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川区魏兴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罗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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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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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辖区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切实提升辖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现将《通川区魏兴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达州市通川区魏兴镇人民政府

    20190318

    通川区魏兴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辖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整改,提升治理水平,确保质量安全,根据《通川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区府办20199结合魏兴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用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持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食品领域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领域生产、销售监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始终保持农村食品安全领域高压整治态势,坚决打掉农村食品领域生产经营“黑窝点”,重点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专项整治“全覆盖”、“零容忍”,切实维护规范、有序、安全的食品市场秩序,严防辖区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原则;坚持全域覆盖、全品覆盖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原则。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辖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贸市场、生活超市、学校(幼儿园)食堂等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以及学校食堂生熟食。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假冒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仿冒知名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造成市场混淆);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劣质食品(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6日至314日)。

         由分管领导牵头,镇农牧站牵总,食安办、食药所、工商质监所配合,制定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14日前完成);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工作培训会,层级签订目标责任书(2019314日前完成);镇级相关部门、辖区单位、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标语、广播、微信、专栏、宣传单,以及召开院坝会有效形式,加大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能力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摸底调查阶段(315目至318日)。

    食安办、工商所、食药所、农牧站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此次专项整治,深入社区、村(组)、单位、企业、市场,对辖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学校食堂等生产经营行业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分类完善信息台帐,做到摸底全覆盖、信息全面详实,确保“家底清、情况明”。

    (三)集中清查阶段(319日至325日)。

    各职能部门及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集中人员、整合力量,辖区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内的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大清查。

    农牧站:结合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负责农畜产品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以及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数据汇总、资料上报等工作。

    食安办:负责农村宴席申报和监管等工作。

    工商所:负责辖区无证无照、商标侵权、傍名牌,以及虚假广告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食药所:负责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劣质食品(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查处,以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派出所:协助食安办、食药所、工商质监所、农牧站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

    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协助做好集中清查、信息情报及维护稳定等工作。

    政府值班室:0818——3831149

    派出所值班电话:08183831154

    食安办电话:08183831891

    食药所电话:13398335995

    工商质监所:13350778030

    农牧站:13981496136

    (二)整改提高阶段(331日至长期)。

    推进全镇市场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食品流通模式,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巩固整治成果,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农村食品领域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整治,有利于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各村(社区)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既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又要认识到整治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要克服一切畏难情绪和厌倦情绪,充分做好打硬仗、打持久战的准备。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魏兴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责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各部门要针对摸底、清查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责任、措施”三项清单,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不留隐患。

    (三)强督查督办。整治期间,各责任单位及村(社区)要服从统一安排,及时收集汇总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涉及重大问题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办。

    (四)严肃工作纪律。整治期间,参与整治工作人员务必严守工作纪律,对在整治中跑风漏风、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推诿扯皮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严肃问责追究责。

     

    附:魏兴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通川区魏兴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姚   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

    副组长:徐方圆 党委委员、副镇长

    廖贵超 副镇长

     员:李雪玲 农牧站站长

      安办主任

    胡厚鹏 食药所所长

    林仁建 工商质监所所长

      派出所所长

      中心校校长

      卫生院院长

    唐玉林 综治办主任

    魏中兵 林业站站长、环保办主任

    符纯平 城治办主任

            刘明怀 柏林社区主任

    郭俊轩 中心社区主任

    谭定清 北斗村主任

    李开华 友谊村主任

    王于波 大坪村主任

    徐在均 石庙村主任

    于泽红 凤尾村主任

    李开山 厂坝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牧站,主任由徐方圆同志兼任,李雪玲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通川区魏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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