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履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职能。
3.指导和协调我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4.联系驻区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发展中的问题,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对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
5.负责全区融资促进工作。
6.协调并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建设。
7.对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和指导。
8.组织推进我区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我区企业上市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了《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奋进新征程 f 实现新跨越”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学党史 f 应七问 f 主城效能大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开展了警示教育2次、谈心谈话2次、党组扩大会14次、中心组学习7次、党风廉政建设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5次。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今年5月组织开展金融系统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专场,完成一、二针接种人数共计700余人。二是今年7月,区金融办全体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到石岭社区做志愿者活动,逐户排查接种疫苗情况。三是统筹全区金融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年累计检查走访400余家营业网点,发现问题20余起,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网点机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3.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发放及催收工作。全区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2711万元,累计偿还9782万元,剩余2929万元,逾期全部清零,为全市逾期率长期控制较好的区县之一。从目前情况看,全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总体风险可控。严格落实驻村帮扶工作,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紧盯增加收入,持续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保持帮扶力度不减,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
4.推动强化金融产品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强与省农担、川东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持续推进“政银担”合作贷款模式,“政银担”已发放164笔,合计7560万元。二是积极推荐完成554笔“税金贷”,合计3.2亿元。三是辖区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41亿元,贷款增速21.93%,增速排名全市各县(市、区)第一位;四是引导达州农商行通川支行抓好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预计今年底在我区建设6个农综站,试点运行后进行复制推广。
5.搭接平台做好金融服务。根据市上关于推动银政企对接平台常态化精准化相关要求,区金融办引导区属10家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骨干组成了“金融顾问”团队,并协调“金融顾问”团队对企业开展“一对一”对接,帮助辖区企业完善基础财会管理、提高信用等级、增加资金融通。截至目前,为70余家企业提供了金融业务咨询和服务;年底将与农行达州市分行签订“通川区“十四五”期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必将为通川区金融业加快发展、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注入强劲动力。
5.强力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根据企业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建立了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相结合的联动机制,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梯度推进。今年已完成3家规上工业企业(达州市清泉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千滋百汇食品有限公司、达州远大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在天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重点推动达州市宏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达州市复兴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上市培育工作,目前2家企业成功纳入上市资源后备,46家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7.加强实施财政金融互动。一是达州市复兴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申报募集资金贴息88.2万元、挂牌奖励资金46.2万元。二是鼓励引导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全力推动我区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进度,今年我区履行改制奖补承诺139万元;
8.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组织召开了通川区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处置专题会,明确了各相关单位责任及调查处置机制;二是区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四川百仙谷、平安普惠达州分公司等7家涉嫌非法放贷、非法集资等问题展开了联合调查,对四川百仙谷虚假宣传行为,罚款4万元;三是今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 f 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份,设制电梯广告150余处,悬挂宣传条幅标语200余幅,街头宣传90余场次,通过微信、QQ、抖音、短信等平台推送宣传信息12000余条。四是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督促辖区银行金融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共同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二、机构设置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融资促进股,编制5人,实有人员5人;社会购买服务4人,在职人员总数9人,事业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82.8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2.42万元,增长31.8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通川区上市融资企业奖补专项经费。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8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8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0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4万元,占33%;项目支出204.37万元,占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2.8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42万元,增长31.8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通川区上市融资企业奖补专项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74万元,增长5.81%。主要变动原因是通川区上市融资企业奖补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3万元,占3.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3万元,占2.4%;卫生健康支出3.08万元,占1.01%;农林水支出28万元,占9.18%;金融支出249.99万元,占81.96%;住房保障支出7.38万元,占2.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5.0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7.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8.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9.19万元,完成预算75.45%。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没有安排“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办为事业性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上市企业奖补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区政府金融办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是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区财[2021]117号)的通知要求,我办认真组织、严格按照预算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融资促进股,编制5人,实有人员5人;社会购买服务4人,在职人员总数9人,事业人员5人。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履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职能。
3.指导和协调我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4.联系驻区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发展中的问题,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对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
5.负责全区融资促进工作。
6.协调并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建设。
7.对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和指导。
8.组织推进我区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我区企业上市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部门预算收入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82.8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81.85元,上年结转结余0.9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比总预算收入100%。
2.财政非税收入
2021年我办无财政非税收入。
3.“三公”经费
2021年我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总支出38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万元、农林水支出28万元、金融支出24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8万,年末结转结和结余77.81万元。
基本支出100.64万元,占26.29%。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人员工资、促金融发展和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204.37万元占53.39%。主要用于全区上市融资企业奖补专项支出。
2021年区政府金融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办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发放及催收工作;推动强化金融产品服务,进一步加强与省农担、川东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持续推进“政银担”合作贷款模式,引导达州农商行通川支行抓好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和复制推广;搭接平台做好金融服务,根据全市关于推动银政企对接平台常态化精准化相关要求,引导区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骨干组成“金融顾问”团队,协调“金融顾问”团队对企业开展“一对一”对接,帮助辖区企业完善基础财会管理、提高信用等级、增加资金融通;强力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根据企业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相结合的联动机制,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梯度推进;加强实施财政金融互动,鼓励引导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全力推动我区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进度;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组织召开通川区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处置专题会,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及调查处置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对涉嫌非法放贷、非法集资等问题展开联合调查和处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督促辖区银行金融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共同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一)绩效编制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通川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执行结果
1.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了《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奋进新征程 f 实现新跨越”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学党史 .应七问 .主城效能大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开展了警示教育2次、谈心谈话2次、党组扩大会14次、中心组学习7次、党风廉政建设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5次。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今年5月组织开展金融系统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专场,完成一、二针接种人数共计700余人。二是今年7月,区金融办全体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到石岭社区做志愿者活动,逐户排查接种疫苗情况。三是统筹全区金融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年累计检查走访400余家营业网点,发现问题20余起,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网点机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3.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发放及催收工作。全区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2711万元,累计偿还9782万元,剩余2929万元,逾期全部清零,为全市逾期率长期控制较好的区县之一。从目前情况看,全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总体风险可控。严格落实驻村帮扶工作,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紧盯增加收入,持续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保持帮扶力度不减,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
4.推动强化金融产品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强与省农担、川东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持续推进“政银担”合作贷款模式,“政银担”已发放164笔,合计7560万元。二是积极推荐完成554笔“税金贷”,合计3.2亿元。三是辖区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41亿元,贷款增速21.93%,增速排名全市各县(市、区)第一位;四是引导达州农商行通川支行抓好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预计今年底在我区建设6个农综站,试点运行后进行复制推广。
5.搭接平台做好金融服务。根据市上关于推动银政企对接平台常态化精准化相关要求,区金融办引导区属10家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骨干组成了“金融顾问”团队,并协调“金融顾问”团队对企业开展“一对一”对接,帮助辖区企业完善基础财会管理、提高信用等级、增加资金融通。截至目前,为70余家企业提供了金融业务咨询和服务;年底将与农行达州市分行签订“通川区“十四五”期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必将为通川区金融业加快发展、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注入强劲动力。
5.强力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根据企业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建立了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相结合的联动机制,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梯度推进。今年已完成3家规上工业企业(达州市清泉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千滋百汇食品有限公司、达州远大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在天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重点推动达州市宏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达州市复兴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上市培育工作,目前2家企业成功纳入上市资源后备,46家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7.加强实施财政金融互动。一是达州市复兴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申报募集资金贴息88.2万元、挂牌奖励资金46.2万元。二是鼓励引导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全力推动我区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进度,今年我区履行改制奖补承诺139万元;
8.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组织召开了通川区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处置专题会,明确了各相关单位责任及调查处置机制;二是区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四川百仙谷、平安普惠达州分公司等7家涉嫌非法放贷、非法集资等问题展开了联合调查,对四川百仙谷虚假宣传行为,罚款4万元;三是今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 f 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份,设制电梯广告150余处,悬挂宣传条幅标语200余幅,街头宣传90余场次,通过微信、QQ、抖音、短信等平台推送宣传信息12000余条。四是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督促辖区银行金融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共同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三)自评质量
2021年,区政府金融办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安排,认真履职尽责,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内部管理流程,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厉行节约,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任务,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总体开展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我办较好的完成了2021年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二)存在问题
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经费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资金缺口较大、保障水平偏低。
(三)改进建议
一是绩效目标设定要合理。各业务科室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共同制定绩效目标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定性和定量区分。二绩效目标开展抓进度。各科室按照年初计划适时开展工作,按季度推进并汇报目标达成情况,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完成。三是绩效目标达成有奖惩。年初目标绩效任务下达为依据,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与目标考核挂钩,有奖有罚。
附件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上市企业奖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金融办”)对通川区上市企业奖补制定本级2021年度上市企业奖补计划,确定奖补企业,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完成上市企业奖补政策资料申报工作,并对上市企业落实有关政策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和奖补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区政府金融办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区府办发〔2018〕90号)文件精神,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区财政局、区政府金融办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负责、专账管理;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区属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成功挂牌后给予130万元的补贴;成功挂牌并通过“新三板”融资后,按融资额度的1%给予最高不查过70万元的补贴。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范围: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区属企业,成功挂牌后给予补贴;成功挂牌并通过“新三板”融资后,按融资额度的1%给予补贴。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1)资金分配的原则: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区属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成功挂牌后给予130万元的补贴;成功挂牌并通过“新三板”融资后,按融资额度的1%给予最高不查过70万元的补贴。
(2)资金分配的考虑因素:企业征信良好、诚实守信,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或成功挂牌并通过“新三板”融资的区属企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对区属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或成功挂牌并通过“新三板”融资后,按融资额度的1%给予补贴。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①项目完成目标:依托全省“四板”市场与“新三板”的对接机制,助推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融资。力争到2022年末,实现“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其中2021年达3家。
②项目效果指标:挂牌企业数达到计划指标100%,服务企业满意度10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是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和《达州市通川区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的实施方案》提出的2021年助推上市企业数和奖补标准任务,按照通川区上市企业补贴申报的企业数、融资金额和奖补金额,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申报内容组织实施;申报目标是为了助推企业更好的实施融资,服务我区经济发展,满足区属企业在挂牌上市中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积极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或挂牌上市后成功融资,促进就业和扩大企业经营发展及更好的服务通川区经济建设。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查阅2021年度上市企业奖补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有关文件精神。
2.核实区属企业在“新三板”成功上市情况和相关表表。
3.了解企业挂牌上市社会经济效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符合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上市或成功挂牌上市后,成功融资的区属企业,于每年1月底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送区财政局、区政府金融办共同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由财政拨付奖补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共落实上市企业奖补项目专项资金253.75万元,用于对区属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上市和成功挂牌上市后成功融资的企业,全年实现对上述项目申报的企业拨付奖补资金175.94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财政局、区政府金融办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和《达州市通川区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上市企业奖补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组织架构
区政府金融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负责日常监管、审核和奖补兑现工作。
2.项目实施流程
(1)向区政府请示年度预算。
(2)政府领导批示同意纳入预算。
(3)成功挂牌后(或成功融资后)申请补贴的企业提交奖补申报资料。
(4)行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申报奖补资金企业相关事项真实性。
(5)区财政局、区政府金融办共同审核申报资料。
(6)区政府审定上市企业奖补企业申报资料及事项。
(7)区财政拨付审定企业上市奖补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和《达州市通川区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区属企业均完成上市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对申报奖补资金企业调查核实,区财政局、区政府金融办落实主体责任,将共同审核结果报区政府审定,目前已按文件要求,将奖补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三)项目监管情况
1.监管手段
(1)实行上市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调查、审核、审定和资金拨付动态管理;
(2)定期对成功挂牌和成功融资企业有关情况,以及助推重点企业上市推进情况进行动态帮扶及核实;
(3)对重点帮扶企业上市情况督促其每月报送相关情况及财务状况。
2.监督程序
对申报奖补的企业和挂牌上市企业,上市或申报补贴前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指导企业完成奖补资金申报。
3.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效果
区政府金融办每月对区属企业挂牌上市工作进行指导,不定期对成功挂牌或成功融资企业申报奖补资金进行调查核实和审核,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福利,确保完成年度实现上市企业数和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区金融办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和《达州市通川区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实现年度3家企业上市和奖补资金拨付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完成3家区属企业挂牌上市及成功挂牌后,成功实现企业融资,拨付奖补资金175.94万元。
2.社会效益:带动3家规上工业企业(达州市清泉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千滋百汇食品有限公司、达州远大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在天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重点推动达州市宏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达州市复兴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上市培育工作,目前2家企业成功纳入上市资源后备,46家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3.可持续效益:力争2022年实现5家区属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上市。
4.企业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项目决策: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和《达州市通川区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的实施方案》文件内容,经区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实施通川区上市企业奖补工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促进金融产业全面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全面创新改革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项目管理:及时指导区属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上市,或挂牌上市后成功融资;对成功挂牌或成功融资,申报奖补资金的企业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补贴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3.项目绩效:按年度目标任务和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末实现3家区属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上市。
4.监管程序:在企业挂牌上市前、成功挂牌上市后,成功融资前和申报奖补资金前,进行每月或不定期指导以及调查核实工作,监管程序完善、严格认真。
(二)存在的问题
对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后,成功融资不定期监管调查核实记录完整度不高。
附表: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12511401356281202B | 实施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53.75 | 执行数: | 175.94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53.75 | 其中: 财政拨款 | 175.94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金融工作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积极组织区属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或成功挂牌上市后融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促进金融产业全面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全面创新改革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1.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金融工作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积极组织区属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或成功挂牌上市后融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促进金融产业全面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全面创新改革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年底前,实现3家区属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上市。 4.实现对相关企业拨付上市企业奖补资金175.94万元,企业满意度达100%。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现年度目标 | 实现3家区属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 | 实现3家区属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 | ||
质量指标 | 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金融工作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企业上市和奖补资金拨付 | 2021年末前完成100% | 2021年末前完成100% | |||
成本指标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实现企业上市和年度奖补资金拨付使用 | 实现应拨付奖补资金100% | 实现拨付奖补资金100%,即拨付奖补资金175.94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满足企业挂牌上市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100% | 100%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