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通川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的通知
  • 来源:区政府办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2-08-18
  • 点击数:人次
  • ​通区府发〔202221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通川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

    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事业,区文体旅游局组织文物专家调研论证、评审,并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张氏节孝坊等六处文物点公布为通川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明确保护责任主体,落实保护措施。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工程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加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区的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通川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2283

     

     

     

    附件

     

    通川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保护范围

    序号

    时代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1

    张氏节孝坊

    清代

    古建筑

    金石镇

    跑马村1

    坊东、南、西、北外延10米为界

    坊东、南、西、北外延20米为界

    2

    王占魁夫妇墓

    清代

    古墓葬

    碑庙镇大营村4

    墓葬东、南、西、北外延10米为界

    墓葬东、南、西、北外延30米为界

    3

    王纲夫妇墓

    清代

    古墓葬

    碑庙镇大营村4

    墓葬东、南、西、北外延10米为界

    墓葬东、南、西、北外延30米为界

    4

    罗进益夫妇墓

    清代

    古墓葬

    金石镇

    金山村3

    墓葬东、南、西、北外延10米为界

    墓葬东、南、西、北外延30米为界

    5

    观音岩摩崖造像

    清代

    石窟寺

    及石刻

    磐石镇

    渡口村1

    造像四周外延5米为界

    造像四周外延20米为界

    6

    蒲家英烈园

    1991

    近现代

    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蒲家镇文昌社区商业街15

    东至围墙,南至教学楼,西至围墙,北至陡坎

    东至蒲家小学厨房,南至办公楼,西至围墙,北至陡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