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罗江镇八一希望学校2018年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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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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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通川区罗江中学主要承担辖区内适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作好基础性教育工作2018年重点工作: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按教育法律法规办事。2、组织并指导德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等,抓好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3、抓好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4、抓好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健康教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5、指导学校加强组织建设、行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6、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增收节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7、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抓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有关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教师队伍。8、切实做好通川区教科局、罗江镇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编制人数  39 名,在职人员 39   人,离退休人员25   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18我校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   369.5 1 万元,我校部门预算支出总数   369.5 1 万元。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 369.5 1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329.3 万元、公用支出   40.13 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罗江中学2018年收入预算369.5 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9.5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36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5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我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9.5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9.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0.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51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3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30.56万元,占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0000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6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0000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0.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罗江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9.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我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满足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个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幼儿园正常运转。

      1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及下属幼教人员培训支出。

      13.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与开发(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课题研究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休人员支出。

      15.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

      18.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9.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20.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发给无房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2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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