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说明
  •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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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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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通川区民政局是通川区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根据区机改方案和 “三定”规定,通川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慈善事业、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儿童保障、养老服务、惠民帮扶、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乡镇办委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区收养子女的登记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区民政局机关承担。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 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通川区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通川区民政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在职31人,(其中:离岗待退  1人),退休人员 22人,无公务用车。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个(区婚姻登记处、区社会福利院)

    纳入通川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通川区婚姻登记处

    2. 通川区社会福利院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651.5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1.39万元,增长33%。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项目,及部分民生项目调标等原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image.png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51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8.2万元,占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5.38万元,占1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image.png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804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16万元,占6%;项目支出7547.23万元,占9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image.pn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51.5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1.39万元,增长33%。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项目,及部分民生项目调标等原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image.png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6.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44.01万元,增长12%。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项目,及部分民生项目调标等原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image.png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6.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575.68万元,占98.3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5.73万元,占0.5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1.83万元,占0.3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8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43.27万元,占0.6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image.png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86.01完成预算93%。其中: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94.82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4.76万元,完成预算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持续项目,跨年支付。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1208.22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9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19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459.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6.22万元,完成预算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第四季度跨年清算。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12.08万元,完成预算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第四季度跨年清算及部分特困医疗费未清算。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789.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134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支出决算为1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1.83万元,完成预算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持续项目。

    2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image.png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1人次,共计支出0.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55.38万元。

    主要为抗疫特别国债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通川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万元,比2019年减少18.67万元,下降30.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通川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通川区民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对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完成良好,各项任务指标均已完成,按时发放了城乡低保、五保特困、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40%定救、高龄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各类民生资金,加强了各类民生资金监督管理,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积极稳定民生。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完成良好,相关程序完善,资金及时保障到位,但也存在服务对象不精准、项目进度滞后等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未反映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江陵敬老院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江陵敬老院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举办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指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指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指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指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指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 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车辆情况。通川区民政局设党组,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股、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党建办(人事股)7个股室。

    通川区民政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在职31人,(其中:离岗待退  1人),退休人员 22人,无公务用车。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个(区婚姻登记处、区社会福利院)

    (二)单位主要职责。通川区民政局是通川区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根据区机改方案和 “三定”规定,通川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慈善事业、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儿童保障、养老服务、惠民帮扶、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预算及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情况

    1. 部门预算收入。

    2020年通川区民政局年初预算数570.44万元,调整预算数8513.58万元,本年决算收入合计851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5.38万元。

    2. 财政非税收入计划数。

    本单位无非税收入计划数。

    3. 部门预算支出。

    2020年通川区民政局年初预算支出1708.44万元,调整预算支出合计804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16万元,项目支出7547.23万元。

    4.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5万元,实际支出决算为0.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 部门实际收入。

    2020年通川区民政局本年收入合计851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8.2万元,占8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5.38万元,占15.9%。

    2. 财政非税收入完成数。

    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3. 部门实际支出。

    2020年通川区民政局本年支出合计804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16万元,占6%;项目支出7547.23万元,占94%。

    4. 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无出国出境支出。

    5. 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分析。

    按照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年初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708.44万元,实际支出合计8041.39万元,增加原因系人员调资、临时性工作、民生专项支出等。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

    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发挥民政工作在“惠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促和谐”和精准扶贫的重要作用,抢抓机遇,乘势而为,稳步提升民生服务和保障水平,按时发放了城乡低保、五保特困、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40%定救、高龄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各类民生资金,加强了各类民生资金监督管理,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积极稳定民生。加强了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婚姻登记机构、养老机构建设等。全年保障城乡低保 405340人次、城乡特困1325人次、孤儿111人次、高龄老人155287人次、残疾人生活补贴80304人次、残疾人护理补贴76151人次、40%定救200人次、临时救助376人次等,通过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宣传、积极主动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按时发放资金,有效稳定保障了民生群体,为全区发展做出了坚实贡献。

    四、改进措施和建议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建议加大财政预算经费投入力度,补足工作经费,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各项资金管理,实现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和廉洁使用。


    附件2

     

    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

     

    一、支出情况2020年,我局主要拨付了2017年、2018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共计411.0669万元,其中:拨付2017年度承接单位现代家政服务公司35.8269万元;速洁物业管理公司54.9024万元;金拐杖养老服务公司64.6296万元。拨付2018年承接单位明俊物业公司48.6960万元;大邑暮青居家中心43.74万元;成都蒲江福乐苑养老中心67.1880万元;如意居家养老中心67.68万元;善行社工服务中心28.3680万元。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和业务指导

    2.根据上级的安排, 2017年、2018年我区共需完成为79602名年满60周岁以上散居城镇的 “三无”老人、散居农村的“五保”供养老人;60周岁以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和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凡符合条件并愿意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由本人或其亲属向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初审合格,报乡(镇、办、委)复审,然后报区民政局审核通过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居家养老的老人实际需求,提供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多方面的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并以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具体明确

    三、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通川区2017、2018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任务是79602人,按人平300元的标准进行服务,省级按35%、50%的标准分别补助388.395万元、639.18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统筹安排。

    (二)资金到位。2017年度省级补助388.395万元、2018年度省级按50%的标准补助639.18万元,通过定向财力补助到位。

    四、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分片区分包按年度实施。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承接主体,并签定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服务承接主体按合同履行义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局在区财政局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程序,分片区分包选定承接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单位。通过网上公开招投标,确定了公司实施项目服务

    (三)项目监管情况。确立了由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委和村(社区)三级监管机制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和业务指导,区财政局会同民政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各乡镇街委和村(社区)加强对服务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管。

    五、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购买服务中,由于大邑暮青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违反程序,存在弄虚作假,并引发网络舆情,赓即对大邑县暮青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程序解除合同、停止服务,依法暂停支付大邑县暮青居家养老中心余下30%服务费328050元,并从服务费中先行扣除违约金165610元,同时依据综合考评情况跟进处理;提请区财政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将大邑县暮青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记入诚信档案。其余四家服务公司已全部完成服务合同人数。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已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2018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数量、质量、满意度等进行系统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项目实施服务对象不精准。根据上级资金金额和人数选定服务对象,因我区属于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有3万多人,而2018年度上级下达服务人数42612人,为了完成服务任务人数,就扩大了服务面。

    问题二:验收程序不规范。没有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凭承接服务机构报送的服务资料、图片、表册,并经乡镇(街委)、村(社区)签字盖章审核后,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千分之三测评服务情况和服务满意率,服务结束后安排专人深入村(社区)走访抽查部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就算验收过关。

    问题三:项目实施进度滞后。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严重滞后,2020年6月还在做2018年的服务。因为天气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个别服务单位2020年6月仍在实施服务。截止7月,所有服务单位全部完成服务。

    问题四:合同管理不严格。业务股室怕麻烦和认为履约保证金不多,加上股室任务重,只有1名股长和1名临聘人员,就没强行要求服务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导致对服务机构没有合同约束力

    (三)整改措施。

    1.精准服务对象。要求乡镇(街委)按照文件规定服务对象范围,按照本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方式,确保对象精准。

    2.强化监督管理。区民政局加强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方案设计、招投标,实施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监管。对服务主体、服务人员进行监督考核,下沉一线跟踪督导,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严格履行《服务合同》。

    3.实行三方评估。区民政局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就购买服务行为的规范、服务和满意度开展评价,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评,并依据评估情况据实支付服务费用。

    4.严格执行合同。区民政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对承接机构未严格执行合同的行为,坚决制止和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四)相关建议。

    1.压实责任。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和业务指导,乡镇(街委)、村(社区)配合和协作,进一步压实区级相关部门、乡镇(街委)、村(社区)责任。

    2.强化履职。乡镇(街委)、村(社区)加强项目实施工作信息的报送,对服务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管。

    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
    江陵敬老院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计划占地21.06亩(规划用地18亩、补充用地3.06亩),供养楼按照200张床位的标准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5339.52平方米(包括供养楼、厨房、餐厅、阅览室、医务室、门卫室和娱乐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649万元,其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104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60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解决江陵片区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照料护理问题,满足孤寡老人养老需求。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现场核实、佐证资料等方式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17年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通区发改投资【2017】11号)文件,中央预算内投资1040万元,地方投资60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计划投资1649万元,项目累计投资1956.6506万元(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目前到位资金有中央预算内投资1040万元,其余部分由地方配套,2020年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项目费用684.6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项目费用772.237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区民政局成立了通川区江陵镇敬老院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及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联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具体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招投标相关规定和采购程序等进行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公示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采用第三监理单位和业主共同进行现场实时监控,所有变更、增项和增量,由财政、发改、审计和业主等单位现场认证。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于2021年1月7日完成初步竣工验收,并同步投入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从社会效益方面来说,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江陵片区特困供养人员无人照料、护理的难题,保障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及养老服务需求。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该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实施,资金保障及时到位,程序合法,质量效益较高,群众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实施占用群众土地,社保未解决,群众意见大,多次现场阻工和阻止投运,导致附属滑坡治理工程不能如期实施,存在诱发群体上访发生;二是由于漏项、漏量原因,导致项目实际投资超过计划投资。

    (三)相关建议。一是国土部门及时按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征用,社保部门按要求及时解决村民的社保问题;二是及时按程序报批漏项、漏量投资;三是加紧落实附属院坝铺贴,绿化、围墙和滑坡治理工程建设。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通川区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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