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罗江镇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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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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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镇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镇应急主管办公室和应急管理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要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等级并分别按规定进行处置。

二、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镇党政办(值班室)或镇应急办。镇党政办(值班室)或镇应急办在接到信息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好启动镇总体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有关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四、指挥与协调。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有关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启动或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镇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镇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镇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有关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及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五、扩大应急。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请求县有关方面支援。

六、应急结束镇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事发地村(社区)、镇级部门、企事业单位或镇相关应急办公室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镇政府或镇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七、善后处理。善后处理工作原则上由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负责,镇政府和镇有关主管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

八、调查评估。镇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镇政府作出报告。

 、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一般由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负责,需要镇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村(社区)、企业提出请求,镇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

十、信息发布和通报。由镇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镇应急管理机构会同负责牵头处置的镇应急主管部门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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