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关于通川区磐石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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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川排口审〔2022〕11号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项目办

    你单位报送的《通川区磐石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评价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提交了《报告》报批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通川区磐石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位于松石洞电站上游约75m明月江右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5′5.14″,北纬3114′0.10″),排污口批准编号为:5117022022011,为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本工程处理规模为1000m3/d,主要收集磐石镇场镇居民、演绎广场、农耕博物馆以及沿线草莓基地居民本工程建成并运行后,将减少上述区域内的入河污染物量。你单位编制完成的《报告》基本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管理要求,对受纳水域的分析评价符合实际,对污水处理后的排放影响预测基本合理,结论基本可信。

    二、基本同意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分析,即排污口所在河段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纳污能力分别为270t/a38t/a;本项目CODcr、NH3-N排污量分别为18.25t/a1.825t/a。排放量均小于所在河段纳污能力,符合水功能区控制要求。同意你单位采用明渠(约10m) 暗管(约5m) 明渠(约1.45km)将尾水引至厂区西南侧松石洞电站上游约75m明月江右岸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强化监控能力建设,应在经处理后尾水达标排放处合理位置设置水质监测池,竖立标志牌,以便有关部门采用和监督。

    四、入河排污口与河岸连接处应设置护坡或挡墙,固定排放设施,设置标识,划定管理范围。

    五、按照排污浓度及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六、入河排污设施竣工后,应先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七、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八、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规定和要求,不断强化环保意识,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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