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 来源:通川区投资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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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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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通川区投资促进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部分  通川区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通川区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通川区投资促进中心


    概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投促中心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全区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服务;负责起草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及其考核;草拟我区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和实施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筛选、整理、翻译、包装、储备、推介、洽谈和跟踪服务。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区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缔结、联络和通川方的日常工作。调查研究、搜集信息、搞好统计,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信息网络,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负责我区企事业单位在外设经济窗口的考察、联系工作;研究提出加强我区驻外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负责外市(区)政府设置驻我区办事机构的呈报、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区外企事业单位来我区设非经营性机构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查投资环境改善的落实情况,并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协助解决外来投资企业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合理要求,牵头搞好承揽式服务。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后的后续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跟踪项目落户后的生产经营情况;负责全区已落户企业的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区投促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把准招商方向,主动出击。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人大、政协“两会”提出的“3 3 N”现代产业集群发展方向,按照通川区第六次党代会和区人大、政协“两会”聚焦食品医药、智能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的既定目标,立足通川实际,主动走出去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招商活动,实现精准招商。

    2锁定目标企业,招大引强。继续发挥对重点产业招商攻坚态势,围绕成渝、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翼等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招商。瞄准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及其“专精特新”成长型关联企业、紧盯九鼎集团旗下“高精尖”龙头型企业、选择川大农产品研究院附属“高附加值”集群型企业,持续加强对现有三类500企业的跟踪服务、对接洽谈,深挖企业潜力,力争实现一季度招商工作开门红

    3借助招商平台,推介宣传充分利用西博会”“西洽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等招商平台活动,宣传通川投资环境、区位优势、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全方位及时收集、汇总、筛选项目信息。同时,加大承接成渝及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力度,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区域的经济合作力度,拓展招商空间。

    二、部门单位构成

    区投促中心下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通川区投资促进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投促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区投促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92.45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9.88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受疫情影响调整引起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投促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92.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4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投促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9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4万元,占97.86%;项目支出4.11万元,占2.1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投促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2.45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9.88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受疫情影响调整引起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4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投促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8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99.88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受疫情影响调整引起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82万元,占77.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6万元,占10.11%卫生健康支出10.7万元,占5.56%住房保障支出13.48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48.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投促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2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水费、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投促中心2022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投促中心2022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区投促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区投促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5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72万元,下降24.6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区投促中心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区投促中心共有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区投促中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2区投促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92.4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67.76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0.5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11万元。


     

     

     

     

     

     

    部分  通川区投资促进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表

     


     

           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商贸事务()行政运行():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商贸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特定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投促中心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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