北片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环境管理监察执法、区域环境承载预警、重大环境风险协同应急响应管控等全方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共同构建与周边地区通畅的区域协调机制,包括区域跨界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的管理机制、区域联防联治的管理机制、区域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以及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形成完整的生态环境区域联动体系。
    (二)创新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稳定的投资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投融资,在税收、价格和产业政策等方面全面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在信贷、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政策。鼓励创新运用生态金融和生态众筹,探索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进入环境保护领域。
    (三)全面推行环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建立公众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公众监督环境质量和环境影响。进一步扩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面,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形成“环境质量社会知悉、环境保护广泛参与、环境问题共同解决、环境服务全民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目标管理,严格考核问效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总体要求,构建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单独考核,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督察督办力度,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重点环境问题要多角度、多层次、持续性开展督察。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度机制,定期调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2023年年中和2026年年初,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生态环保意识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环境保护“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将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增加公益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文化事业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图书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文化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报刊、微信、微博等现代媒体手段,加强环境保护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提高宣传质量,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环境保护舆论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应对社会热点,引导全市人民积极参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支持配合新闻媒体、文艺团体、社会智库和民间环境保护组织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加大公众监督,畅通环境信访、环境保护热线、网络邮箱等信访投诉渠道,鼓励实行有奖举报,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环境监测与执法等重点业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区生态环境系统统一着装,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熟练、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环境保护人才队伍。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依托互联网、信息化、高新技术等手段,切实提高环境执法能力、环境管理能力、环境应急能力和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加强与重庆、成都以及沿海城市的合作和交流,借鉴发达地区环境保护先进经验,加快推进环境保护方面研究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着力提升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通川区“十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年限

    估算投资(万元)





    1

    通川区渠江流域巴河段岸线生态修复工程

    巴河是四川省巴中市、达州市的主要河流之一,流经南江县、巴中市、平昌县、达川区、渠县境,至渠县三汇镇,注入渠江。巴河自通川区江陵镇螺蛳湾黄毛溪入境,在江陵镇棋盘村沙田沟出境,巴河通川区段总长约13公里。加快推进河道疏浚清障10km,投资2000万;实施河岸生态修复10公里,投资2000万元;开展排污口整治18个,投资1000万。

    2022—2023

    5000

    2

    通川区渠江流域州河段岸线生态修复工程

    通川区境内州河由东北向西南流经罗江镇、北外镇、东城、西城、朝阳街道办事处,至西外镇龙家庙村出镜。境内长26km,流域面积388.2km2。加快推进河道疏浚、清淤18公里,投资1900万元;深入实施河岸生态修复20公里,投资2100万元;开展排污口整治18个,投资1000万元

    2023—2024

    5000






    3

    流域水质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通川区境内12条河流(库)(巴河、州河、梓桐河、长滩河、施家河、固家河、大堰河、明月江、洞滩河、魏家河、双龙河、莲花湖水库)全部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

    2022—2025

    3600






    4

    通川区乡镇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建设项目

    通川区辖区除东办、西办、朝办、凤西、凤北外,其余14个乡镇街委全部实施空气自动站的建设安装工作,每个乡镇街委至少安装1个

    2022—2024

    1400






    5

    通川区乡镇场镇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通川区辖区除东办、西办、朝办、凤西、凤北、莲管委、罗江镇外,其余12个乡镇场镇在前期污水管网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全部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2021—2025

    3600






    6

    通川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自动监测项目

    全区1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地和4个“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和视频监控。

    2022—2024

    4800






    7

    通川区魏家河流域污染

    治理项目

    修建日处理1.5万吨的河道水质净化厂对魏家河流域(金银口桥--仙女洞段)进行治理,并新建生态护坡10km,人工湿地0.5平方公里,污染底泥清理10万m,生态沟渠5km,防护栏6km,绿色步道5km

    2019—2022

    6500






    8

    通川区双龙河流域污染

    治理项目

    在双龙河沿线新建日处理10000吨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20km,建设人工湿地2万平米,实施河道清淤工程

    2022—2023

    12000






    9

    通川区乡镇污水处理站

    改造升级及委托运营项目

    对通川辖区20个乡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升级,确保污水处理厂能有效发挥治污作用;同时,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公司进行规范化运维,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2021—2022

    3000






    10

    通川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购买分层采样器、便携式抽滤器、挥发性有机物采样仪、烟气分析仪、土壤底泥采样器、土壤前处理装置、环境应急监测车等各1台,新建监测用房3500m2,全面提升通川区环境监测能力。

    2022—2024

    3000






    11

    大气污染源管理平台项目

    建设大气污染源(工业源、扬尘源、挥发性有机物等)管理平台,用于日常监督管理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

    2021—2022

    200






    12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

    建设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1套,购买遥感监测车一辆。

    2021—2022

    500






    13

    城市多维度智能除尘降霾系统建设项目

    在城区主要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等场所安装超细水雾喷淋系统,有效抑制颗粒物污染。

    2022—2025

    1000






    14

    通川经开区污水处理站

    建设项目

    通川经开区新建日处理10000吨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15km,专门用于处理园区工业生产废水并排入州河,以实现魏家河沿线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处置。

    2022—2023

    5000






    15

    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对全区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摸底详查

    2022—2023

    300






    16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对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摸底详查

    2022—2023

    300






    17

    环境风险预警及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

    购买便携式执法仪4套,建设全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平台,购买应急设备等。

    2023—2024

    50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