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庙镇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8年,碑庙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检查,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各村(社区)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强调,要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的公开。要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开创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党委、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有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
(二)强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应用系统进行前期调研,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检索栏、申请公开等子栏目设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碑庙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渠道公开发布本级政府的政府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通川区门户网碑庙镇政府专栏查阅本级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8条。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进行答复,按期答复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均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没有出现与党委、政府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碑庙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多。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改进措施。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碑庙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按照《条例》规定紧紧围绕街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举措,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着重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着力推动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扶贫工作、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信息;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民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二是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