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9月29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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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致密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何家坝社区二组

    四川旭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隆兰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何家坝二组已建的空置厂房1019m2,建设致密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线,主要安装粉碎、制粒、筛选、包装等生产设备,同时安装空压机、输送机等辅助生产设施设备,配套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备等。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期清洗废水收集处理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置。

    2.废气:施工期采取密闭运输,路面及时清扫,进出车辆限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出车辆限速禁鸣,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可回收建筑材料收集后外卖至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部分外运至政府指定弃土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收集后农用,不外排。

    2.废气:营运期采取密闭生产,车间配套安装集气罩及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营运期优化布局,密闭生产;选用减震消声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进出车辆限速禁鸣,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不合格产品与粉尘回用于生产;废金属单独收集后外卖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危废标识并加强“四防”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208-511702-04-01-933436】FGQB-0085号),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BU4DMIXJ)。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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