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做好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9)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先后开展30次集中学习,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27篇,深入查找剖析检视问题103个,制定整改措施139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0余次,发出整改函102份,督促整改问题281个。
2、坚定人民立场,全力保障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力护航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3轮,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7个,查处涉农工程招投标领域问题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9人,通报问题2起5人。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千名纪检干部下基层”活动,收集群众诉求18784条,组织开展提升群众满意度专项监督检查11次,现场督改工作116次,收集的1.8万余条群众诉求已全面解决并反馈到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推动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对移交问题线索全面摸排、重点督办,对重大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3、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关键时间节点,安排发送廉政短信10余万条;组织税务、财政等部门开展违规公款消费监督检查,核查存疑票据23份,督促整改问题4个;严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审批关口,审批科级干部申报表10份,存档备案一般党员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审批表20份;组织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2轮次,督促整改问题21个。截至目前,查处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件7人。组织进行监督检查2次,督促整改问题11个。扎实开展作风整顿工作。深入推进招投标、窗口腐败、吃公函、粮食购销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99人;制作以“优化营商环境 聚焦项目建设 助力品质通川”为主题《阳光问廉》节目1期,现场曝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3个,拟组织处理6人;会同区委目标绩效办成立暗访督查组,对窗口单位开展作风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个,公开曝光问题2个。
4、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在深化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畅通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渠道,接收群众信访件154件,接受检举控告类107件,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全区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同比下降23.76%。今年以来,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292件519人,立案138件203人,其中科级干部24人。结案144件处分190人,其中科级干部22人,免于党纪政务处分1人,不予处分1人,给予组织处理154人,移送审查起诉8人,收缴违纪资金16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指定管辖9件,立案7件,办结5件,移送起诉1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0.7%、32%、2.6%、4.7%。组织全区210名党政“一把手”、纪检监察干部参观市委党校法纪教育基地,向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警示教育读本《忏悔实录Ⅸ》,制作并发放《警示录》教育读本,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闻稿件134篇,被中央、省、市级媒体采用推介共55篇。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针对2020年度受处分的140名违纪违法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5、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开展巡察。坚守政治担当。聚焦政治责任,对18个区级单位、26个区级重点项目开展巡察2轮,其中专项巡察1轮,巡察发现问题591个,问题线索27件。回访督查1轮,对已完成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的区级109个单位,进行全覆盖回访督查。同时,配合省、市巡视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督促问题整改152个。先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通报36份,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级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7件,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1件;区委组织部把巡察成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调整不适合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征求巡察意见854人次;加强对同领域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提出标本兼治的意见建议47条。
6、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理念,全面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集中培训与业务研讨、实践锻炼相结合,抓实抓牢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学习培训工作,制定2021年度全员培训计划,先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220人次参加市纪委监委“巴渠清风大讲堂”2期,组织开展“清风通川大讲堂”10期,“清风通川微课堂”5期,1175人次参加培训;组织5名新任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进行跟班培训,重点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等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水平。抓实抓细内部监督管理。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全年开展警示教育3次,开展内部督察1次,动态整理完善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深入开展“开门征询各界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活动,聘请14名特约监察员,以“零容忍”态度严惩“灯下黑”。
二、机构设置
2021年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为1684.56万元,比2020年增加258.37万元,比上年增加18.12%.2021年支出为1688.35万元,1436.57万元,比2020年增加251.78万元,比上年增长14.91%。年初结转和结余为57.82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68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4.56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68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92万元,占85.29%;项目支出248.43万元,占14.7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684.56万元,比2020年增加258.37万元,比上年增加18.1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688.35万元,1436.57万元,比2020年增加251.78万元,比上年增加14.91%。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8.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1.78万元,增长14.91%。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8.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9.57万元,占84.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48万元,占7.02%;卫生健康支出54.1万元,占3.2%;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94.2万元,占5.5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88.35,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71.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1.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支出决算为164.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巡视工作(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9.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35万元,比去年减少46.9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购买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27万元,占8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9万元,占14.4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比上年减少46.9万元,下降71.97%。下降原因是今年未购买车辆。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下乡监督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900余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0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和家具。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纪检监察系统四级网络系统运行租赁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经费、“廉洁通川”栏目、“揭四风”曝光台、“通川廉连看”微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运行费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调查工作经费、正风肃纪工作经费、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经、区治软办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反映由本单位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纪检监察业务方面的支出。
13.教育(类)教育进修(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本单位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本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反映本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本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本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办案点装修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通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21年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机构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做好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9、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我单位在编人数101人,年末实有人数101人。
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68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4.56万元,占100%。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68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92万元,占85.29%;项目支出248.43万元,占14.7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本单位按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合理分配财政性资金,保障好部门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资金管理使用,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总体情况很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工作更新较快,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管理上部分工作未落实到位。
(二)下步打算及建议
1、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建议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
附件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21年本单位共计项目7个,主要有纪检监察系统四级网络系统运行租赁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经费、“廉洁通川”栏目、“揭四风”曝光台、“通川廉连看”微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运行费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调查工作经费、正风肃纪工作经费、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经、区治软办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二、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先后开展30次集中学习,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27篇,深入查找剖析检视问题103个,制定整改措施139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0余次,发出整改函102份,督促整改问题281个。开展专项检查3轮,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7个,查处涉农工程招投标领域问题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9人,通报问题2起5人。制定2021年度全员培训计划,先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220人次参加市纪委监委“巴渠清风大讲堂”2期,组织开展“清风通川大讲堂”10期,“清风通川微课堂”5期,1175人次参加培训;组织5名新任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进行跟班培训,重点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等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