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区府办发〔202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深入开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优化和完善组织领导、认定管理、用药保障、基金监管和综合协作五大体系,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增强“两病”患者用药保障的公平性、科学性和便捷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医保局牵头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协同推进,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强化认定管理。进一步加大认定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两病”人群的规范化管理,简化认定程序,实现一站办理,及时将基本公共卫生规范化管理人群中的“两病”患者整体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医保待遇享受人员信息库与规范化管理人员信息库对接共享,动态更新人员信息,保障参保患者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三)强化服务能力。扩大“两病”用药保障覆盖范围,将职工医保“两病”轻症患者纳入用药保障范围。取消“两病”购药定点限制,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均可作为“两病”患者供药机构,切实推进“两病”综合性服务,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精准健康服务,着力提升“两病”患者的政策知晓率、规范化管理率和合理用药率,不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药品配备与使用,稳步提高“两病”患者的健康水平。
(四)强化政策宣传。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进农村“六进”活动,深入基层一线,点对点、面对面宣讲“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通过“两病”政策宣传海报、宣传单和宣传明白卡等方式将政策送到千家万户;通过乡镇(街委)、村(社区)和定点医药机构播放宣传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灯箱等方式,广泛掀起“两病”政策宣传热潮,大幅提升群众知晓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身边典型经验和事例,为示范城市创建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五)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制度,将基层健康管理和“两病”用药保障纳入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同时,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列入日常检查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切实保障“两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乡镇街委、相关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健康管理意识,结合部门职能,抓好宣传发动,细化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把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压实责任,协同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医保部门要深入调研,了解“两病”患者实际保障需求,积极落实医保待遇政策,切实提高“两病”患者保障水平。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有关工作,按规定保障所需工作经费。卫健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两病”患者的基层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工作,合理使用药品,做好“两病”防治的健康绩效分析评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责做好“两病”用药生产、流通、配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三)引领带动,确保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反馈情况,医保、卫健部门要积极开展“两病”用药保障示范点建设,按照要求报告工作进展、成效和问题,注重示范引领,总结工作成效,持续深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树立健康管理意识,确保参保群众待遇落到实处。
附件:达州市通川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达州市通川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冉 然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喻 伟 区政府办正科级干部
朱春玲 区医保局党组书记
邓亚军 区医保局局长
任晓军 区财政局局长
李 勐 区卫健局局长
肖新海 区市监局局长
成 员:马胜富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郝晓兰 区财政局副局长
高建斌 区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各乡镇街委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区医保局,邓亚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马胜富、高建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牵头组织、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