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凤北社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来源:凤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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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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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北处发202279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凤北社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辖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凤北社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北街道办事处

                                                                 2022719

     


      

     



     

     

     

     

     

            达州市通川区凤北街道办公室                          2022719印发




    ​凤北街道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办事处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通川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目标任务及原则

           (一)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中的职责,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建立高效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提高全镇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力度,对地质灾害险情及时进行排危治理;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或避免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

    (二)工作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统一领导与分工协作相结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我办事处属地质灾害较发育地区,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四种。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4-10月)全区降水量偏多,局部明显偏多;总雨量为700850mm,局部900mm以上(其中:4月份雨量略多为200300mm5月份雨量偏多为230290mm6月份雨量特多为270300mm)。全县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有降雨集中期,部分地方可能发生洪涝和内涝。汛期结束期正常,大约在7月初结束。

         四、主要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村、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对地质灾害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按照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的原则,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及其机构;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主体,压实工作责任,镇与村、村与组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镇自然资源部门和各村要加强地质灾害宣传教育,搞好“5.12”防灾减灾日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二)制定年度防治方案村乡镇、各有关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地区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的情况和县防治方案要求,编制本辖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或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转实施。

          (三)开展汛期巡查排查各村和自然资源所、建设、水利、交通、公路、安监、旅游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工作,加强对各责任区内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工作。巡查各主要灾害点是否进行了监测,是否登记、建卡,是否明确了监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制定了预测预报方式和防灾避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是否健全等。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同时抄送区自然资源局。

          (四)落实监测任务各村、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和巡查发现的灾害危险点要登记,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建立防灾明白卡,并及时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单位和人员手中,切实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和单位,同时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定期监测记录台帐,建立值班制度和联络方式,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

          (五)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速报内容和时间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汛期,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日夜值班,值班电话于汛期前报区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必须按规定迅速上报,同时,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进行应急处理。区自然资源局汛期24小时值班应急电话0818—2379042

         (六)建立预报预警机制区自然资源局与气象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协作,共同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立气象短信预报预警网,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等方式快速传递气象灾害信息,以提前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所在村按照《磐石镇2022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安定。力争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区自然资源局接到地灾速报后要迅速到达灾害地点了解灾情,开展应急调查,提出防治措施。

    (八)加强监督管理。对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或人为活动,要坚决制止纠正,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地质灾害发生,对已经造成危害的,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

          (九)开展危险性评估要从源头控制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不得批准使用建设用地。在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禁止爆破采矿、削坡、取土、堆放废弃矿渣余泥、过量抽取地下水等可能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活动,并严格限制工程建设活动,属必须建设的项目,一定要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详细的建设工程勘察,通过工程勘察,查明建设用地工程地质条件,摸清地质灾害隐患及不良工程地质体的分布和性质,从而在工程建设中采取可行的措施,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各村、组应当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由区、镇两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规划、防治;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危险点,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各社区、组、各部门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负责进行调查,并做好监测、预警、警示和防范工作;并做好监测、预警、防范工作;各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旅游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排查,并做好监测和防范工作;水利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库、河流及重要水利设施的监测防范工作;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和重要建筑物的监测防范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防范工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矿山尾砂库(坝)监测防范工作,严格要求矿山企业按照安全设计和安全规程进行生产,避免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其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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