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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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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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达州市通川区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全面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结合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信息。202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主要为:部门动态93条,安全生产信息55条,森林防灭火信息25条,救灾领域6条,执法监管6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等。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队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将公开信息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发布。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由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保密审查,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不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确保上网文件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

    (五)监督保障工作。一是按照上级部门考核目标内容开展日常管理监督;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政务公开等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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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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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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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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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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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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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的多,对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公开的少;二是公开信息不够及时高效。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上述薄弱环节,补短板、抓落实,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充分挖掘群众关心、公众关注的信息内容,主动进行公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培训,深化工作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公开及时性,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全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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