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变更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拟同意众合口腔诊所变更地址、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众合口腔诊所
二、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三、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王博
四、医疗机构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红旗路179-1,179-2号
五、医疗机构牙椅数:2台
六、变更申请项目: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
七、医疗机构变更注册后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锦锈家园256号1栋109、110号
八、变更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杨波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与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书面(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0818-2121651
特此公示
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