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部门预算
  • 来源:区卫健局
  • 作者: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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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拟订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2.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托幼园所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定,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宣传,承办上级部门规定或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

    6.贯彻执行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中医药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中医药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9.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要求,参与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助工作。

    16.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区献血领导小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医改领导小组、区狂犬病防治指挥部、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 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3. 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4. 持续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5. 做好做实惠民保障工作。

    6. 提升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7. 稳步推进爱国卫生和“四城同创”工作。

    8. 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9. 全面提升安全维稳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二、部门单位构成

    卫健局下属二级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6个。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通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743.03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6.35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金额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入预算2743.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42.28万元,占81.7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0.75万元,占18.26%

    (二)支出预算情况

    通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支出预算2743.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3万元,占1.81%;卫生健康支出2652.88万元,占96.71%;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0.22%;住房保障支出34.52万元,占1.2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通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743.03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6.35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金额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0.75万元;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242.28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652.88万元, 农林水支出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4.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0.7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939.78万元,主要是2022年项目预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02万元,占 9.1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万元,占0.72 %;行政运行支出375.28万元,74.94%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58万元,占5.71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4万元,占1.35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万元,占1.2% 住房公积金支出34.52万元,占6.89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75.2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 46.02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8.58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74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4.52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卫健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2.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5.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0.3万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通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通川区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85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通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通川区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通川区卫生健康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2年通川区卫生健康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65.0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56.5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8.57万元。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收支总表(表1



    部门收入总表(表1-1















    部门支出总表(表1-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5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单位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单位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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