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通川、法治通川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指导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指导反邪教、反暴恐工作,协调指导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达州市通川区法学会。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一是高位统筹推进“学”。专题部署20余次,通过“四级书记抓”“六学六提升”“副组长联系指导”等机制,一体推进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领导带学、活动引学、典型导学、集中研学300余场次,把好政治忠诚“总开关”。二是问题导向逗硬“查”。突出政策攻心、法纪攻坚,全覆盖面向712名干警开展四级联动宣讲。把组织核查作为“破题”关键,坚持“惩前毙后、治病救人”,对问题轻微的予以第一二形态处理,对问题突出的移交纪委监委处理处分。三是整治积弊扎实“改”。创新开展“万人评政法”活动,征集意见建议140余条,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扎实开展“我当一天网格员”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我当一天网格员”入选“四川政法为民十大行动优秀案例”。四是聚焦长效精准“建”。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性完善制度机制43个,着力推进标本兼治、规范运行。教育整顿期间,通川没有一起中央督导组和省委驻点指导组督办的案件。五是持续加压防反弹。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感悟初心使命,引导干警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多举措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增强干警工作本领。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发现并通报问题17个,持续纠治“四风”,把牢“严”的主基调。
2.全力打好维护稳定攻坚硬仗。一是防范政安风险。二是处置涉稳隐患。三是化解突出矛盾。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滚动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12件,调解成功1185件,调解成功率97.8%。用活诉调、公调、信调等调解平台,积极发挥“彭姐工作室”“召敏调解室”等影响力,通过两所一中心联动、家事审判庭等,助力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强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治重化积”工作,11件信访积案全部核准化解。四是确保社会稳定。聚焦两会、春节和“7.1”“8.1”等期间社会稳定目标,加大对涉枪爆危化单位、民爆物品销售点、寄递物流收寄点等安全监管,加强对重点人的管理服务,确保各重要时段平稳渡过。
3.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一是常态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保留工作专班常态运行,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立九类涉恶犯罪案件72件。持续防范整治“村霸”问题,结合村社“两委”换届,逗硬审查“两委”候选人,清理撤换前科人员。二是打造社会治理智慧中枢。对塔坨等14个社区进行智慧升级打造,通过“智慧社区”平台软件,在“三网融合”基础上,整合辖区自建感知源和基础数据信息,实现区域资源信息共享、群众办事“网上办”“就地办”“一站办”。乡镇街道已建成规范化的综治中心,实现区乡两级综治中心联动融合、指挥调度。三是持续优化治安防控网。布建警务工作站6个,新增巡防力量50名,整合28个单位推动“六联”机制落实,组织“通川铁骑”“女子巡逻队”、民兵、武警、红袖标等开展联巡联防,在105个行政村恢复成立治保委,组建治保力量1300余名,共同开展义务巡防、反诈宣传等,防控网络进一步织密。四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抓获电信诈骗犯罪人员228人,移送起诉169人。破获部督“5.23”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冻结涉案资金2600余万元。组建专班劝返在缅窝点人员,核减通川籍窝点人员100人。
4.围绕中心大局践行司法服务为民。一是紧扣发展大局。围绕市区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成功化解重点项目纠纷和企地矛盾213起,化解涉民工工资纠纷80起,阻止堵工堵路事件10余起,有效确保项目的顺利施工。政法机关积极参与信访积案化解与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政策指导、司法专业判断,助力新世纪停车场、金兰生活广场建设项目等遗留问题得到处置。二是创新便民措施。聚焦“一次办好”目标,引入律师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入驻诉服中心,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多元化解纷能力,全力“24小时自助法院”建设,为当事人提供全天候、不打烊的自助诉讼服务。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婚姻巡回法庭常态化运行,专业高效处理家事纠纷64起。持续推进“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处理纠纷283起。推进诉讼服务“互联网”,由窗口转向网上和掌上,网上立案1326件,云上法庭开庭30余次,为当事人提供全天候、不打烊的自助诉讼服务。三是做优民生实事。聚焦农民工讨薪,支持提起民事诉讼7件,帮助当事人追讨劳动报酬11.65万元。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6人、起诉7人。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办理全市首例督促税务机关追缴环境保护税案件。强力攻坚“执行难”问题,执结执行案件3251件,司法网络拍卖524件,执行到位金额5.87亿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供延时服务、错时服务、上门服务122余次,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9件、公证事项2355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达州市通川区委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达州市通川区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达州市通川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简称大调解中心)
2.通川区邪教人员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简称教转中心)
二级预算单位均未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74.58万元,支出总计1066.9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1.56万元,增长7.13%,支出总计增加87.78万元,增长8.96%。主要变动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7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6.14万元,占95.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4万元,占4.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90万元,占0.4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6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15万元,占45.28%;项目支出583.84万元,占54.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年末结转结余28.03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9.68万元,支出总计1064.3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88.59万元,增长9.03%,支出总计增加99.67万元,增长10.3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6.73万元,增长53.7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1.18万元,占85.34%;公共安全(类)支出34.45万元,占3.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90万元,占4.50%;卫生健康支出(类)30.49万元,占2.99%;农林水支出3.95万元,占0.39%;住房保障支出34.86万元,占3.4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20.84,完成预算99.4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318.40万元,完成预算的97.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39.85万元,完成预算98.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未实际发生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5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453.81万元,完成预算99.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实际支出数有所减少。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5.05万元,完成预算1005%。
7.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决算为9.40万元,完成预算1005%。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30.16万元,完成预算90.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调整导致实际支出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9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调整导致实际支出减少。
1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完成预算95.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实际支出数有所减少。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0.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9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数有所减少。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34.86万元,完成预算91.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调整导致实际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7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工作中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开支,同时由于疫情影响,接待批次人次与预算时相比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完成预算7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增加,去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达州市通川区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4万元,比2020年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发生变化,2021年将原属于项目支出的费用纳入基本支出预算,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达州市通川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更新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达州市通川区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本部门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设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3类指标,其中完成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包括满意度指标。各项指标均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目标,有力保障了人员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特定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本部门对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 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0.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我委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办法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设立背景
(一)事权经费
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相关会议纪要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政法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政法工作专项经费情况
2021年专项经费共15项,共计583.1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
2021年,根据区财政局批复我委政法工作经费43.15万元、网格化工作经费9万、矛盾多元化解2.46万元、政法队伍作风教育整顿工作经费43.79万元、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19.59万元、维稳工作经费19万元、雪亮工程租赁费用343.96万元、反邪教协会经费6.1万元、政法队伍春节慰问经费8.5万元、铁路护路联防经费25.05万元、干警救助金9.4万元、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9.57万元、综治中心建设资金43.54万元。
预算执行率分别为100%。
三、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在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委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工作要求,对照专项资金进行逐一自查自评,认真把握绩效评价的内容要求,对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分析。从自评情况看,我委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方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对全区社会稳定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1年,全区政法系统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一是着力高位统筹推进“学”,问题导向逗硬“查”,整治积弊扎实“改”,聚焦长效精准“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二是着力防范政安风险,处置涉稳隐患,化解突出矛盾,全力打好维护稳定攻坚硬仗。三是着力常态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造社会治理智慧中枢,持续优化治安防控网,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四是着力紧扣发展大局,创新便民措施,做优民生实事,围绕中心大局践行司法服务为民。荣获达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三等功;成功创建省级“六无平安村(社区)”2个、市级“八无平安村(社区)”5个;通川区“政法干警我当一天网格员”入选“四川政法为民十大行动优秀案例”。
四、存在的问题
1.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虽已建立,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部分落实未到位情况。
2.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细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尽量减少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培训,尤其是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全委上下应加强学习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精细化管理。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区委政法委是通川区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推进平安通川、法治通川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检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区委政法委为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现共有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13人,临聘(返聘)2人。
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年收入合计1095万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095万元。全年总支出1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58万元,项目支出583.15万元。项目支出当年及累计结余结转30.27万元。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我单位2021年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总体情况好。
(一)预算编制
1.编制原则
根据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合理分配财政性资金,较好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工作任务完成。
2.编制程序
年初,维稳、综治、防邪、政工等相关股室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系统性活动安排,与办公室沟通编制全年预算,经分管副书记、书记审定后报财政。
(二)预算执行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481.5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5.5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故人员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583.15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60.03万元,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租赁费增加。
(三)预算管理
1.公用经费控制率及情况说明。2021年公用经费支出54.44万元,执行率100%。
2.“三公经费”控制率及情况说明。2021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1万元,较上一年的上升,执行0.7万元,较上一年度执行上升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执行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执行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
3.政府采购执行率及情况说明。2021年采购预算0万元,执行0万元。
4.管理制度情况。建立完善了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分别明确了具体的财务人员负责办理预算、核算和财务等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做到先申请、后审批、再执行。对雪亮工程建设等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全程参与、监督。
5.资金使用合规情况。2021年度,政法委机关资金支出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严格按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区财政关于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大额支出严格按照先会议研究决定再按程序支付,符合年度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资金效益
2021年,全区政法系统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一是着力高位统筹推进“学”,问题导向逗硬“查”,整治积弊扎实“改”,聚焦长效精准“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二是着力防范政安风险,处置涉稳隐患,化解突出矛盾,全力打好维护稳定攻坚硬仗。三是着力常态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造社会治理智慧中枢,持续优化治安防控网,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四是着力紧扣发展大局,创新便民措施,做优民生实事,围绕中心大局践行司法服务为民。荣获达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三等功;成功创建省级“六无平安村(社区)”2个、市级“八无平安村(社区)”5个;通川区“政法干警我当一天网格员”入选“四川政法为民十大行动优秀案例”。
(五)存在的问题
1.预算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不够。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预算编制的前瞻度不够,对当年度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不多,预算和实际支出调整较大。
3.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精度和深度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项目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4.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管理上较为粗糙,部分落实效果不佳。
四、下步打算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全局上下应加强学习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精细化管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