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关于《通川区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主次干道工程7号路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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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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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报请审查<通川区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主次干道工程7号路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请示相关材料收悉。2022729日通川区水务局组织专家组现场踏勘并主持召开了《通川区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主次干道工程7号路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技术审查会。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并通过专家组复核。专家组认为《报告》基础资料基本能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全面,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我局原则同意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7号路建设项目起于现状东兴路与鸿源路交叉口,由北向南延伸,依次与规划4号路、5号路、6号路平交,终点止于与3号路平交口,为新建道路,设计全长1704.636m

    项目在K0 093.5跨双龙河建设大桥一座,根据设计方案,该桥桥梁起点桩号K0 069.30,终点桩号K0 117.70。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后张简支T梁,桥面连续;下部结构采用肋板台,桥台采用桩基础,桥梁总长48.40m,总宽19.00m。设计起点桥面高程357.01m,终点桥面高程358.17m。桥梁设计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P=1%)。

    二、批复意见

    (一)基本同意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

    (二)基本同意行洪论证计算。

    1.水文:同意报告采用新生水文站作为参证站。同意报告采用推理公式法及水文比拟法本项目所在断面的设计洪水,经比较采用推理公式法计算成果,该成果可供防洪评价使用同意报告分期洪水计算成果

    2.壅水计算:基本同意壅水分析计算采用的方法,其成果可供防洪评价使用。

    3.冲刷计算:基本同意冲刷成果结论。

    4.河势影响:基本同意河势影响分析。

    三)基本同意防洪综合影响评价。

    1.基本同意本项目对现有水利规划的分析结论。

    2.基本同意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及相适应的结论。

    3.工程处100年一遇洪水位为351.39m,考虑安全超高(0.5m)及上部结构(2.60m)后,桥面所需最小安全高程为354.49m,拟建桥梁桥面最低处高程为357.01m,满足100年一遇洪水要求。

    4、工程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P=10%),在遭遇10年一遇洪水时,工程建设对现有河道防洪能力无影响。

    5.在遭遇100年一遇P=1%洪水时,工程建设后较工程前河道水位增加了0.01m,流速增加了0.23m/s,过水面积减少了3.24m2,水面宽增加了0.29m。由于工程占用行洪断面均位于洪水淹没区,非河道管理范围线内因此项目建设对河道防洪影响轻微。

    6基本同意对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及其它水利工程设施的影响分析。

    7基本同意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8基本同意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和影响轻微的结论。

    (四)基本同意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

    三、结论和建议

    (一)基本同意《报告》结论:本项目不存在对水利、水电等规划和对防洪规划的影响;项目适应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及工程管理要求;对河道现有行洪影响轻微,对河势稳定影响轻微;对防汛抢险及第三合法水事权益人影响。

    (二)建议: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弃土弃渣和生活污水应边开挖边清理,确保渣土不倾倒在河道中,保证河道畅通;工期和运行期注意机械设备的废油废水不得流入河中,加强对水生态植物鱼类的保护;业主及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汛抢险预案及度汛方案,并报通川区水务局备案。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政府有关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此方案的实施情况由区防洪办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有效期三年,届时未开工即自动失效。

     

    附件:通川区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主次干道工程7号路建设

    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

    202282

     

     


    附件:

      通川区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主次干道工程

    7号路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

    专家审查意见

     

    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于2022729日组织专家对《通川区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主次干道工程7号路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审查,参加审查的单位有:通川区水务局、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及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凡康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专家组对《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凡康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后上报了报批稿。经专家审阅后,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基础资料基本能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全面,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二、基本情况

    7号路建设项目起于现状东兴路与鸿源路交叉口,由北向南延伸,依次与规划4号路、5号路、6号路平交,终点止于与3号路平交口,为新建道路,设计全长1704.636m

    项目在K0 093.5跨双龙河建设大桥一座,根据设计方案,该桥桥梁起点桩号K0 069.30,终点桩号K0 117.70。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后张简支T梁,桥面连续;下部结构采用肋板台,桥台采用桩基础,桥梁总长48.40m,总宽19.00m。设计起点桥面高程357.01m,终点桥面高程 358.17m。桥梁设计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P=1%)。

    三、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河床近期相对稳定,工程河段两岸控制良好,河道冲淤总体平衡,河型、河势及岸线基本保持稳定    

    本项目未在河道管理范围线内设置桥墩,且桥面高程满足该河段100年一遇洪水要求。项目建设对河道影响轻微,河道仍将处于稳定状态。

    四、行洪论证与计算

    (一)水文:同意报告采用新生水文站作为参证站。同意报告采用推理公式法及水文比拟法本项目所在断面的设计洪水,经比较采用推理公式法计算成果,该成果可供防洪评价使用同意报告分期洪水计算成果

    (二)壅水计算:基本同意壅水分析计算采用的方法,其成果可供防洪评价使用。

    (三)冲刷计算:基本同意冲刷成果结论。

    (四)河势影响:基本同意河势影响分析。

    五、防洪综合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本项目对现有水利规划的分析结论。

    (二)基本同意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及相适应的结论。

    (三)工程处100年一遇洪水位为351.39m,考虑安全超高(0.5m)及上部结构(2.60m)后,桥面所需最小安全高程为354.49m,拟建桥梁桥面最低处高程为357.01m,满足100年一遇洪水要求。

    (四)工程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P=10%),在遭遇10年一遇洪水时,工程建设对现有河道防洪能力无影响。

    在遭遇100年一遇P=1%洪水时,工程建设后较工程前河道水位增加了0.01m,流速增加了0.23m/s,过水面积减少了3.24m2,水面宽增加了0.29m。由于工程占用行洪断面均位于洪水淹没区,非河道管理范围线内,因此项目建设对河道防洪影响轻微。

    (六)基本同意对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及其它水利工程设施的影响分析。

    (七)基本同意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八)基本同意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和影响轻微的结论。

    六、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

    七、结论与建议

    (一)基本同意《报告》结论:本项目不存在对水利、水电等规划和对防洪规划的影响;项目适应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及工程管理要求;对河道现有行洪影响轻微,对河势稳定影响轻微;对防汛抢险及第三合法水事权益人影响。

    (二)建议:基本同意《报告》建议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弃土弃渣和生活污水应边开挖边清理,确保渣土不倾倒在河道中,保证河道畅通;工期和运行期注意机械设备的废油废水不得流入河中,加强对水生态植物鱼类的保护;业主及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汛抢险预案及度汛方案,并报通川区水务局备案。

     

     

    专家组组长:徐庭坚

           成      员:赵小龙  蒲言亮

    20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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