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复兴镇
发布日期:2022-08-02
点击数:人次

复府发〔202298

 

各社区,镇级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成立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任康毅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远祥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郑淑丹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王琴琴   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张峻辉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王珑琛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冯文颖   副镇长

     副镇长

  员:王鸿志   办公室主任

杜泽波   财政所负责人

唐洪亮   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

孙洪明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刘小晴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朱文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人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镇团委书记)

     妇联副主席

黄达春   关工委负责人

吉志弘   林业站站长

     国土所所长

     复兴司法所所长

     复兴实验学校校长

王  东   通川区一小复兴分校长

各社区   书记、副主任

蒲正娟   新桥社区童伴妈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冯文颖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小晴负责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措施;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各社区和镇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镇级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接任同志自行接替,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

​                      20228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