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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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区府办发〔2022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经开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通川区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27


达州市通川区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大豆扩种政治任务,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支持和鼓励全区农业生产者通过创新种植模式、复耕撂荒地、腾退低效林等方式,全面完成扩种大豆5万亩任务。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大豆实际种植户,包括农业公司、民专业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户

(二)补助方式。包括物资补助和现金补助两部分。按大豆实际种植户的实际种植面积给予大豆种子、复合肥等物资补助和现金补助。

(三)补贴标准。

1大豆种子按每亩3.5公斤、复合肥按每亩10公斤的数量发放到种植户

2参照国家种粮一次性补贴标准,所有大豆实际种植每亩补贴50

3超过30以上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间(套)作大豆的适度规模种植户,每亩补贴150

4超过30以上的净作大豆、经济作物间(套)作大豆的适度规模种植户,每亩补贴100

5对复耕撂荒地扩种大豆的种植户,除按区政府相关规定给予撂荒耕地整治补助外,参照本方案给予大豆种植补贴。

6种植户除享受本方案外,同时可以依法享受省、市大豆种植相关奖政策。

三、补贴程序

(一)初核上报各乡镇街委负责对各村(社区)上报的种植规范、管理到位、长势较好的大豆种植地块逐一进行查验,如实登记大豆实际种植面积(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2 3”“2 4”“2 6”等模式实际种植面积为种植地块面积,其他间、套作大豆模式以折合大豆净作面积计算实际种植面积),写完善核查表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数据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复核验收。区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相关区级部门对乡镇初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严格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

(三)审核拨付。验收结果公示异议后,报区政府审定通过后区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农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细化落实方案,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结合实际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的实际问题,规范开展大豆种植面积核实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区财政局要强化补贴资金筹集,监督指导补贴资金发放。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大豆种植、补贴面积数据统计调查及核实工作。区委农办牵头负责补贴政策宣传,加强大豆生产技术指导,提高粮食品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通过一卡通平台将奖补资金发放到农户

(三)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街委要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引导,利用广播、标语、QQ群、微信群、宣传单,召开村民大会、院坝会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乡镇、村(社)干部准确把握补贴政策和管理要求,明确补贴对象,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乡镇街委、各有关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禁止补贴资金体外循环,禁止集体或个人代领转付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补贴资金兑付后,各乡镇街委要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滞拨、截留、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以及擅自改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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