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和信息采集的工作安排,结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川农领办〔2021〕6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11-12月,在辖区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同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风险排查和相关信息采集。“回头看”工作由党工委、办事处牵头抓总,办事处乡村振兴办具体负责,一个社区一个社区、一户一户地查、一项一项地过,户看“收入变化和六有”是否有弱项,社区看“五有”是否有短板,街道看“三有”是否管好用好,“四个不摘”是否落实等,进一步找准短板弱项和问题,拿出过硬举措,推动问题解决,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检验。
二、工作任务
(一)看户收入变化和“六有”有没有弱项。对象为所有脱贫户。以帮扶责任人为主,会同街道、社区干部在11月15日前入户开展排查。一看2021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及收入结构变化情况,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情况。二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存在辍学失学现象,学生资助是否落实。三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今年是否按政策进行财政全额代缴,是否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四看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五看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六看生活用电是否能满足照明、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七看是否有电视且能正常收看。
(二)看街道“三有”是否管好用好。一看中心校教学用房、师资力量、图书配置是否满足教学需要。二看卫生院建筑面积、床位、医师、医疗设备是否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三看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能否满足当地群众的需要,是否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群众办事指南。
(三)看街道“四个不摘”有没有落实。由街道统筹力量,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各部门、驻社区干部具体负责进行核查。一看社区、各部门、驻社区干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二看过渡期主要政策是否保持总体稳定,重点关注“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调整优化和有效衔接情况。三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接续推进情况,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没有健全和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脱贫人口就业和务工人数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情况。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驻社区帮扶安排部署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四看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完善情况,是否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区督查巡查、考核评估、专项审计、媒体舆情反映问题的整改安排部署情况和整改成效。
(四)看信息资料有没有更新完善。对象为所有脱贫户、各社区信息和各级资料。
1.脱贫户信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脱贫户2021年度信息采集表》,在入户核实时,更新2021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
2.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使用《2021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2021年度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2021年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
3.更新和完善工作资料。对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形成的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并按要求留存。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业务培训
11月9日前,街道乡村振兴办组织各社区、相关部门召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工作会议,分级分类对相关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等进行培训。
(二)帮扶力量到位
11月10日前,在保持脱贫攻坚时期帮扶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对因工作调整(调出区外)、退休、健康原因等无法履职的,由各部门负责统筹调整帮扶力量,确保每个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三)有序开展工作
1.11月16日前,组织街道、社区、驻社区干部、帮扶责任人进社区入户对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完成相关信息数据更新和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同时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社区无法整改的上报至办事处,由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台账报街道乡村振兴办,由乡村振兴办对所有整改问题建立台账。
2.11月20日前,街道乡村振兴办统筹组织力量,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完成各项信息数据录入。
3.12月3日前,各社区按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有关要求,结合集中排查、自主申报、日常摸排、部门推送、关联监测等发现的风险信息,开展认定,对符合监测对象的要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
4.12月18日前,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形成“回头看”工作报告、问题清单等,报办事处乡村振兴办。
(四)强化督导指导
由街道纪工委、目督办、乡村振兴办等多个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社区、相关部门“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实地督导指导,及时发现并指导问题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社区联系领导要督促指导所联系社区主要负责人、帮扶单位、驻社区干部、帮扶责任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和迎接后评估各项工作,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注重工作质量。严格落实“街道统筹、部门负责、社区抓落实”工作要求,强化社区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全覆盖、全方位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发现短板弱项和问题不遮掩、不隐瞒。
(三)做好边查边改。各社区各部门在“回头看”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和问题,特别是存在“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问题要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开展整改。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排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和弄虚作假的,要依规问责、严肃处理,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