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区府办函〔202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通川区深化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通川区深化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70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办〔2014〕33号)以及《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45号)精神,加快建立我区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保障、创新管理、转型发展,深化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三城三地三片区”发展战略,为建设达州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保障有力、齐抓共管的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路长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健全,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养护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效果明显,通行条件、生命安防水平和路域环境基本改善,抗灾能力显著提升,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公路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督指导。制定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补助政策,将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委的目标管理,督促各乡镇街委履行主体责任。区交运局加强对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指导,牵头制定以路况评定、资金投入和使用、组织和管养能力建设、路长制推行落实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年度养护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与交通投资计划、项目安排、经费拨付和“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挂勾。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承担的公路养护补助资金,逐步建立补助资金增长机制,并会同区交运局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通川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相应工作。区交运局具体负责全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
2.严格落实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各乡镇街委要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明确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推进落实公路路长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形成“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结合“美丽四川 f 宜居乡村”建设,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积极落实“金通工程”,提升公路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区交运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养护工作机制,制定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养护任务。区养护段是辖区内国省道、县道、区级列养乡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体,具体承担桥梁、隧道的养护工作、县道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县、乡道大中修工程,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履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责,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3.充分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各乡镇街委要落实机构和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完善交通管理站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能职贵,具体承担乡道的日常养护、组织实施村道大中修工程及辖区内桥梁、隧道安全巡查,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交通管理站是辖区内村道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主体,通过制定乡(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协助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村民委员会具体承担村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统筹用好村级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基金等资金,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实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
4.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各乡镇街委、村民委员会要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村)规民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贫困家庭或个人;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推行养护公示制度,可与农村公路路长制结合,在道路的核心地段规范设置管理养护公示牌(路长制公示牌),公布养护路线名称及里程、养护单位、管理养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监督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强化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5.强化日常保养经费保障。根据我区公路实际情况,日常保养经费按照国、省道20000元/年 f 公里、县道15000元/年 f 公里、乡道8000元/年 f 公里、村道3000元/年 f 公里、组道1500元/年 f 公里、桥梁200元/年 f 延米、隧道700元/年 f 延米的标准,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实行包干使用。日常保养经费仅用于公路日常养护,不包括养护工程所需资金,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①区级列养公路养护经费直接预算给区公路养护管理段,区财政局按月平均进度的80%拨付至区公路养护管理段,剩余20%作为考核使用。每季度区交运局、区财政局对公路日常养护情况进行考核,年底根据考核情况拨付保养经费。②非区级列养公路养护经费由区财政局每年按照全区道路实际里程单独预算至区交运局,每季度区交运局、区财政局对公路日常养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养护经费的重要依据,并根据考核评定等次确定乡镇街委次年村组公路养护经费的扣减。
6.强化公路小修经费保障。①区级列养公路小修经费,由区交运局年初根据管养公路小修需求,拟定年度小修计划,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每季度区交运局汇同区级相关部门对小修工程核定验收,区财政局按核定金额拨付90%至区养护段,年底根据当年度小修完成量进行决算后拨付当年度剩余小修经费,因其他原因导致小修经费超过预算的应按程序单独报批。②非区级列养公路小修经费,按照乡道5000元/年 f 公里、村道1500元/年 f 公里、组道1000元/年 f 公里的标准,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各乡镇街委根据管养村组公路小修需求,编制小修方案,经区交运局、区财政局现场踏勘并初审后按“一事一报”方式,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交通管理站具体承担村组公路小修工程实施期间的安全质量监管和计量计价等工作,并接受区交运局、区财政局的监督。工程结束,经乡镇街委初验合格,再申请区级相关部门现场核定,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按程序拨付小修经费。
7.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区财政局、区交运局要加强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监管,确保规范使用。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禁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8.积极探索投融资新路径。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和运输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村道公路折资入股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将分红资金用于管理养护,形成良性反哺机制。区交运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商业保险部门,探索建立灾毁保险制度,形成稳定灾毁资金保障。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
(三)建立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9.深入推进“路长制”。全面推行路长制,完善“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组织模式,建立定期会议、道路巡查和督导考核三项制度,用好县、乡、村三级路政管理和养护管理两支队伍,加强人员、经费等要素保障,落实好“巡查、反馈、处置、督查、通报”五步工作措施,确保管理养护责任有效落实。
10.完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地区,养护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养护企业承担。其他地区要建立完善专业化养护队伍,统筹干线公路养护与农村公路养护捆绑实施;坚持“专群结合”的养护模式,乡道、村道公路日常养护可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结合电商物流客运发展需求,完善养护站点功能。
11.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积极稳妥引导符合市场属性的公路事业单位转制为现代企业,支持养护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参与竞争。鼓励通过招投标约定、政府采购等方式与履约情况良好的企业续签长期养护合同,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规范化、机械化水平。农村公路养护合同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年。
12.完善养护市场信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养护市场监管,积极运用交通运输厅建立的以养护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13.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按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原则,完善安防设施。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公安、交运、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应及时完善,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整治,把安全设施的修复纳入公路养护工程。
14.加强道路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道路应急管理办法,建立因突发事件引起的道路抢险救灾快速处理机制,确保道路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5.切实加强路政管理。加强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大货运车辆超限科技治理手段,实行交通运输执法和公安交警处罚对接机制,加大超限超载处罚力度,探索村道公路民事赔偿机制,切实加强路产路权保护。
16.加快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推动交通与“雪亮工程”、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应用数字化、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推动农村公路管理数字化、智能化。
17.开展“幸福美丽乡村路”创建工作。树立经济实用、绿色环保、融合发展理念,坚持“实、安、绿、美”发展方向,完善停车区等公共设施,鼓励绿道与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提升发展品质。
四、组织保障
18.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辖区内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19.加强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养护管理业务培训,逐步培养一批知政策、懂技术、善管理、会操作的基层人才队伍。围绕路长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等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推广低成本、易操作、绿色环保的养护技术和装备,不断提升公路管养能力和管养效率。
20.加强督查考核。“达州市通川区公路(含国省道)管理养护考核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对全区公路(含国省道)管理养护工作统筹、指导、督查、考核。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通川区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附件2),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养护经费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出现《通川区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附件2)第十四条第三款情形的,由区委目标绩效进行通报。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区府办发〔201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组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区府发〔2018〕25号)同时废止。我区相关公路管理养护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达州市通川区公路管理养护考核领导小组
2.通川区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
3.通川区公路日常保养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明细表
4.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内容表(四川省公路小修保养
工程经费预算编制办法附表1)
附件1
达州市通川区公路管理养护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郑 和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王晨懿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赵 彬 区目标绩效办主任
郭 傲 区发改局局长
任晓军 区财政局局长
周其奎 区交运局局长
杨馥繁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 琴 区审计局局长
高晓莉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侯仕凡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小云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各乡镇(街)委行政负主要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运局,由周其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通川区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养护,推动落实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责任,完善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提高管理养护资金使用效益,构建公路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7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21〕430号)及《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4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街委,区公路养护管理段。考核范围为纳入四川省公路统计年报内的国、省、县、乡、村道和组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交运局、区财政局联合组织实施,实行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季度考核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各乡镇街委抽取其列养的乡、村、组道各不低于1条,对区养护段抽取其列养的国、省、县、乡道各不低于1条进行现场考核;年度考核每年年终综合考核一次,于当年12月底前完成。
第五条 考核评分按照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加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第二章考评内容
第六条 组织和管养能力建设(22分)。
1.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制定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具体措施,保障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到位,并足额保障投入。路长制全面落实,工作机制运行高效,村组道路养护管理人员明确,相关责任落实到位。
2.管养能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公路管养,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村)规民约,将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性岗位,坚持“专群结合”的养护模式,加强路产路权保护。
第七条 资金投入和使用(12分)。
1.资金落实。确保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于公路养护。
2.资金监管。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并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八条 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66分)。
1.日常养护。规范开展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明确村组公路管理养护人员,管养道路无因养护管理不当而发生损毁。
2.日常巡查。定期组织开展公路养护管理巡查。
3.安全管理。按时完成公路小修工程,消除公路安全隐患。
4.群众满意度。加强公路管理养护政策宣传,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馈问题,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第九条 加分项。具体包括:
1.季度考核连续2个季度,年度考核连续2年排名前三的。
2.养护管理工作获国家、省、市、区级表彰的。
第十条 扣分项。具体包括:
1.季度考核连续2个季度,年度考核连续2年排名倒数一、二的。
2.养护管理工作受到通报批评的。
3.日常资料情况报送较差的。
第三章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十一条 季度考核通过公路数据库随机抽取后实地踏勘、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组织和管养能力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工作开展及成效等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季度考核区间为当年1-4季度。各乡镇街委、区养护段应严格按照养护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常态化推进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路面干净整洁、附属设施完好、水沟清洁通畅、标志标牌规范整齐、金通工程招呼站牌干净完好等。区交运局会同区财政局于当季末前完成现场考核线路抽取工作,按照《通川区公路日常保养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明细表》(附件3)进行评分,季度考核结果计入年度养护绩效考核,次月上旬组织召开公路管理养护绩效季度考核结果通气会,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的2个单位在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的2个单位扣减当年5%的养护经费,并予以通报,同时抄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倒数的2个单位扣减当年10%的养护经费,并予以通报。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区间为上一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2月1日。各乡镇街委、区养护段应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分类整理公路养护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以备检查。区交运局会同区财政局于当年12月底前完成公路养护资料审查和实地抽查等工作,按照《通川区公路日常保养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明细表》(附件3)进行评分,其中,季度考核占70%,年终综合考核占30%,考核结果抄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公路日常养护区级补助资金分配、区政府对乡镇街委年度综合目标管理、交通投资计划,区交运局对区养护段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等挂钩。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按优、良、次拨付日常养护经费,得分95分及以上评定为优,全额拨付;得分在90分至95分(不含95分)的评定为良,拨付90%;得分在85分至90分(不含90分)的评定为次,拨付80%;85分以下不予拨付。乡镇街委管理养护按照考核分数进行排名,85分以下且排名最后一位的要向领导小组作出书面说明。
“考核小组”对考核中出现如下情况的,由区委目标绩效进行通报:一是排水不畅、维护不及时等因养护不到位而造成安全隐患或道路次生损坏的。二是出现堆码占用道路、破坏路产路权、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规建设、接道等行为,超过1天未处理;因管理不善,通行重载车辆造成道路大面积损坏的;出现块石等硬性货物直接倾倒至路面、履带车辆直接碾压路面等直接破坏路面情况的。三是发生坍方、滑坡等道路自然灾害2小时内未逐级上报的;出现危及过往车辆、行人安全隐患未及时按规范设置警示标志的。四是辖区桥梁、涵洞出现病害,危及安全未及时逐级上报的。五是未制定、落实管理养护制度、考核体系的;无管理养护经费收支台账的;无管理养护日常工作记录的;无养护设施、设备及应急物资的。六是对因机构不全、管理不善而出现道路大范围损坏,产生重大经济损失的,由区监察委牵头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调查,对管理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交运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前期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3
通川区公路日常保养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明细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考核 内容 | 考核标准及加(扣)分说明 | 规定 分值 | 扣(加)分原因 | 实际 得分 |
1 | 管理机构及职责 | 1、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明确管理人员计2分,未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人员不齐全分别扣1分; 2、养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计2分,养护经费未列入年度预算扣2分; 3、养护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计2分,职责不明确扣2分;养护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工资表)3分 4、月度自检计2分,发现缺检1次扣2分; 5、建立检查考核记录档案计2分 ,检查考核记录不齐全扣1-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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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产路权 维护 | 1、做好有关公路路产路权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计2分, 未做好相关工作的扣1-2分; 2、维护路产路权,及时制止、举报占用和破坏公路、公路控制区建筑、超限运输、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计13分,未及时制止和举报侵犯路产路权行为,每起扣1分,由此造成责任事故,按情节轻重扣2-5分;红线范围内新增建筑物未举报的,每处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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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路面养护 | 1、路面、标志标牌(含金通工程招呼站牌)、绿化带内保持整洁,将垃圾统一收集处理计10分,路面不清洁,污染面积每50平方米扣1分;未按要求将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每查实一次扣1分; 2、及时清除路面积水积雪及其它堆积物计10分,路面积水不及时清除,每处扣1分;不及时清除积雪,每200米扣1分;不及时清除影响路面通行的其它堆积物,每处扣1分; 3、做好灾害性天气的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计5分,未制订防范灾害性天气预案,扣1分,发现险情不及时设立醒目标志,每次扣1分,发生事故按情节轻重扣2-4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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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路基养护 | 1、路肩不积水,表面整洁,无堆积物、白色垃圾及杂草计5分,路肩积水严重、不整洁、平整度差,每50米扣1分;路肩有堆积物、白色垃圾及杂草严重影响路容路貌,每处扣1分。 2、边沟排水畅通计5分,边沟淤塞排水不畅,每50米扣1分。路带及沟内长草每50米扣0.5分。 3.道路边坡垮塌及时清理计5分,边坡垮塌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处计1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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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桥涵养护 | 1、对桥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记录计2分,发现桥梁构造物缺失及构建变形未及时主管部门书面汇报的扣2分,未建立桥隧台账,无桥隧经常性检查记录的扣2分; 2、保持桥面、涵洞排水良好畅通计3分 ,桥面积水、涵洞堵塞,每处(道)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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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通 安全设施维护 | 维护安全设施计5分,发现安全设施未及时修复的扣1分,安全设施不清洁或杂草遮挡的扣1分,危险路段未设置临时警示标志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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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管理 | 1、建立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明确计2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1分,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扣1分; 2、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计6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情节轻重扣2-6分; 3、养护人员要求穿戴警示标志服帽,坡下作业要求佩戴安全帽,做好养护人员人身保障工作计2分,未按规定做好养护人员人身保障工作,扣1-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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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内业资料 | 养护管理内业资料齐全,自检情况及重大侵犯路产路行为及时上报计5分,资料不全扣2分,报送不及时每次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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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路域环境 卫生 | 采取日常巡查和“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联防联治机制专报”相结合,每发现或通报一处路域环境卫生问题扣1分;已发现问题但未及时进行整改或限期整改未完成,扣3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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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养护站 | 1、养护站房屋内外及周边环境(含排水设施)干净卫生计2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沥青、油料、材料库房的安全情况及台账记录完善计3分,每发现一处填写不完善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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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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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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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内容表
工程项目 | 日常保养 | 小修 |
路基 | 1.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草,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 2.路肩培土加固,保持路肩横坡适度。 3.整理边坡,修理护肩带及分隔带缘石。 4.疏通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清理集水井、渗水坑,保持排水系统畅通。 5.清理挡墙、护坡、边坡杂草、杂物,清除泄水孔杂物杂草。 6.清理碎落台、明洞、棚洞、泥石流渡槽堆积物。 7.调查路基病害。 | 1.局部修理挡土墙、路肩墙、护面墙、护坡、泄水槽、排水系统等砌体(含勾缝),总量在5m3/年 f km以内。 2.修理圬工构造物的变形缝、泄水孔。 3.填补路基小型缺口,清除零星坍方,轻微翻浆沉陷处理,总量在50m3/年 f Km以内。 3.局部处治泥结碎石路面沉陷、翻浆,总量在100㎡/年 f Km以内。 4.小段开挖土质边沟、截水沟,总量在100m/年 f km以内。 |
路面 | 1.清除路面杂物、泥土,保持路面整洁,每周清扫不少于一次。 2.排出路面积水、积雪、积冰、积砂,铺防滑防冻材料。 3.清理、养护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缝。 4.处理沥青路面拥包、泛油以及与其他路面的接头。 5.加扫砂石路面面砂、洒水,刮平波浪、修理磨耗层。 6.修理路缘石。 7.路面调查,巡视查路、查灾。 | 1.水泥混凝土路面破碎板、断角、裂缝、错台、唧泥、边角剥落、接缝料损坏、坑洞、拱起等病害的局部修理;局部翻修基层。 2.沥青路面龟裂、裂缝、坑槽、松散、沉陷、车辙、波浪拥包、泛油等病害的处理。 3.砂石路面路拱不适、沉陷、波浪搓板、车辙、坑槽、露骨等病害的处理,修理磨耗层。 4.修理桥头轻微跳车。 |
桥梁隧道涵洞 | 1.清除污泥、积雪、杂物,保持桥面、隧道内及洞口清洁。 2.疏通涵洞。 3.养护伸缩缝、支座,疏通泄水孔。 4.对桥涵、隧道进行日常养护和经常检查。 | 1.修补桥面裂缝、栏杆、扶手、泄水孔、伸缩缝、支座、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 2.修补墩、台、河床铺底和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总量在1m3/年 f Km以内。 3.修理涵洞和进出口的轻微损坏,总量在1m3/年 f Km以内。 4.通道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 5.清除隧道洞口碎落岩石,总量50m3/年 f Km以内。 6.局部修理隧道圬工接缝和处理渗漏水。 |
特大桥大桥 | 1.清除桥面、人行道杂物、污泥、积雪,保持桥面清洁。 2.养护伸缩缝、支座,疏通清理泄水孔,封堵桥面裂缝,桥面铺撒防滑防冻材料。 3.养护、维修调治构造物及防护工程,清除防护工程杂物、杂草,保持整洁。 4.对桥梁进行经常检查,洪水、地震、船舶撞击后及时检查墩台、基础等受损情况。 | 1.局部修补栏杆,油漆栏杆。 2.桥面局部裂缝修补。 3.修理伸缩缝、泄水孔。 4.局部修复、更换栏杆。 |
特长 长隧道 | 1.清除隧道洞内外污泥、积尘、积水、积雪、杂物、杂草及碎落石等,保持整洁。 2.对隧道土建、机电、照明、通风等设施进行检查养护。 | 1.局部隧道路面修补及裂缝封堵。 2.局部修理隧道洞内及洞口排水系统。 3.修理洞内各种设备或小型配件更换。 4.处理隧道局部渗漏和接缝。 |
绿化 | 1.对行道树和分隔带绿化修剪、喷药、除虫、施肥、浇水。 2.除草、松土,树干刷白。 | 1.缺株补置10株以内。 |
沿线设施 | 1.维护标志标牌、里程碑、百米桩、界牌、轮廓标等交通安全设施。 2.危险路段设立临时警示标志,检查交通标志、标牌丢失损坏情况。 | 1.局部油漆粉刷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界牌、轮廓标等设施,修理其轻微损坏。 2.更换柱式护栏或警示桩、百米桩2根/年 f km。 3.更换界牌1块、路缘石5m/年 f km以内。 4.补划局部路面标线。 |
养护站(渡口)房屋 | 1.清理排水沟管、供水管道。 2.保持房屋室内外及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场地排水畅通。 3.定期检查沥青、油料、材料库房的安全情况及消防设施,并定期补充、更换。 4.搞好班组规范化建设,规范填写养护资料。 | 1.修理房屋、围墙微小损坏,定期油漆、粉刷房屋及围墙。 2.个别门窗修理,更换玻璃、门锁。 3.更换维修小型水管、水龙头等小五金,屋面的部分修理。 |
渡口码头 | 1.上船路段的一般维修保养。 2.渡口区照明设备易损的更换,检查各类安全设施。 3.定期检查渡口船舶各项设备及维修保养;清除渡口、渡船杂物。 4.随时排除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的缺损、故障,更换易损件。 5.清理检查主、辅机电设备,更换易损件。 6.船体、舱室、管系、消防救生设备、锚机、舵系等的检查以及除锈、刷漆。 | 1.局部修补上船段块石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防护工程、栏杆等。 2.船体重点部位测厚、除锈、油漆。 3.船体构件维修更换和船外板局部修补。 4.检查维修钢丝绳、主辅机齿轮箱、舵系、轴系、推进器、发动机、电动机、分电箱、照明、蓄电池等。 5.全船上层建筑及主要舱室壁板表面清洗、除锈、油漆。 |
备注:小修保养: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含安保工程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中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大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