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磐石镇
发布日期: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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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和信息采集的工作安排,结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川农领办〔202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11-12月,在全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同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风险排查和相关信息采集。回头看工作镇党委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乡村振兴统筹实施,综合组织帮扶责任人、监测联系人和各级力量,一村一户地查、一项一项地过,户看收入变化和六有是否有弱项,村看五有是否有短板,乡看三有是否管好用好,四个不摘是否落实等,进一步找准短板弱项和问题,拿出过硬举措,推动问题解决,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检验,为后评估工作打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看户收入变化和“六有”有没有弱项。对象为所有脱贫户和监测户(含已标注消除风险监测户)。

1.脱贫户。以帮扶责任人为主,会同村干部1115日前入户开展排查。一看2021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及收入结构变化情况,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情况二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存在辍学失学现象,学生资助是否落实。三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今年是否按政策进行财政全额代缴,是否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四看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五看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六看生活用电是否能满足照明、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七看是否有电视且能正常收看。

2.监测户。以监测联系人为主,会同村干部开展排查。一看收入变化情况。二看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有保障。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帮扶成效如何。四看致贫返贫风险点是否消除(消除风险的监测户看风险点消除是否稳定)。对消除风险的监测户符合再次认定条件的,要按照程序进行认定再次标注风险

(二)看村五有有没有短板。对象为脱贫村(脱贫村与非脱贫村合并、视为脱贫村),以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为主,对村五有作用发挥情况排查。一看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2021年经营性收入情况。二看硬化路管护情况。三看文化室作用发挥情况。四看卫生室医疗服务作用发挥情况。五看通信网络是否保持通畅。

(三)看乡三有有没有管好用好。对象为有脱贫人口的街委,以行业部门和镇干部为主,对镇三有是否管好用好开展排查。一看中心校教学用房、师资力量、图书配置是否满足教学需要。二看卫生院建筑面积、床位、医师、医疗设备是否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三看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能否满足当地群众的需要,是否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群众办事指南。

(四)看四个不摘有没有落实。镇级统筹力量,党政分管领导、行业部门、驻村工作队具体负责进行核查。一看党委和政府、行业部门、驻村工作队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二看过渡期主要政策是否保持总体稳定,重点关注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调整优化和有效衔接情况,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支持政策落实情况。三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接续推进情况,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没有健全和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脱贫人口就业和务工人数变化,乡村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情况。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驻村帮扶安排部署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四看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完善情况,是否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区督查巡查、考核评估、专项审计、媒体舆情反映问题的整改安排部署情况和整改成效。

(五)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有没有到位。重点是看集中安置点,由村统筹力量进行排查。一看易地搬迁群众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自主创业、就业培训情况,产业扶持政策、资产收益使用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搬迁群众收入来源情况。二看易地搬迁户低保政策、特困救助政策和城乡养老保险的对接情况。三看安置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配套完善情况。四看安置社区治理和易地搬迁群众的社区融入政策及其效果。五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资金投入情况。

(六)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有没有漏测失帮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为主,参照6月份防止返贫集中排查方式方法,按照《达州市通川区健全返贫动态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通区委农领〔202120号)有关要求,对所有农户(除回头看排查过的脱贫户、监测户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对符合监测户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帮扶。

(七)看信息资料有没有更新完善。对象为所有脱贫户、监测户、行政村信息和各级资料。

1.脱贫户信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脱贫户2021年度信息采集表》,在入户核实时,更新2021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

2.监测户信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对照表》,在入户核实时,更新2021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

3. 监测户位置信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功能,采集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位置(经纬度)信息。

4. 新识别监测户信息。使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采集录入新识别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返(致)贫风险、收入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

5. 已纳入监测户风险消除信息。使用《易返贫致贫户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对需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采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情况、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信息。

6.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使用《2021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2021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2021年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

7. 行政村进行信息更新和采集。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2021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更新脱贫村2021年发生变化的信息。使用《2021年度行政村信息采集表》,对其他行政村相关信息进行采集。

8. 更新和完善工作资料。对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形成的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并按要求留存。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业务培训

 1.1110日前,镇乡村振兴组织召开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工作会议,分级分类对相关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等进行培训。

2.1110日前,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工作方案,负责对乡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

(二)帮扶力量到位

118日前,在保持脱贫攻坚时期帮扶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对因工作调整(调出区外)、退休、健康原因等无法履职的,区委组织部负责统筹调整帮扶力量确保每个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三)有序开展工作

1.1115日前,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脱贫户、监测户、脱贫村开展回头看,完成相关信息数据更新和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同时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村(社区)无法整改的上报至镇乡村振兴办,由镇级行业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台账报镇乡村振兴办,由镇乡村振兴办对所有整改问题建立台账。

2.1124日前,镇乡村振兴统筹组织力量,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完成各项信息数据录入。

3.125日前,按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有关要求,结合集中排查、自主申报、日常摸排、部门推送、关联监测等发现的风险信息,开展认定,对符合监测对象的要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

4.1210日前,形成回头看工作报告、问题清单等区乡村振兴局

(四)强化督导指导

由镇纪委、镇乡村振兴办2个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村(社区)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实地督导指导,及时发现并指导问题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包片领导要督促指导所联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帮扶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和迎接后评估各项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村(社区)支部书记要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注重工作质量。严格落实级统筹、部门负责、村社区)抓落实工作要求,强化村(社区)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全覆盖、全方位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发现短板弱项和问题不遮掩、不隐瞒,排查出的短板弱项和问题不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

(三)做好边查边改。村(社区)回头看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和问题,特别是存在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问题要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开展整改。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排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和弄虚作假的,要依规问责、严肃处理,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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