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区府办发〔2022〕42号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切实做好省级经济开发区突破红线违规开发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省级经济开发区突破红线违规开发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班。现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专班成员名单
组长:冉 然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郑 和 区委常委、副区长
肖 雄 通川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郭 傲 区发改局局长
杨 刚 区经信局局长
侯仕凡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邓礼川 通川生态环境局局长
胡 旭 区水务局局长
杨馥繁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中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人中 区林保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发改局,郭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排查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作配合,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做好相关问题集中整改、验收销号等工作,必要时可集中办公。此项工作完成后,工作专班及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二、部门职责
(一)区发改局
1.统筹做好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开展排查督导工作。
2.统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指导、督促通川经济开发区开展省级经济开发区突破红线违规开发暨安全隐患排查各项工作。
3.统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指导、督促通川经济开发区集中整改全省确定的涉及我区问题清单,确保通过验收、按时销号。
4.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和我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宣传学习和政策解读。
5.做好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通川经济开发区
1.做好突破长江岸线1公里违规开发、突破生态敏感区域违规开发、突破核准面积四至范围违规开发、突破规划管控要求违规开发、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违规开发等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
2.协助其他成员单位开展五类问题排查,提供相关资料。
3.针对各类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及时整改并总结整改情况。
(三)区经信局
1.按职责分工做好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违规开发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2.按职责分工做好突破长江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红线,违规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排查和整改工作。
3.按职责分工做好突破核准面积四至范围违规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区自然资源局
1.统筹做好突破生态敏感区域违规开发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2.按职责分工做好突破长江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红线,违规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排查和整改工作。
3.按职责分工做好突破核准面积四至范围违规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排查和整改工作。
(五)通川生态环境局
1.做好突破规划环评违规开发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2.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高污染项目等政策解读工作。
3.按职责分工做好突破长江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红线,违规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排查和整改工作。
4.做好突破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违规开发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5.按职责分工做好突破核准面积四至范围违规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排查和整改工作。
(六)区水务局
1.做好突破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违规开发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2.做好长江干支流、嘉陵江支流、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等政策解读工作。
3.配合做好突破长江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红线,违规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排查和整改工作。
(七)区农业农村局
1.做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政策解读工作。
2.按职责分工做好突破长江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红线,违规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排查和整改工作。
3.做好突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违规开发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八)区应急管理局
做好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违规开发问题排查和整治工作。
(九)区林业局
1.做好自然保护地政策解读工作。
2.做好突破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违规开发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