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蒲家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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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部分  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蒲家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蒲家镇人民政府在通川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

1)是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2)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5)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

抓好实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三城三地三片区发展战略和七大行动,结合蒲家实际,将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民生改善、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抓实抓好。一是深化乡村振兴。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和支持蓝莓产业连片发展,以八口村、乐云村基地为龙头,向外扩大规模,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确保省四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成功。积极争创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积极申报1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1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二是夯实场镇基础。全力构建蒲家至经开区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凤北大道和经开区至蒲家主次干道内联外畅,加快诸仙湖湿地公园和社会福利院失能失智老年人照顾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农贸市场,推动城镇品质化发展。积极争创建省级百强中心镇,推动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三是发展红色文化。依托五高小和红八十八师政治部旧址红色文化,充分发掘红色文化,擦亮蒲家红色文化品牌。四是加强民生保障。健全村、组、户“三级联防”机制,筑牢常态化防疫屏障。健全城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切实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质量。

二、部门单位构成

蒲家镇人民政府下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蒲家镇人民政府机关、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蒲家镇便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蒲家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数是410.09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35万元、农林水支出31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6万元。

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110.66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6.9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报酬未纳入乡镇级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110.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5.17万元,占34.9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92万元,占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0.57万元,占63.0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11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02万元,占59.6%;项目支出448.64万元,占40.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10.66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6.9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报酬未纳入乡镇级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0.5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10.09万元(其中24.92万元为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35万元、农林水支出31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0.5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86.99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报酬未纳入乡镇级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90万元,占5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19万元,占20.72%、卫生健康支出27万元,占4%、城乡社区支出48.97万元,占7%、农林水支出66.17万元,占9.5%、住房保障支出28.28万元,占4.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6万元,占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91.6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义务兵优待金、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1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支出、保障政府职工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遗属补助、残疾专干补助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计划生育机构、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7.9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支出、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8.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66.17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村级组织运转。

6.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办公经费等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7万元,主要用于:武装部运转资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2年预算数为21.4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及应急方面管理。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10.09万元,主要上年结转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2.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0.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87.5%主要原因是缩减不必要开支。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蒲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蒲家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2.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71.92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蒲家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蒲家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 c  c 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蒲家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2年蒲家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330.14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301.1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9万元。


 

 

 

 

 

 

 

第三部分

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应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排污治理方面的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名胜风景区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环境卫生(款)城乡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农村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保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乡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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