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 来源:罗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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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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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江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罗江镇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罗江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主要是机关、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中心、计生办、民政办、规建办(环卫办)、城(场)管办、船管站财政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计98.45万元,比2017年预算127.39万元减少28.94万元,减少22.72%
      (二)采购情况
      2018年,罗江镇安排采购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罗江镇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2018罗江镇4万元以上专用项目(剔除涉密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2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个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休人员支出。
       8.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
          11.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2.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3.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发给无房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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