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四川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0〕172号)、《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成部分)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1〕52号)等文件精神,为项目执行依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2.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3.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工作;4.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主要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在相关同志的帮助下,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自评采用财务统计核实数据,对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上级匹配相应补助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共下达我局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73.4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支出73.02万元,结余0.38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按政府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工作,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原则。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资金超过1万元以上,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工作流程,严控经办权限,不断强化风险控制,确保业务规范经办,资金安全运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加强该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并统一按财务管理要求进行财务核算。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0〕172号)文件要求,将收入列入“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科目。全额属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为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职责,严控经办权限,不断强化风险防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重点围绕“参保如何办、就医如何办、报销如何办”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参保宣传小视频“通川区居民医保小剧场”,利用“达州日报”、“达州之心通川”和“今日通川”,将群众密切相关的医保政策及时公布,门户网站更新30余篇,《达州日报》刊登15期,“达州之心通川”刊登15期,“今日通川”公布医保政策30余期;五个政策宣传小分队分别深入一线宣传医保政策,已将医保政策带入19个乡镇、50个企业、80个机关、208余个村(社区)、60个学校,村(组)干部将《医保政策解答》等宣传资料送到每家每户手中。共计印发宣传手册20万余份、安装灯箱宣传广告20余个;在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等办公场所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等地,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宣传专栏等方式,广泛掀起医保政策宣传热潮。同时,利用创建活动,深入到“结对联创”社区宣传医保政策;为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举办政策业务宣讲会,走进市委党校课堂为1200余名通川辖区所有村(社区)常职干部宣讲医保政策、为190余名通川区新任驻村第一书记等宣讲医保政策、为医保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举办3期医保政策暨业务经办培训会、借助各乡镇街委工作会议,为机关和村组干部集中宣讲医保政策,合力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区医保中心通过改善服务环境,推行“综合柜员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变“被动”为“主动”对接参保单位、参保群众,重点解决医保难点、热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医保信息能力不断加强,服务大厅环境不断改善,办事群众得到更好的办事体验感及更方便快捷的办事流程。
2.可持续性
经我局进行打击欺诈骗保和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并通过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医保制度深入人心,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可持续性作用明显。
3.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大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和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扩大了群众政策知晓度,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合理,符合专项转移资金使用的要求。项目按期完成了年初设置的数量指标、社会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资金拨付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
(二)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物价上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金额每年增加,导致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
(三)相关建议。
在确保国家加大投入的前提下,个人的医保征收应保持相对稳定的征缴比例。
附件: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2021 ) 年度 | ||||||
单位名称 |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名称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73.4 | 执行数:73.02 | ||||
其中:财政拨款 | 73.4 | 其中:财政拨款 | 73.02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工作;大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完成全年参保目标任务,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 1.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数据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2.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3.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工作;4.有效提升综合监督、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能力。 |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次数 | ≥20次 | 46次 | ||
指标2: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 ≥90% | 100% | ||||
指标3:印发宣传资料 | ≥50000份 | 20万余份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指标2: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
项目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 普遍知晓 | 普遍知晓 | ||
指标2: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支撑能力 | 明显增强 | 明显增强 | ||||
指标3:异城就医直接结算率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 ≥80% | 95% | ||
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