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拨付工作。
3.承办辖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职工保险关系转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工作。
4.审核参保职工待遇享受条件、计算其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保险金。
5.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参保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6.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7.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参保扩面工作:截至12月底,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截至12月底,征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6.8%;工伤保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职业年金征收率到达100%。
2.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每月按时足额为各类人员发放养老待遇,及时处理待遇发放问题。
3.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有序开展,经政府审定项目,待预存款资金到账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员参保。
4.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聚焦养老保险待遇发放问题,深入排查基金管理风险,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限。开展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整治警示教育活动,确保社保干部职工教育全覆盖,切实提升我局基金管理水平,确保我区社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5.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市社保局要求及时开展2021年度全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开通多种认证渠道,确保通川区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有序推进,为通川区退休人员提供更便捷的认证服务。每月对全区退休职工满一年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进行待遇暂停处理,待其认证后恢复发放。
6.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按照我局结对联创工作方案逐一落实到位,确保结对联创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志愿者服务“三达标”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每人每月5小时志愿服务时长任务。切实履行家属楼院点位长责任,定期对家属楼院进行卫生清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楼院住户进行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宣传,增强楼院创文氛围。
7.其他重点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安全生产文件要求逐一落实到位,定期开展办公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维修改造,确保了办公场所的安全,整治;信访维稳工作对所有来信来访均耐心沟通、及时回复,确保每个信访问题有回应;优化服务工作,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规范办事流程,优化服务体验,提升群众满意度;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参保缴费、待遇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等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到乡镇、进园区”社保政策宣讲和现场服务活动;完善服务大厅基础设施,增设了便民服务角,母婴室,配备了手机充电、自助查询、排队叫号等设施设备。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 1345.60万元,支出1345.6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78.78万元,增涨6.22%,支出增加81.98万元,增涨6.49%。主要变动原因是支出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345.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5.6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134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29万元,占90.91%;项目支出122.31万元,占9.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345.60万元,支出1345.6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涨6.22%,增涨6.49%。主要变动原因是全区企业、机关离退休津贴通过大平台发放。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5.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98万元,增涨6.49%。主要变动原因是全区企业、机关离退休津贴通过大平台发放。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5.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6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9.75万元,占92.13%;卫生健康支出38.82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65.87万元,占4.90%;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0万元,占0.0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45.6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801.2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34.98万元,完成预算100.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16.53万元,完成预算100.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5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企业关闭破产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2.5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8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3.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5.87万元,完成预算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3.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34.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通川区社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40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4.85万元,下降了3.48%,主要原因是2021年压减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通川区社保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固态仪器等办公设备的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川区社保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无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组织对0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队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1.农林水(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2.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无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