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街道办事处2018年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 来源:朝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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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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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朝阳街道办事处收支预算总额为1182.07万元,2017年收支预算总额为1197.04万元,减少14.97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龄五保孤儿经费不在本单位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49.56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资金为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289.22万元,包括办公用房和其他固定资产。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三公经费预算总数为0.9万元,17年总数为0.81万元,增加了0.09万元。

    七、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

    201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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