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四个关键,全面落实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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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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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达州市通川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围绕脱贫群众“保就业、促增收、抓发展”目标,把握四个关键,全面落实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切实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就业,持续巩固提升就业扶贫工作成效,着力提高脱贫劳动力家庭收入水平。

突出重点对象。明确了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享受对象,即:全区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管理的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下同),且在四川省外稳定就业三个月及以上(不含上学)。通过对象锁定,实现政策靶向对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惠及更多的符合条件的脱贫群众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加强业务指导。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通区人社发〔2022〕101号)和《关于申报2022年度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明确了补助标准、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并于2022年10月20日组织乡镇街委具体负责工作的同志开展了业务培训,同时通过微信群、电话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答疑释惑,提高业务本领,着力抓好政策落实。

严格分级审核。印发了《关于健全省外务工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审核机制的通知》(通区农工办发〔2022〕7号),落实了村(社区)、乡镇街委、牵头单位等所涉单位的职责任务,并明确了方法步骤。同时,加强与区乡村振兴局、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的协调,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完善更新农民工务工外出信息、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及时比对纠错,形成大审核格局,汇聚审核工作合力。

强化工作督导。对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分别列明了工作清单、时间节点清单、材料清单和任务清单,通过微信群、点对点、实地查看等方式,督促要求对照抓好落实。2022年,先后主持召开4次专题会,会同区乡村振兴部门、人社部门对工作落实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一次性交通补助等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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