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来源:罗江镇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9-03-15
  • 点击数:人次
  •     按照区居保局2019.3.13会议精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不再统一实施代扣代缴,各村社区不再组织代扣代缴协议的签订工作,不再收取相关资料。

        自2019年起,参保缴费工作可采取以下方式:1、参保人自行到各农村信用社网点的柜台或自动存款机上直接缴纳当年参保费,也可到税务局缴费。2、参保人自行到各农村信用社网点的下载四川农信APP,激活本人银行卡,网签批扣协议,在手机上缴纳当年参保费。3、待遇领取人员还可以通过下载四川农信APP,在手机上自行进行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验证工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